提分手被男友泼硫酸毁容 受害女整容费用高
女孩因提出分手被男友硫酸毁容一案昨在市中院开庭审理,女孩戴上帽子口罩亲自出庭
24岁女孩张文艳因提出分手,被男友董利平泼硫酸毁容。董利平被检方以故意伤害罪提起公诉,受害人张文艳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索赔各项金额总计160万余元。昨日,成都市中院开庭审理此案。戴着帽子、口罩,张文艳坚强地选择亲自出庭。昔日恋人对簿公堂,没有任何眼神交流。董利平说,自己无意伤害张文艳,是她在反抗时失手打翻了硫酸才酿成惨案。
戴着帽子口罩 她坚强出庭
事情发生于去年8月30日。虽经医治,张文艳的整个面容仍不可避免被毁了,头部、胸部、胳膊、手、腿、脚等多处被烧伤,伤情经公安机关委托鉴定为重伤,伤残等级为一级。
昨日,张文艳在哥哥和妹妹的陪伴下来到市中院。她身着长袖长裤的运动服,帽子和口罩将她的脸遮挡了绝大部分。她的打扮引得路人侧目。对此,张文艳显得很坦然:“该面对的总要面对。”据了解,张文艳的父母在甘肃省务农,其哥哥靠贷款在川大读研究生,还有一个妹妹在成都学理发。出事前,张文艳的工资大部分都给哥哥和妹妹作生活费。
律师陈逢逢是她的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的代理人。“她住院治疗3个月,花去近9万元,家庭经济特别拮据。”陈律师说,出事后董利平的姐姐在警官的调解下同意给5000元钱,但实际上只拿出了2000元,之后就再也没出过钱了,也没人去看过张文艳,所幸还有众多好心人的无私捐助。
两人庭上无交流
张文艳提出索赔医疗费、护理费等共49万余元,后期治疗整容费初步估计60万,交通费、营养费等初步估计5万。此外,她还索赔50万元的精神损害赔偿金。法官当庭表示,根据最高院规定,刑事附带民事赔偿不得包括精神损害赔偿金,这部分索赔将不予考虑。
董利平被检方以故意伤害罪起诉。戴着手铐脚镣,他在法警的带领下走入法庭。被告席和原告席只有数米之隔,但在长达3个小时的庭审中,他始终未看过站在原告席上的张文艳一眼,张文艳也一直低垂着头,从未将头抬起来过。这对昔日的恋人,没有任何的交流。
虽然在公安机关做过多次稳定的供述,董利平都承认是自己将硫酸从头部朝张文艳泼下,但昨日庭审时,他却表示,自己并未实施如此行为,是“无意”构成的伤害。他说,事发当天,他提的袋子里除了装硫酸的瓶子,还有一个瓶子装着水。当时他将硫酸瓶的盖子打开拿在手中,只是想吓唬对方,让其回到自己身边,是张得知里面是硫酸后进行反抗,自己失误打翻瓶子导致受伤的,他也因她的举动而受伤。
“希望从重处罚董利平”
“董利平积极购买硫酸,策划并实施了犯罪行为,除了他在公安机关的多次供述外,还有多名证人、现场勘察的证据证明。”公诉人表示,董利平主客观都有伤害行为。“到目前为止,他没有对被害人有过一句道歉的话,而是极力狡辩为自己脱罪。”公诉人请法院对其予以严惩。张文艳也向法院要求,从重处罚董利平。
休庭前,董利平说如果张文艳愿意,可以让其姐姐照顾她,民事赔偿也会尽己所能。董利平的姐姐告诉记者,现在家里只能拿出3万元钱进行赔偿。当记者提出让她过去和张文艳打个招呼时,她拒绝并很快离开了法院。
“陈律师帮我找了个在家为装饰画填色的工作。”张文艳说,虽然对董的行为很失望,但她对生活还是很乐观。“我最大的希望就是能通过整形手术,脱掉帽子和口罩,能和正常人一样生活。”
来源:成都商报 记者 董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