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成飞
6月1日,财政部、发改委等4部委联合出台《关于开展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补贴试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确定在上海、长春、深圳、杭州、合肥等5个城市启动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补贴试点工作。对插电式混合动力合纯电动乘用车的补贴最高分别为5万和6万元。
由此可见,国家对未来的新能源线路做出了清晰的规划,即大力发展电动汽车(对于混合动力汽车,中央财政对消费者购买节能汽车按每辆3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定额补贴,由生产企业在销售时直接兑付给消费者。)。这将极大的提升中国电动汽车技术在全球汽车行业的地位。
这些补贴直接发放给车企。企业再用正常售价减去补贴后出售给消费者。
但是,由于政府补贴并非市场的自身调节作用,势必引发车企一哄而上混战电动汽车,石化企业和电力企业也将纷纷上阵,抢建电动汽车充电站。这样,势必造成重复开发,资源浪费。
据初步统计,目前国内已经有42家企业各种各样的新能源汽车品种列入了中国政府生产企业和产品公告的目录,车型涵盖了普通混合动力也有插电式的混合动力,甚至还包括纯电动车。而据传国内上马电动车项目的车企已经多达100余家,除了国内知名的国有和民营汽车公司外,甚至不少未获得轿车生产资质的农机公司也纷纷上马电动轿车项目。
同时,如果不能有严格的执行标准,很难避免车企故意高定价格,损害消费者利益,这在汽车下乡、家电下乡的惠民工程中司空见惯。
可见,新能源补贴能够促进中国电动汽车技术的发展,但并不一定能够使消费者得到实惠,甚至造成社会资源的浪费,甚至诱惑某些不具备技术实力的企业通过种种手段“获取”国家补贴。
例如,《通知》中说:补贴标准根据动力电池组能量确定,对满足支持条件的新能源汽车,按3000元/千瓦时给予补贴。
实际上,加装的电池组多,存储的能量就多,行驶的里程就远。尚不清楚《通知》中说的“动力电池组”有什么标准。
至于试点截止时间目前尚未公布,不过《通知》表示,试点期内,每家企业销售的插电式混合动力和纯电动乘用车分别达到5万辆的规模后,中央财政将适当降低补贴标准。
《通知》指出,试点城市政府是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试点的实施主体和责任主体,要安排一定资金并出台相应配套政策措施,重点对充电站等基础设施建设、新能源汽车购置和使用、电池的报废及回收体系建设等给予支持。
试点城市政府的工作有没有监督,由谁来监督?如何避免外地车企享受和当地车企一样的待遇?如何避免权力寻租?尚不清楚。应该继续出台具体的规定,使得政府补贴发挥应有的作用并保证报废电池回收,不要让零污染的电动车在电池报废环节发生污染。
相关: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还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惠民工程”节能汽车推广实施细则的通知》,将发动机排量在1.6升及以下、综合工况油耗比现行标准低20%左右的汽油、柴油乘用车(含混合动力和双燃料汽车)纳入“节能产品惠民工程”,在全国范围内进行推广,中央财政对消费者购买节能汽车按每辆3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定额补贴,由生产企业在销售时直接兑付给消费者。(郑成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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