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拍”干部彰显人治之祸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清水河是一个国家级贫困县,由于县领导属“四拍”干部——拍马屁做事:上级领导说一句话就唯命是从,要将县城搬迁到26公里外的新区;拍脑袋决策:年财政收入只有3000多万元,却计划斥资超过61亿元建新城;拍胸口上马:没有资金、不办手续就盲目上马,漠视法律,不顾后果;拍屁股走人:项目没办法完成就拍拍屁股溜之大吉,不用对人民群众和所造成的经济损失负责。该县从1998年开始,花费大量资金建造新城,到2008年放弃,留下了一堆上亿元的“烂尾楼”

 

拍马屁做事。一位上级领导来考察工作,认为认为这里山路崎岖、交通不便,妨碍经济发展,不如选一个地理位置稍微好点儿的地方建新区,县领导就迎合这位领导的意思,要搬迁县城,只是由于用地问题没有解决而作罢。3年后那位领导第二次来考察时,又提出搬迁县城的设想,县领导就再次组织“调研”,并选定了现在的新址,开始了历时10年的造城运动。其实,如果仅仅是由于交通问题阻碍了地方经济发展,完全可以用少得多的资金来提升公路等级,改善当地交通条件,根本没必要花费巨额资金来搬迁县城。但由于中国特殊的用人体制,这种“唯上”、“拍马屁”的干部在中国极为普遍,只要上级领导怎么说就怎么做,不敢有半点异议,更不用说提出反对意见了。

 

拍脑袋决策。为了迅速“贯彻落实”上级领导的指示精神,为了把新县城建设成“形象工程”,为了快出多出“政绩”,当时的县领导不顾自身的条件和实际,不顾本县的经济承受能力,不顾能否筹措到足够的建设资金,就匆匆上马“造新城”项目,而且制定的建设规划需要投入61亿元之巨,是当地年财政收入的200多倍,其中规划建设期的利息就达1.2亿元,就算全县人民不吃不喝,也要4年才能还清这笔利息,更不用说还清本金了。中国的官员“拍脑袋”决策的实例很多,但胆子大到这个地步,“拍脑袋”拍到这种超脱境界,决策这样荒谬离谱的,还真是不多见。

 

拍胸口上马。事实证明,当时的县领导并没有进行认真、科学的论证和实事求是的决策,只不过随意弄一份了可行性研究报告来应付一下全县人民。而且,在建设资金尚未筹措落实到位,各种报建手续尚未办妥的情况下就仓促上马了。按照当年的资金筹措安排,建设单位自筹资金占26.23%,申请银行贷款占11.36%,申请国家投资占12.48%,申请地方投资占12.48%,对外招商引资占31.94%,当地政府自筹占5.42%。也就是说,本县能筹措到的资金少之又少,连启动资金都不够,根本不具备上马的条件。可这根本难不倒“拍胸口”干部,他们拿出文化大革命“没有条件创造条件也要上”的大无畏精神,大干快上,以博取上级领导的“重视”,结果由于资金无法到位,财力难以支撑,新区建设和搬迁工程只能2008年搁浅。为了赶进度,他们甚至置国家政策法规于不顾,“边建设边报批”,非法施工建设,结果工程进行过半,又赶上国家严抓楼堂馆所建设,上报的手续一直没有得到批复,唯有半途而废。

 

拍屁股走人。新城区建设工程成为“烂尾楼”,县政府不少部门为建设楼堂馆所负债累累,一些群众因担心县城搬迁后住房没人要而贱价出售房子导致损失惨重……清水河县人民希望有个合理的说法,希望有人出来承担责任,更希望有人挺身收拾残局。但由于当年的县领导都已经“拍屁股”走人了,接任的县领导要么不好得罪或否定前任,要么害怕会陷得更深而不敢接手这个“热煎堆”,要么就另辟蹊径搞自己的政绩工程,任由这座“半拉子”新城背着“违章建筑”的罪名矗立在荒山之上,成为一堆让人既痛又恨更怕的“烂摊子”,而清水河县贫困落后的状况没有丝毫改观,上亿元的资金就这样白白打了水漂。

 

清水河县的“四拍”干部,彰显了“人治”所带来的祸害。权力是把双刃剑,不管我们的法律法规多么健全、多么完善,只要我们的政府官员还是由上级任命而不是由人民选举产生,只要地方政府还需要得到上级领导的重视才能争取到财政拨款,只要政府的“问责机制”还是那样不痛不痒、糊弄百姓,那么,中国的人治现象就不可避免,“四拍”干部就永远存在,所有的监督都是形同虚设,造成的祸害就会越来越大,类似清水河县这种情况还将继续发生。

 

是该检讨、改革我们的选人用人制度,消除“四拍”干部滋生的土壤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