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失职还是失德?


 

哈尔滨市传染病医院17名患儿被输入过期半年多的肌苷葡萄糖注射液事件终于有了初步的处理结果:哈尔滨市传染病医院院长、主管医疗副院长、护理部主任、责任科室主任及护士长等5人被免职。

 

据《黑龙江晨报》公布的525哈尔滨市卫生局作出的《哈市传染病院误为住院患儿输入过期肌苷葡萄糖注射液的报告》表示,经调查,医院七病区未对过期药品进行处理,当班护士没有认真进行‘三查七对’,以致出现误用过期药品的问题。528日下午,黑龙江省召开全省医疗机构电视电话会议,再次认定,管理不规范、护理人员责任心不强、医疗管理核心制度执行不力是造成该起事件的主要原因。事情果真是这样吗?

 

按照卫生医疗系统的有关规定,药房必须实时将过期药物下架销毁,并定期盘点清理库存的过期药物,哈尔滨市传染病医院也不应该例外。但是,令人诧异的是,给17名患儿输入的肌苷葡萄糖注射液过期已经半年多了,难道药房的工作人员在这半年多的时间里一次都没有按规定对过期药物进行清理吗?这显然是不可能的。

 

现今国内各大医院的药房都已采用微机进行药品管理,药品入库时必须将药品名称、生产厂家、药品批号、生产许可文号、生产日期、有效期等信息录入电脑,药物管理系统每天都会核对药物的有效期,如果药品过期,系统就会给出相应的警示,提醒药房及时处理。相信哈尔滨市传染病医院的药房也已使用了这种药品库存管理系统,那么,为什么还会出现药品过期半年多仍然未清理销毁甚至给病人注射这种情况呢?这其中的猫腻眼明人一眼就可以看出来。

 

药品从药架出来,到为患者注射,应该先后经过出药、配药、注射等相关医务人员的层层查验把关,这是最基本的工作程序和管理规定。如果说出药环节没有核对有效期,配药环节也没有核对,到了注射环节都没有核对,这说明这家医院的管理混乱到什么程度?这么多医务人员都忘记了自身的职责吗?或者说连最起码的工作技能和职业道德都不具备吗?这样的医院是怎么取得开业资格的?又是如何通过上级相关部门的审验的?出现这样的事故,仅仅是医院的问题和责任吗?

 

另据各种媒体报道,在事件发生后,院方不但没有立即彻查到底有多少孩子使用了这种过期药,还回收药瓶想销毁证据,而且对一些出现异常症状的患儿救治拖沓缓慢,甚至劝导孩子家长出院。这正常吗?真的是因为医务人员失职造成这起事故吗?很明显,这是医院在想方设法掩盖真相、推卸责任。如果属医务人员失职造成的,院方绝对不应该是这种态度。

 

患儿在24日上午注射完药物后陆续出现呼吸不畅、嗜睡、呕吐、腹泻、高烧不退等共同症状,应该属使用过期药物导致的不良反应。但经医院组织的相关人员会诊后声称,这些患儿未出现不良反应,患儿的合并肺炎、喉炎和消化道症状是麻疹本身引起的,没有因为使用过期药产生群发性的异常情况和体征。这充分暴露了中国医疗事故鉴定环节存在体制上的 “硬伤”。

 

如果这次发生的是个案,或只有少数几个儿童被误输过期肌苷葡萄糖注射液,或药品过期不到一个月,我们还有可能相信哈尔滨市卫生局的调查报告和黑龙江省医疗机构电视电话会议的结论。由于取证困难,半年来有多少患儿被“误输”过期药物已经很难核查。但在短短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内就有17个患儿被注射这种过期药物,如果不是其中一个患儿家长无意中发现药物过期,这一状况还不知要延续多久,也不知道还会有多少患儿会被“误输”过期药物。

 

事实明明白白地摆在我们眼前,这起事故不仅仅是管理上的问题,也不仅仅是相关人员工作上的失职,而是医院和医务人员为追求经济利益,明知道药品已经过期,仍然拿来给患者注射,是一种故意为之的丧尽天良的“失德”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