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士康应建立属于工人自己的工会
当富士康出现了第12起跳楼自杀的今天,除了要解决员工的心理问题、更新企业文化等等之外,急需让工人们根据宪法成立一个属于工人自己的,并真正代表工人利益的工会。处于市场经济的今天,工会是调解劳资矛盾的关键。在欧美国家,工会所起到的作用是有目共睹的。中国,由于没有真正代表劳方利益的工会,作为弱势群体的工人,只能以结束生命来抗争命运。富士康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
当工人们有某种利益诉求的时候,工会可以站出来和资方进行谈判,必要的时候可以组织工人罢工,这样才可以让资方在顾及自身的利益的时候,也可以兼顾工人的利益。当劳资矛盾出现时,工会应该站出来,代表工人的利益与资方谈判,从而达到和谐。富士康屡屡出现跳楼自杀事件,工会哪里去了,怎么没有声音,没有代表工人发出声音,因为这个工会首领是富士康老板任命的,他只能代表资方的利益,他不可能为劳工发出声音。这个工会其实是形同虚设的,他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工会。
很多的收购案例,由于工会提出苛刻的条件导致收购不能实施,比如韩国双龙汽车,他们的工会要站在工人的立场上,为工人说话。中国企业和欧美发达社会的企业,有个很大的区别就在于,劳方的利益在企业中,实际上没有人可以代为主张、代为维护。
富士康员工出现那么多的跳楼自杀事件,有人称为魔鬼缠身,这个魔鬼其实就是郭台铭自己,他没有正确认识到自己作为老板和员工的关系,他没有真正将工人当做一个活生生的、平等的人来对待,企业的工人似乎仅仅只是工厂机器的一部分,是企业的附属品。当然,他会说,12起自杀事件不完全是企业的责任。他会说,加班是工人自愿的。但是,他是否想到,1000元左右的月薪在深圳这样一个生活成本高企的城市,怎么生活?工人们是否需要像你那样有尊严地活着。为了一份生存工资,工人们被牢牢地锁定在流水线上,不得自由,仅仅是为了勉强生存下去而已。
人们是否还记得,2006年,《第一财经日报》两个记者刊登了富士康工人每天工作12小时以上,称富士康为血汗工厂这样的消息之后,郭台铭没有认真检讨自己,反而将记者告上法庭,提出索赔三千万元的高额索赔,并通过法院冻结了记者个人财产,这种在台湾属于违法的行为,却得到了大陆政府的支持。如果当时的富士康能够正确对待记者的报道,并及时纠正人与机器的区别,将工人与机器分离,将人作为人来对待。那么也许就没有今天这样一个个如此年轻的生命毅然而悄然的离去,让人潸然泪下。
昨天,郭台铭状告记者,要索赔三千万元,今天,郭台铭要求记者要正面报道,似乎,这些自杀事件的屡屡发生和媒体报道相关,郭台铭还在有意无意地推脱责任。郭台铭并称,富士康与心理专家讨论后的初步结论认为,该公司工厂的管理并无问题,而与员工天生的个性和情绪管理有关。
资本家总是要将自己的利益最大化,没有工会来维护工人的利益,工人的利益是无法得以保障的。为何国有企业不会像非公企业那样会出现深层次的劳资矛盾,那是因为国有企业资产不是经营者个人的,这样就比较自觉地遵守法律法规,并充分考虑职工的利益,反正多赚的钱也不归自己。所以,国营企业较少发生劳资矛盾。
事件发生后,深圳市政府认为政府、企业等各方面都做了大量的工作,认为富士康员工坠楼事件问题存在复杂性、严峻性等等。并认为这是快速工业化、城市化、现代化转型期出现的特殊问题。年轻工人们观念不够明确、涉世不深、经历磨练不够,心理比较脆弱,对一些情感纠纷、环境变化、工作生活压力调节能力不够。当然,分析是有道理的,但是,作为社会转型期的初级阶段,众多老板对工人的残酷剥削也是客观存在的,不容否认的。每个毛孔里都渗透着血啊。但是,我还是想问,郭台铭在台湾的企业为何没有那么多的自杀事件发生?
有富士康工人披露,富士康流水线工人每天工作10多小时,不能够早退,不能够迟到,在流水线上不许交谈,吃饭不能剩。由于厂区很大,工人们从宿舍到车间都要花上两个小时。富士康规定工人下班后不同宿舍的人不能够串门等等。中国劳动法规定每天工作8小时,一周工作5天。但是,富士康的工人们是不可能享受双休的。富士康公然违反了劳动法,有谁可以替工人们去申讨,有谁可以替工人们去维权?没有,没有自治的工会,工人的利益无法得以保障。
中国法律告诉我们,工会是代表工人争取权益、维护权益的,可是,死了那么多人,富士康工会哪里去了,他代表了工人利益了吗,他为工人维护权益了吗?我们知道,法律规定工会应该是工人们自发的组织,富士康的工会呢,是工人们自发组织的吗?在欧美,薪水太低时,出现很多问题时,工会会组织工人罢工。
当一家企业出现那么多麻烦的时候,如果有一个工人们自发组织的工会,进行罢工的时候,郭台铭们恐怕要害怕了,恐怕不会再为自己开脱责任了,恐怕要认真对待工人问题了,他们会认识到自身资本积累的同时,也要顾及工人的利益。
作为富士康的上游企业,联建科技,也是一家总部在台湾的企业,发生了职工正乙烷中毒事件,47名工人在医院进行治疗,痛苦不堪,生不如死。这家企业为苹果iphone生产触摸屏,为了增加每月千万元的利润,本可以用酒精拭擦触摸屏却让工人用正乙烷来擦洗,并且隐瞒实情,没有如实告知工人,一位中毒大学毕业生称,如果企业开始就告知此物有毒,他就是去要饭也不会去做这样的工。
富士康屡屡出现工人跳楼事件后,请高僧做法事,在宿舍设立防护网,并搞笑地要和员工签订自杀免责协议等等。这些做法于事无补,员工自杀,自有对工厂不满存在。要解决弱势群体只能以悲壮的自杀形式结束生命来抗争的问题。应该鼓励工人们自发组织工会,让真正代表工人利益的工会出面和资方谈判,争取工人的权益,给弱势群体一个话语权,这样才可以防止自杀事件的屡屡发生。像自杀这样的事件屡屡发生,放在西方社会,工会早就组织工人罢工了。罢工事情的出现,损失的自然是资方的利益。资方就会从工人根本利益上予以认真考虑。
正因为郭台铭相信在大陆不会有罢工事情出现,才那么淡定。当记者将其血汗工厂的事实曝光于众时,还将记者告上法庭,并动用关系,冻结记者账户。
当劳资矛盾出现并且不可调和时,资方最怕的是工人罢工。假如,富士康工会组织工人罢工,工厂的订单不能够及时完成,那么,受到惩罚的必定是富士康,而不是工人。工会组织罢工,可以让郭台铭深切感受到,损害工人利益,最终损害的必将是自身的利益。将工人的利益与企业的利益,老板的利益捆绑在一起,才是解决劳资矛盾的终极办法。
在发达国家,工会是个重要的组织,他帮助解决劳资矛盾,维护社会稳定。政府应该支持并鼓励企业成立工会,我说的工会,当然是工人自发组织成立的并能够自治且真正代表工人权益的工会,而不是如今富士康存在的单方面代表资方利益的工会。富士康,到了成立工会的时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