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固话月租费须求国资委大发善心


取消固话月租费须求国资委大发善心

 

     最近要求取消固话月租费的老话又被炒了出来,在北京甚至有律师将月租费提升到法律层面,称其不合理且属不合法属乱收费之列,理应取消。

     消费者当然希望不收月租费了,但是不收、少收都不是由消费者的意愿来决定的,也不是一两个“没事找事”的律师“钻牛角尖”找一两处法规条例就能实现。谁都清楚,电信资费最初都是政府制定的,是政府行为。直到现在,即便电信运营商要想在资费方面有所改变或制定新的资费,还是要上报工信部备案,批准后方可实施。律师妄想运营商承认月租费是乱收费,岂不是说政府是糊乱制定法规条令,自打耳光。难道还要国资委把吃下去的再吐出来。

     月租费的收取已成为一种制度,能不能不收呢?这个问题现如今如果由电信联通来回答,当然可以不收。很简单,经过这么多年的运营和月租费的收取,电信联通早就赚得盘满钵溢。且如今受移动替代趋势,主要收益已在移动产品及宽带上。或许取消了月租费,不仅能阻止固话用户的下滑,还能激发用户使用固话,增大话务量。再者一旦取消了月租费,电信联通还有效阻止了移动G3信息机的蔓延。中国移动的G3移动固话业务其目前最大竞争力也在于无月租,话费便宜。但考虑到TD受政府支持,如果电信联通的固话月租取消,基本上TD移动固话就失去了竞争的优势,没有发展前景。换句话说从法令上延迟取消固话月租费也算是对TD的另一种扶持与保护吧。

     北联通南电信协议分据垄断了固话市场,国有企业垄断的本性在一定程度上也很难让电信联通下决心取消月租费。只要没有外来竞争者,需要固定电话的还是要用,如商业用户、政企用户,而ARPU值很低的家庭用户不在考虑之例,流失了也无碍大局,最多考虑到社会舆论压力少收或变相另一种收费方式如最低消费罢了。

     电信运营商都是国有企业,依靠垄断获取高额利润是国有企业长盛不衰的法器。任何又损于国资委利益的运营商之间的商业竞争行为或降低资费,最终都很难获得许可或支持。而取消月租费也就意味着从2亿多用户身上每年要少收数百上千亿的收入,无疑是在国资委大腿上割肉。

     总之,取消固话月租费只是消费者的一厢情愿,是不可能的,至于少收那要看国资委哪天大发善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