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分配不公越来越严重,国人“能忍”?


  经过三十多年的改革开放中国的经济总量已经逼近日本,据说很快将超过日本成为第二大经济大国,但是经济的发展同时也伴随着贫富分化的日益严重,造成贫富不均的最大原因就是收入分配制度的不合理,收入分配不公成为当前民众最为关注的问题。

  目前中国收入分配存在诸多的不公平:不同身份的收入不同,国家公务员与普通工薪族的收入分配不公,中国公务员工资是最低工资的6倍,世界平均值为2倍,最近几年公务员大热的根本原因就是公务员收入水平异乎寻常的高,很显然制定收入分配政策的权力在他们手中,官本位制下的中国社会结构必然导致分配越来越有倾向性(这次金融危机主要国家都在缩减公务开支包括公务员减薪,而同时期的中国公务员却逆势涨工资);其次、不同行业间的收入存差距问题,垄断行业收入远高于竞争性行业,中国行业工资差高达 3000%,世界平均值为70%;企业内部收入分配不公问题,企业高管与普通员工收入差距过大平均差达98倍,而世界平均值仅为5倍;还有退休公务员、退休事业职工、企业退休职工之间收入分配不公平,。

  世界银行研究报告显示,最高收入的20%人口的平均收入和最低收入20%人口的平均收入,这两个数字的比在中国是10.7倍,而美国是8.4倍,俄罗斯是4.5倍,印度是4.9倍,最低的是日本,只有3.4倍。中国最低工资是人均GDP的25%,世界平均值为58%;中国最低工资是平均工资的21%,世界平均值为50%;可见中国的收入分配不公问题有多严重。

  中国的收入分配问题是导致社会矛盾激化的重要因素,如何看待中国存在的收入分配不公问题?一些人认为,中国人的心理承受能力是强的,收入分配差距拉大,还是处在可承受的范围,不应该大惊小怪。很显然这样的认识是有害的,也是极为愚蠢的,富士康的10连跳不是偶然,校园杀童血案更不是偶发事件,这一切都是分配不均导致的,富士康的员工为得到更多的薪酬不得不付出更多的时间。

  收入分配不公与官员腐败是当前人民关注的热点,如果处理不当或者认为中国人的忍耐力强(高压下忍耐是暂时的,忍耐也是有限度的)必然会引起社会矛盾进一步激化,发生大的社会动荡也不是不可能的,甚至执政党的地位都会受到挑战。

  如何解决分配不公,最有效的手段就是改革税收与社会保障制度,目前中国纳税的主体是中低收入者(我国工薪阶层税收占个税总额的比重在65%),高收入群体的税收存在很大的制度性漏洞,税收的调节分配功能失效。社会保障体系不健全,覆盖群体有限,必须通过再次分配增加社保的保障能力,实际上我们可以借鉴北欧国家的一些做法。

  

 

附:人民日报再论收入分配:莫认为国人“能忍”

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事关我国战略目标实现。当前我国正处在“本世纪头二十年战略机遇期”以及全面小康建设的关键时期,改革开放30多年来,尤其是本世纪头10年来,先富群体快速扩大,社会各群体收入有了较大幅度增长,为先富帮后富、走共同富裕道路奠定了一定的基础,同时,我国也出现了收入差距急剧扩大、社会不公平感明显增强的问题。

“解决这个问题正是时候”

中央党校教授周天勇说:“我国要实现全面小康和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这两个目标都需要妥善解决包括分配失衡等一系列重大问题来实现。未来10年是全面小康建设的攻坚10年,也是迈向共同富裕的关键时期。这个阶段必须要处理好收入分配不公、腐败等社会反映强烈的问题。”

国家发改委社会发展研究所所长杨宜勇说:“当前由于收入分配失衡导致的社会情绪积累,容易让人民群众对我们的基本经济制度产生不信任感,甚至出现了‘公有制不能实现共同富裕’‘劳动不再光荣’等认识偏差,国家层面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必须从战略高度整合社会认识分歧。”

“收入分配问题,早一些时间解决可能没有实力,太晚时间解决可能错失很多机会,导致问题积重难返,现在解决这个问题正是时候。”杨宜勇说,当前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要综合运用三个条件:一是3.5万多亿元的中央财政收入能够解决大量的民生问题,有了共享的财富基础;二是解决收入差距过大、分配不公的强烈意愿和社会共识,可转化为推动改革的势能;三是国际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教训为我所用,即别人“吃一堑”、我国“长多智”。

警惕“三大认识误区”

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是对既有利益格局的深度调整,涉及中央与地方、政府与企业、群体与群体之间的关系,是一项极其复杂、敏感、重大的改革,有“三大认识误区”急需引起高度警惕。

一是“人均GDP3000美元闯关论”。人均GDP1000美元到3000美元被认为是“矛盾凸显期和发展黄金期”,大家都对这个时期避免出现“拉美陷阱”保持高度警惕,而我国目前已经总体上越过了人均GDP3000美元。一些人认为,既然已经闯过这个所谓的危险期,很多问题自然就随之逐步解决了,当务之急还是要做大GDP,收入分配不公等问题不会影响大局,不需要花太多精力。

二是“自动修复论”,或“市场调节论”。还有一些人认为,收入差距扩大是市场经济带来的必然结果,最终还要靠市场机制去解决。突出表现在劳资关系上,对于农民工长期低薪问题,他们错误地认为,劳动力价值是由市场机制决定的,政府不能去干预,政府只能出台最低工资指导线。对劳资分配中出现的新动向、新矛盾,他们往往只从维护社会稳定的角度去看待,很少思考当市场之手失灵后,政府之手究竟该如何出招的问题,处于一种无为状态。

三是“没什么大不了论”。也有一些人认为,中国人的心理承受能力是强的,收入分配差距拉大,还是处在可承受的范围,不应该大惊小怪。一些地方把廉价劳动力作为招商引资的重要条件,在提高劳动者报酬上积极性不高,各地都有“比低”而不是“攀高”的心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