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总局称地方无权出台房产税或是中央调整楼市新政信号


  上海普若律师事务所 房产专业律师 马乃东

  

  自从国务院楼市新政出台以来,全国各地楼市成交量都出现了急剧下滑。房地产市场作为我国当前的支柱产业,对全年GDP目标的实现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在内需尚未真正扩大之前,对房地产市场打压可能会给中国经济的发展带来灾难性的后果。中央高层或是在看到上述现象,因此决定矫枉过正。近日,温家宝总理在天津考察时指出,要防止多项政策叠加的负面影响,始终合理把握政策力度。

  国家税务总局新闻处处长牛新文17日称,房产税收立法权在中央,地方政府没有权力出台新税种

  此外,牛新文还表示房产税解释权也不归地方,对现有税种征收范围的重新解释,是中央的权力。国家税务总局的这一表态,明确了近来上海市拟对住房保有环节征税等关于房产税的种种争议。

  中国社科院财贸所税收室主任张斌解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条例由财政部负责解释,施行细则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如果要把征税范围扩大到住宅,那就涉及到修改《暂行条例》,地方政府是没有权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