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移民”是流动人口子女高考权的绊脚石


  王攀

  依照教育部下发的《关于组织申报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的通知》,流动人口子女在流入地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和参加升学考试、推进高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纳入教改“先行先试”范畴。16日,教育部下发通知,希望各地申报改革试点,并提出方案。(5月17日《新京报》)

  与流动人口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相比,我更关心流动人口子女平等参加升学考试。因为流入地只要扩大义务教育的容量,流动人口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就不会太难。但流动人口子女在流入地平等参加升学考试,在高考机会不公的当下面临着很多问题。

  此前通过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要制订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的办法。教育部有关负责人解释说,“升学考试”主要指高考。但我们知道,近十年来,“高考移民”现象一直困扰着我国部分省区的招生工作。而“高考移民”与流动人口子女平等参加高考,二者很难界定。那么,如何既保障流动人口子女平等地参加升学考试,同时又能防止此举进一步助长“高考移民”现象,确如教育部有关负责人所说情况“相当复杂”。

  “高考移民”,从根本上说,当然在于我国高考制度下倾斜的分数线和不同的录取率。由于优质教育资源供给不足,而录取分数线存在区域差异,以及各地高等教育发展水平又大相径庭……多种因素导致了“高考移民”现象屡禁不止。

  解决“高考移民”,无论是学界,还是社会上,都认为最好的办法是,增加高等教育投入,加强政策调整以平衡区域差异,最大限度地保证公平。但在我看来,只靠增加教育投入,是难以确保高考机会公平的。我国是一个区域差别较大的国家,只要地方因素对高等教育还有足够大的影响,教育资源的公平就不可能在城乡之间、区域之间真正实现。

  事实上,高考机会平等,不仅仅是教育投入问题,还需要招生制度的改变。要致力于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逐步建立起一种以高等院校为主体、由政府宏观调控和专业性的考试机构提供服务的新型高校自主招生、独立录取的新体制。克服学历社会给教育带来的弊端,淡化高考的竞争性,变应试教育为人格教育和能力教育,加强和改善升学指导,在高等教育入学机会面前人人平等,强调公平性。

  只有当高考机会平等之后,“高考移民”现象才会彻底消失。而流动人口子女平等参加升学考试,就不再是一个公平问题,而仅仅是一个考试方便的问题。

  假如不能有效实现高考机会公平,推进流动人口子女流入地平等参加高考,只会进一步加剧“高考移民”现象,而只要无法解决“高考移民”现象,流动人口子女平等参加高考也就会受到诸多羁绊,就会被“高考移民”钻空子,从而招致反对。

  http://news.sina.com.cn/c/2010-05-17/021417519648s.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