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佳与郑民生:两个杀人犯的人性比较
作者:王世保
一
何谓人性?它就是存在于每一个人心灵深处的那一点恻隐之心、羞耻之心和是非之心。一个有着人性完善的社会个体,不仅能够对其周围的人充满关爱,也不会去做违背自己人格的事情,更不会去做有损他人利益的事情,他能够与他人和谐相处。我们呼吁完善人性,就是要让这三种心能够在每一个社会个体心里凸显出来,成为主导每一个社会个体言行的无意识本能。
二
杨佳和郑民生都是生活在改革开放30年后的中国人,他们都因某些因素而产生了对社会的不满,又都难以控制不满社会的情绪选择了报复性杀人。所不同的是杨佳选择了曾经伤害过他的警察作为了报复的对象,而郑民生则选择了小学里面的那些幼小无知的孩子。虽然杨佳与郑民生都是杀人犯,都应遭到应有的惩罚,但是他们却因选择报复对象的不同又体现了自己人性的差异。
三
孩子们是幼小无知的,他们是没有任何罪恶的,他们不应对这个社会承担任何责任。他们不应该成为任何人任何原因而去伤害的对象,他们应该接受每一位成年人无条件地关爱。因此,任何一个自我意识成熟的成年人都应去怜悯与关爱这个社会所有的孩子,这是一个人所应有的最起码的良知。郑民生因自己的个人境遇而产生对社会不满,因对社会不满选择了报复性的杀人。与杨佳相比,他却懦弱地毫无怜悯之心地选择了那些天真无罪的孩子作为伤害的对象,这说明他已经泯灭了最起码的人性。与郑民生相比,我们应该能够理解为何杨佳的人生结局尚能引起一些人的同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