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扶强欺弱”该止矣


 

虽然国家领导人和有关部门负责人一再重申,将继续实施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但从今年以来国家采取的宏观调控措施及其所释放出的各种信号来看,收紧银根、紧缩信贷、逐步退出经济刺激政策已成为不可回避的事实。

 

中国政府处理问题总是喜欢简单化、粗线条,不管各地情况异同、行业发展快慢、微观经济如何,制定、调整所有政策都是一刀切。这使得中国的经济运行要么就像一群营养不良的病人吃补品,今天大家一起补铁,明天大家一起补钙,后天大家一起补锌;要么就像不分组的群体活动,不论青壮、老幼,不管健康、残疾,不分肥胖、瘦弱,规定大家必须执行同一个标准,挑重的时候大家都挑100斤,跑步的时候大家都跑5000米,吃饭的时候大家都吃两碗,结果会怎么样?

 

最近,央行发出通知,要求各国有商业银行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房地产信贷政策,促进房地产金融业健康发展。银监会也发出通告,强调各商业银行要合理控制信贷增量,把握好信贷投放节奏,努力实现逐季均衡投放。国有商业银行因此已经全部抬高信贷门槛,使国内的很多急需贷款的个人、机构、行业都同样面临失血的危险。特别是进入2010年以来中国人民银行先后两次上调存款类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收缩流动性,使商业银行纷纷“勒紧裤带”严格控制信贷资源流向及额度。另一方面,国有商业银行为了规避风险,确保信贷投放的安全,对各种客户进行信息采集并按正常、关注、次级、可疑、损失五级分类,在发放新增贷款的时候,也参照这个标准进行风险控制而且只将目光瞄准大客户和优质客户。一些商业银行表示,在这种信贷紧缩的背景下,为了银行现阶段将来的发展,保障大客户和优质客户不流失是上上之策,中低收入者和中心企业要融资就难上加难了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是一种典型的“扶强欺弱”政策,被银行征信系统列为“优质客户”的大多是富人、国有大中型企业和大型民营企业,他们自身实力雄厚、资金充裕,融资需求和欲望并不是特别强,即使收紧银根,对他们也不会有任何影响,但却是金融机构重点考虑、首选放贷的对象,在办理贷款的时候还可以享受便捷优质的专业化、个性化服务和存贷款利率、结算费用等较多的优惠。而中低收入者和中小企业,特别是家庭收入低微者及刚创业或处于起步阶段的中小企业,本来就缺少流动资金,又缺乏可靠的资信程度、稳定的还款来源,由于被看作非优质客户,根本就不在银行放贷的考虑范围,即使符合条件申请贷款,各种抵押、证明手续繁多,审批时间长,而且放贷条件极为严格,存贷款利率和结算费用远较优质客户高。如在个人房贷业务中,优质客户可以无房龄、面积、房价限制,符合首套政策可享受首付20%利率下浮30%等多项优惠;非优质客户除限制多多以外,即使是符合首套政策,首付也必须达到30%甚至40%利率下浮不超过25%。在工商业、农业及其他贷款中,情况也相同或类似。

 

银行业的基本功能,就是通过吸存和放贷,集中社会闲散资金,利用资本杠杆效应,一方面增加货币流动性,另一方面使资金形成量化规模,增强社会的创富能力。其主要对象应是流动资金不足、经营属于拓展期的中低收入者和中小企业,而不应该相反。国家在制定相关政策的时候,应该充分考虑这一群体的资金需求,细化金融信贷的相关制度,停止“扶强欺弱”的做法,在完善信用体系、符合国家法规政策规定、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向中低收入者和中小企业倾斜,并在个性化服务、放贷期限、存贷款利率及结算费用等方面给予适当优惠,以切实改善民生,激发全社会的创富热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