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田汽车经济补偿区别待遇原因何在!


 
 
3月29日,浙江省工商局表示,一汽丰田方面对其提出的制定时间表、上门召回、提供代步车、允许全额退还定金和补偿经济损失五项要求均表示接受。可是4月2日一汽丰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总经理松木秀明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将针对全国RAV4车主推出一个“三选一”的免费检测服务(第一个是“安心、安全的检查,是用一汽丰田特别的专业设备、以及专业知识对车辆进行检查”;其次是车辆四轮定位检查及调整;再次是空调系统检查及必要时添加冷媒。三个项目任选其一。),除此之外,不会对召回车辆车主(包括浙江地区)给予额外的经济赔偿。松木秀明的这番表态,无疑否认了3月29日浙江省工商局发布的丰田将经济补偿RAV4车车主的信息。国内第一次经济补偿召回车主的梦想只维持了两天就成为了泡影。
 “踏板门”给丰田汽车造成了信任危机,丰田于是积极采取召回的措施,本来丰田公司如果积极满足消费者的需求,可以渡过这次危机,可是其区别对待中国消费者和美国消费者的政策,引起了国人的愤愤不平,估计这次丰田汽车在中国市场的销售可说受到更大的影响。何原因造成丰田汽车敢明目张胆的对待中国消费者。
我想原因是多方面的,钱不是主要原因,估计中国市场丰田汽车经济补偿金对其并不是多大的负担,拒计算丰田汽车即使对车主进行经济补偿,每个车主的交通费和误工费加在一起不会超过200元,全国7.5万辆召回的RAV4汽车,大概在1500万元左右。这点钱对于丰田汽车算什么,可是人家不认账。
在美国市场就不一样了,不仅有经济补偿还可以使用代步车,而对于此前允诺的代步车,丰田也以“在中国维修RAV4仅需30分钟,时间短代步车必要性不强”为由,而把提供代步车附加了“在经销店不能及时维修情况下”的条件。他解释称,在美国因为召回数量大,许多车辆放在店里待维修,“这个时候会有代用车提供出来,如果代用车不够的时候,你车放在我店里修理的过程中回来取车可能会有出租车往返的费用”。另外,丰田汽车还承诺将向与此次召回事件有关的美国经销商提供7500美元到7.5万美元不等的补偿金。这就是中国消费者和美国消费者的区别待遇!
难道美国消费者就比中国消费者不一样吗,对于公司来说都是其的顾客,都是其上帝,为什么同一个上帝,而有不一样的待遇。各方面的解释不一,我认为这也算是一种“价格歧视”,丰田汽车根据不同的政策环境、不同的消费者、不同的地域采取不同的价格,可以说这主要是因为美国的法律制度环境比我国好。
与美国相比,不完善的国内立法让许多消费者失去了维护自身权益的依据和保障,我国的政府法规没有明确的约束。目前我国实施的《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是1995年颁布的部门规章,近13年来商品不断推陈出新,该规定以目录形式列举具体商品已不能穷尽,严重滞后于时代发展。我国在处理处理消费纠纷时一直淡化这一规定,而强化法律效力更高的《民法通则》、《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合同法》以及即将实施的《侵权责任法》等民商事法律规范,以便避免被经营者援引不能穷尽列举的商品目录或性能故障作为其规避责任的借口。同时我国《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没有对召回厂商提出赔偿问题,但也没有规定就不能赔偿。这就让丰田汽车可以打法规的擦边球!
另一方面原因是一汽丰田更多的是从厂商的角度出发,而没有充分考虑到消费者的利益,丰田“顾客第一”的理念没有完全体现出来。
估计便宜都让美国消费者占了,因为美国有完善的法律环境,美国消费者不好惹,如果你不解决问题,有可能出现罢工,政府也有可能制裁丰田。
实际上想想我国的出口商有时也采取这种政策,当前不就有很多出口商,不就是在美国市场上采取和丰田相同的政策,同样的商品在国内和美国价格不一样,品质不一样,这次估计这种情形也在我们消费者身上上演,有点可悲!

   希望政府看到这次区别待遇的原因,积极采取措施避免类似事件的发生,我们消费者才是上帝,我们的权利需要保护,我们需要得到实际利益。

    希望丰田汽车也不要惹怒中国消费者,中国市场是其仅次于美国市场的第二大市场,得罪了我们,你的损失不仅是那点补偿金的问题,有可能是整个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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