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培训要选择有效方式 


众所周知,教师培训在新课程实施过程中具有重要意义。培训教师的目的就在于帮助教师转变课程理念,并积极投身于新课程的实践中去。客观地说,在实施新课程背景下的教师培训工作的任务是艰巨的,因为新课程理念的转变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需要以培训的有效性保障培训的持续性,培训一旦失效,就难以为继。正因为如此,教师培训首先要充分考虑有效的方式和途径。
 
首先,从培训无效的反面看,切忌千篇一律的专家讲座模式。
 
专家讲座模式是许多单位在培训教师时普遍采用的模式。采用这种模式的理由其实很简单:大家总认为专家是研究教育改革理论的权威人士,他们自然对新课程改革理解深刻,也就自然能够说清楚为什么要进行课程改革以及怎样搞好课程改革。
 
然而,正是这种貌似正确的想法,导致专家讲座模式在教师培训工作中收效甚微的无效结果——教师迫于要完成学习课时不得不去,去了却难以投入地听讲,因为专家仿佛在空中楼阁里自言自语,说的大都是空洞无物的理论。就是说,专家讲的只是他自己理解的理论认识,而不考虑如何用生动的事例引导大家参与讨论,他们几乎不理会来自教师本身的问题,这样就使得讲座成为专家向教师灌输理念的单调的说教过程。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原因其实也很简单:所谓教育专家多数是脱离中小学具体教学课堂的人,他们的理论知识主要来自专业理论的从书本到书本的学习思考,对中小学教师来说,太过于理性。比如,有些专家讲起美国教育理念那真是头头是道,但是却不能联系某个受培训地区学校的实际,这样,也就自然使受培训的教师感到疏远而不是亲近。正如我的一位同事所说,“专家讲座确实有理论水平,但是确实也没有实际用处”。一句话,专家讲座模式的无效就在于这样的讲座脱离受训者的实际,太过于理论化,太空洞。
 
如此以来,专家讲座模式的无效导致教师对这种模式的内心否定甚至抵触,从而对培训的持续性产生负面影响。
 
其次,从培训有效的正面看,应该更多地采用案例培训模式。
 
案例培训模式对培训者提出的要求较高,需要培训者从理论和实践两个方面做准备。这种模式往往特别突出案例的实践性特点,以案例为抓手,在具体分析案例时巧妙地渗进教育教学新理念,以部分受训者参与和全员参与、共同对话的民主方式进行,这样,就保障了教师的广泛参与与投入,能最大限度地引发教师的探究兴趣,从而,使教师伴随案例分析,经历新的教育教学理念的洗礼,从而,实现“我被培训”到“我要培训”的心理和思想转变,培训结果也就必然是有效的。
 
笔者就曾参加过一次这样的培训。培训课主讲人是一位资深中学语文教师,他首先给大家提出了一个与教师日常教学密切相关的教学案例,然后结合案例提出问题,请大家和他一起讨论。随着窃窃私语到互相交流,现场气氛渐渐活跃起来,不时有人站起来发言。他的准备很丰富,有影视节选,还有动画设计,所用的图片也很漂亮,而解释则点到为止,没有滔滔不绝地讲解。讨论完案例后他只问了这样一个简单的问题:“谁来评价一下,你喜欢我在这里长篇大论而你们昏昏欲睡呢,还是喜欢刚才大家一起参与讨论?”他的问题引发了大家的笑声。接着,他总结了一句话:“我们刚才共同经历的就是新课程。”
 
其实,案例培训模式之所以效果好,就在于它是走向教师教学实践的培训模式,充分尊重一线教师的实际需求,不把教师当作局外人,以平等、民主和对话的原则,引起教师的学习兴趣,吸引大家积极、主动地参与其中,让教师从案例里发现自己的存在。总之,案例培训模式是事与理有机结合的模式,适合教师的职业的特点——在大量教学实践的基础上需要结合一定的理论进行反思,因此,自然也就受到受训教师的普遍欢迎。
 
当然,教师培训的方式和途径还有很多,例如校本培训方式、教师通过读书自我培训方式,此外,还有网络培训、外出学习培训、课题培训等等,这里,笔者只是结合自己的受训感受强调案例模式的好处即有效性,能在一定程度上保障培训活动持续进行下去。
 
总之,教师培训要充分考虑有效性和持续性,要注意选择有效的方式和途径,使教师真正感受到接受培训的好处,进而,理解并积极主动地参加培训,让教师培训成为帮助教师获得新理念和新的课堂行动的助推剂,而不要成为教师的负担。作者:马得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