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与国土资源部公布数据打架的一个视角和信号


 国家统计局225日公布了《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数据显示,70个大中城市房屋销售价格上涨1.5%,其中新建住宅价格上涨1.3%,二手住宅价格上涨2.4%;房屋租赁价格下降0.6%然而3月31日,国土资源部下属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全国城市地价监测组发布的2009年全国主要城市地价状况分析报告》显示,2009年全国住宅平均价格为4474元/平方米,涨幅达25.1%,为2001年以来最高水平,报告指出,“商住综合地价与商品房价格均呈快速上涨趋势,房价上涨幅度远高于地价,商品房价格及增长率均为2001年以来最高水平。”
25.1%与1.5%两者相除,差了16.7倍,差距为什么就这么大呢?
貌似这两个数据看起来有比较大的矛盾。但是我们仔细看看:
统计局是“2009年全国70个大中城市的房价涨幅为1.5%”,里面的字眼是强调70大中城市,就是说统计的范围限定了是这70个大中城市。70个大中城市2009年还是建了很多动迁房和经济适用房的,不过你看不到而已,所以均价下跌
国土局是“2009年全国住宅平均价格为4474元/平方米,涨幅达25.1%”,看清楚范围是指全国的,就是这个数据是在全国范围统计基础上产生的。
假如第一个结论“2009年全国70个大中城市的房价涨幅为1.5%”成立,那么,70大中城市外,其他小城市房价上涨理应超过50%以上。这就给我们释放了一个信号,房地产的炒房风潮已经像二三线城市的纵深推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