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农村男孩要想结婚,不是那么容易,花费很大,一般从相亲到结婚得花五六万。如果在结婚前一方变卦,有可能以前办的事都浪费了。尤其现在农村不像上世纪七八十年代,一旦男女双方订婚,基本就注定两个人要相伴一生,很少出现变卦或者离婚现象。可是现在的农村,大家都解放思想,那种陈旧思想已经没有,男女双方得你情我愿。所以,男女双方婚前变卦的很多。如果出现这种情况,男方在结婚前所有的花费就成为一种沉没成本。
沉没成本(sunk cost)是指已经投资或者付出而不可收回的成本,在经济学和商业决策制定过程中经常会用到沉没成本的概念,通常把它与可变成本比较,可变成本可以被改变,而沉没成本则不能改变,在微观经济学理论中,做决策时仅需要考虑可变成本,如果同时考虑沉没成本(这被微观经济学理论认为是错误的),那结论就不是纯粹的基于事物的价值作出的。
我们来探讨一下农村订婚的沉没成本是否影响决策,我认为订婚实际上就是为了使双方不作出违约的决策的一种契约式约束成本。在农村订婚一般是要交彩礼或者其他东西。据我所了解,少的一般8800或者6600,也有多的,如山东兖州,需要16000,还有“三金一木”(“三金”指金耳环、金戒指、金项链;“一木”指一把木梳子),等等,各个地方的情况不一样,不过基本上订婚,男方是要付出代价,大约在一万左右。这些彩礼都是在结婚前,男方给女方的一种订婚彩礼,一旦男方违约,这些东西就不能收回,就归女方了。可是如果女方违约,女方就要把彩礼退还给男方。实际上这些东西对于男方来说是一种沉没成本,因为只要你违约就收不回来了。就像我们和女朋友谈恋爱时的付出,一旦你们分手,以前请客吃饭、送的玫瑰就收不回来了。这样男方为了这些付出的沉没成本,有可能即使不满意女方,考虑到订婚成本,也要和女方结婚,这种现象在农村很多。因为在农村一些家庭比较穷,能拿出那些钱已经不容易,不敢违约。这时我们的沉没成本影响了决策,不过理论上沉没成本不应该影响决策。
订婚习俗不仅在中国出现,在外国也有,只是形式不一样而已。在美国早在1935年之前,48个州中就有47个声明可以对不履行婚约者提出诉讼并获得赔偿。该民事诉讼法规定,如果一个妇女被未婚夫抛弃,就可以提出起诉,要求赔偿给她带来的伤害。不过1935~1945年期间,美国各个州废除了针对毁约的诉讼规定。于是,作为一种替代形式,送贵重的订婚戒指,开始成为一种习俗。这里的戒指一般是钻戒,这也成为了结婚的沉没成本。
从理性解读思考,沉没成本不应该影响决策,但是决策很难摆脱沉没成本的影响。实际上,芝加哥大学经济学家理查德•泰勒博士通过一系列研究,证明人的决策很难摆脱沉没成本的影响。如我们买一张电影票,你进去看,你不喜欢该电影,有两种选择:继续忍受看或者退场作别的事。这时我们的电影票钱已经付出,不应该考虑票钱,理性选择是退场做别的事。可是现实生活中又有几个人退场,大家都是考虑已经付出成本就忍受着看完,不然多浪费钱!这时沉没成本影响了我们的决策。
不过我们通过沉没成本也可以学习到,在我们办事时尽量形成少的沉没成本,应该一直走积分的人生路线。如一个人始终在不同行业换工作,实际上他以前的工作经验就成为一种沉没成本,对现在工作没有用,而如果另外一个人也经常换工作,不过是在同一个行业,是从小公司逐渐向大公司转变,而且不断向该行业的核心业务转变,而他这时他的人生实现了积分人生,每次跳跃都是在提高自己的核心竞争力,基本上没有太多沉没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