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洛南县老君山旅游风景区侵犯 “老君山”注册商标专有权的投诉函
洛南县工商局:
“老君山”旅游商标(注册号:3206620)业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2003年10月28日核准注册,然洛南县老君山旅游风景区未经许可,非法使用
一、洛南县老君山旅游风景区必须立即中止侵权行为,并公开赔礼道歉。
二、洛南县老君山旅游风景区应争取合法许可,合理使用“老君山”旅游商标,否则,其所有收入即为侵犯 “老君山”旅游商标专有权所得,依法应全部用于侵权赔偿。
三、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陕西省洛南县老君山旅游风景区已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情节十分恶劣,应依法予以严惩。
现一并致函陕西省洛南县老君山旅游风景区及所在地省市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旅游局、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媒体宣传单位(包括各互联网站),恳请各级行政、司法机关尽快依法处理侵犯“老君山”注册商标专有权问题,惩处陕西省洛南县老君山旅游风景区侵犯“老君山”注册商标犯罪活动。
特致通函!
“老君山”旅游商标注册人 费宏伟
2010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