遏制高房价是一个伪命题


高房价已成为上自国家高层,下到黎民百姓普遍关心的焦点问题。在两会及会议之前很长一段时间里,这一问题的关注度大大提高,高房价成为被公众广泛诟病的话题。为应对这一问题,国家相关部门近几年来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措施,温家宝总理也在两会上信誓旦旦地承诺,要解决高房价问题,局面似乎正在向人们期待的方向发展,住不起房子的大众百姓似乎可以松一口气了。
但是且慢,现在距弹冠相庆还相当遥远,因为没有任何理由可以高兴。
首先来看谁愿意降低高高在上的房价。当然最需要房子的婚龄青年最需要,长期蜗居于筒子楼、棚户区的普通百姓最需要,但是,他们也仅仅能表达一种愿望,他们手里没有任何可以左右房价的东西,而且,他们的这种愿望与能够决定高房价的人们的愿望是相互矛盾,甚至是激烈冲突的。利益相争,你死我活,水火不容,势不两立。
那么,谁能决定房价的高低?
当然是房地产开发商,他们从房地产开发中攫取了巨额的利润,房地产业是他们赖以生存的基础,现有的房价对他们而言高不高?他们认为是不高的,不仅如此,他们还希望能有更大的利润空间。马克思说过,“有百分之五十的利润,资本就铤而走险,为了百分之百的利润,它就敢践踏人间一切的法律,有百分之三百的利润,它就敢犯任何罪行,甚至冒着绞首的危险”。房地产究竟有多大的利润?虽然也有相关机构发表过似乎是经过精心测算的数据,好像成本很大,利润很薄,其实明眼人一眼就看出,这些机构的数据里面的水分是很大的,这些数据究竟能说明什么,公众是不相信的。政协委员刘明华曾说,“我国房地产行业的利润率在30%以上,完全是暴利行业。”全国人大代表陈万志说,“2009年中国的房地产商赚取的利润高达1万多亿元。”而国际上房地产业的利润率一般在5%左右,中国的房地产业是暴利行业是确定无疑的,这一点确定无疑。
尽管迫于舆论和政府的压力,房地产商会面对一些压力,在压力面前,会装模作样地作出一些善意的回应,但是,就其真实愿望来说,他们不愿意将现在的房价降下来。众所周知,近年来,我国的房地产市场出现了一种“调控—观望—反弹”的怪圈,而且这种怪圈每经历一次循环往复,房价都会攀升到一个新的高点,为什么会出现这种“且调且涨、越调越涨”的现象,因为开发商不仅有能力控制房价不下降,也有能力保持房价在现有基础上继续上升。他们形成的利益集团已经左右了市场,市场被他们绑架了,地方政府也被他们绑架了。显而易见的是,地产开发、房价蹿升,在给开发商带来巨大利益的同时,也给所在地区的财政带来了可观的收益,成为考核GDP政绩的强力因素,暴利行业能在短时间内给政府免除后顾之忧,政府主官能够因此得以高枕无忧。开发商与地方政府的利益已经形成牢不可破的同盟。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说,高房价的说法本身就是一个伪命题,这个词在当事主体的词典里,是不存在的。
那么,既然两会提到了这个问题,民怨沸腾,压力很大,政府就不得不应对一下。表面文章还是要做的。2008年四季度以来,部分地方政府出台了一些地区性房地产政策,如减免或减缓土地出让金等。针对去年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投资投机性购房是重要因素。有关部门表示,要在继续支持居民自住住房消费的同时,更加严格地加强对二套住房信贷等的管理,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2009年12月17日,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等部门发出通知,提出除国务院有明确规定以外,任何地区和部门均不得减免缓缴或者变相减免土地出让收入。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人姜伟新表示:“要对......新出台的不符合调控要求的地方性房地产政策及时进行清理和调整,采取针对性措施,遏制房价过快上涨,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针对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出现了一些要求购房者交纳“诚意金”、哄抬房价、制造恐慌气氛等扰乱楼市正常交易秩序的行为,姜伟新表示:“继续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下大力量整治捂盘惜售、囤积房源、哄抬房价,虚报售量、制造紧缺假象和假按揭、假销售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大查处和曝光力度。”
问题是,姜伟新提到的市场监管,谁监管谁啊?地方政府监管开发商吗?这不等于自绝财源吗?能做到吗?
有评论指出,中国的房地产问题不是一个经济问题,而是一个与现行管理体制密切相关的社会问题。因此,在不解决根本问题的前提下,现实的做法是,开发商继续其攫取巨额利润的步伐,而老百姓的住房问题由政府主导,通过建造经济适用房、改造筒子楼等形式加以解决。在一个可以预见的时间内,人们看不到高房价被拉下来的任何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