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晚报》2010年2月5日的报道,经查明,商务部原正司级巡视员郭京毅受贿600余万,他与其他涉案二人将被提起公诉,面临法律的制裁。真是大快人心!
从2008年8月郭京毅被双规至今已经近一年半的时间了。由于他的腐败案件专业性强,而且涉及的又是普通老百姓不熟悉的外资领域,所以当时似乎反响不大,报道也不太多。但郭的案件是一种隐蔽性很强的腐败行为,所以危害性很大,很有典型意义。我在当时就马上十分关注这一案件。希望它能够为我国的公共事务管理和政治体制改革敲警钟(见我2008年9月5日写的博文《怎样防止“国家权力个人化”——郭京毅案件引起的思考》)。当时,“郭京毅作为商务部条法司的主要负责人之一,以在制定关于外资活动的规则上的权力为筹码来谋取利益”还只是个假设。经过一年多的时间,本来就没有掀起应有波澜的郭案渐渐被人们淡忘了。 希望现在当案件的具体细节大白于天下之时,能够引起人们足够的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