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上地下”商业地产鹿死谁手


  谢逸枫:“地上地下”商业地产鹿死谁手

    经过千年商业文化和商业历史的沉淀,广州商业格局朝着内圈精,中圈实,外圈强的模式发展,不仅地上商业称霸,地下也要称霸。其中天河商圈成为广州商业内圈主力军,地上商业形成以天河商圈为主,以北京路商圈、上下九商圈以及琶洲会展商圈等其他商圈为次的副主力军。随着地铁一号、二号、三号、五号线的呼啸而至,新老城区地下商业还将迎来新的飞跃,地下商业形成以康王商业城和流行前线及动漫星城为主,以地一大道和天河又城及丽影商业广场,另外是中华广场和恒宝华庭地下商场为次,并且以2010年将推出的时尚天河商业广场和珠江新城中央商业广场及江南新地,还有东方宝泰为辅。由于广州地上商业格局和商业供应及竞争越来越巨大,目前无数投资豪客转战地下“要空间”,掀起一股地下商业开发高潮,欲与地上商业争夺和瓜分广州商业地产这块“大蛋糕”。

    由于广州经济高速发展和贸易进出口繁荣及外来人口不断的膨胀,另外是消费水平和人口收入不断的提高及商业发展条件非常的完善,例如,2010年广州商业总供应量达到200万平方米左右。目前广州商业地产占到广州房地产市场份额的20%,其中广州地上商业占到12%,例如2010年-2011年广州地上商业供应量达到150万平方米左右。而广州地下商业占到5.5%,例如,2010年-2011年广州地下商业面积总量达到76万。

    根据商场的位置和规划设计及交通网络布置,另外是商圈是否成熟和规模大小及定位,广州地上商场的优势比地下商业优势大。第一,得天独厚的黄金地段,最先获得成熟商圈人流,投资回报大。第二,配置齐全的物业设施,空间宽阔,通风和采光好。第三营运成本较低。而地上商场劣势,第一是投资成本大。第二是投资回本期较长,风险高。第三是竞争大。

    广州地下商场的优势非常的明显.第一,投资成本上相对少,主要是免去了地价成本,并且共享成熟商圈人流,投资回本期较短。第二,随着地铁一号、二号、三号、五号线成熟运营和巨大人流及购买消费习惯的改变,依托地铁开发,畅通无阻。第三,由于地下电影院等娱乐设施可以给消费者带来全新消费体验。但是,地下商场劣势也是相对凸出.首先是由于地下商业的开发比地上商业开发难度高,工程造价成本和营运成本较高。其次,地下商业的空间相对闭塞,通风和采光相对较差,部分消费者和品牌商家会抗拒地下商场的消费或经营模式。最后,地下商业的过道式人流居多,随意式消费比较多。

    未来3到5年,广州商业地下商场还不能完成取代或超越地上商场。首先是地下商场的开发和投资未形成热点。其次是地下商业所占市场比例还比较的小。再其次,地下商场的商业气氛和商圈目前没办法和地上商场相比较。最后,地下商场的经营比较长。另外,由于地下商场目前处于起步和发展及扩张阶段,还需要市场培育。

    目前广州空中商业基本是市场上的一个空白点。主要是对于空中商业的研究和开发经验比较的缺乏,另外是不具备空中商业大量开发和投资的条件。2010年广州要建空中商业,例如珠江新城“空中连廊”,其实是一种很好是尝试。空中商业不仅具有疏导交通功,还是空中观景台,又是商业集聚地,游人购物观光不惧风雨。并且治安问题更易解决,行人有安全感。而“空中连廊”建造成本相应也更低。对分散的商业设施起到一种拉紧的集聚效果,有利于商圈的形成。通过“空中连廊”等形式将区域内楼宇有机相联,达到细分和疏导各类人流、车流的效果。

    目前,新加坡、香港等国际大都市经过多年发展,已经形成环状开放、交通换乘、高层建筑可互联互通的立体步行连廊系统,在北京的中关村、深圳的福田区,也正在逐步发展具有类似功能的空中连廊,广州可以好好借鉴的。由于香港商业区寸土寸金,建连廊是不得已而为之,广州的土地没有香港那么紧张,商业建筑没必要都连起来,否则容易造成压迫感。假如不充分考虑美观,仅根据功能要求,就硬性要求高楼建设连廊,有点像公主从舞裙边突然伸出一条腿,会影响建筑的美观。

    “地下商场可以分为三种形式。”第一商业网CEO黄华军分析,第一种是“防空洞”改造而来的地下商业街,比如流行前线、江南新天地、天河又一城等等,其特点是没有产权,过道式物业,物业开发者一般要与政府签订长期的经营合约,制胜的要点在于“如何将随意性消费转变为目的性消费”;第二种是“纯地下商场”,比如东方宝泰、时尚天河地下商业广场、珠江新城中央广场地下空间等等,往往采取“建设-经营-转让”的BOT模式,比如政府向时尚天河颁布经营特许证,并提供地铁等公共交通的配套服务,但是时尚天河必须附加承担停车场等基础设施的建设;第三种是正佳广场、中华广场的传统购物中心地下层部分,有产权,特点是与购物中心的地面物业互补、协调发展。无论采取哪种开发模式,经营的关键点都在于“一是如何聚集人流,二是如何将人流变为商流。”

  

    注文章全部发表于(内容已见)2010年2月5日信息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