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是民生之本,发展之基,成都是全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的试验区,土地管理制度是成都在推进城乡统筹发展的关键环节。2003年成都市统筹城乡改革发展顺利,从此在成都12400万平方公里的城市和乡村土地开始了声势浩大的变革,旨在破解城乡二元结构,谋求城市与农村协调发展共繁荣。经过六年的努力,一个城乡互动,共同繁荣的局面已经基本显现。
城乡一体化首先是城市规划的改革,成都迈出了前所未有的一步,是历史上首次实现从成都城市规划向农村规划转变的先行者。2003年10月,三个集中正式定位,成都城乡一体化,这三个集中就是通过实现工业向集中发展区集中,土地向规模经营集中,农民向城镇集中,推进新兴工业化,新兴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
2007年2月,成都市委召集各区市县的党委政府负责人专门召开了一次具有重要意义的城乡一体化工作会议,在这次会议上确定了用市场化的办法来解决城乡一体化的问题,这一观点正式抛出。2007年6月,成都市成为全国统筹城乡配套改革试验区。2007年7月,成都首次提出全域成都的概念,这个全域成都就是指成都发展的过程中实施城乡统筹,着眼于建设12400万平方公里现代化都市区,推动市域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的一体化发展,整体推进城市和农村现代化,努力构建现代城市和现代农村和谐发展,历史文化与现代文明交相辉映的新型城市业态,并初步规划处了一区两脉六轴的全域成都发展格局。一区就是中心城区,中心城区至都江堰、中心城区至农泉区等六条发展线。
2008年1月1日,中共成都市委正式出台了关于加强耕地保护,进一步改革完善农村土地和房屋产权制度的意见,我们叫一号文件。这个文件提出把改革的重点锁定在开展农村集体土地和房屋确权登记,推动土地承包经营流转,推动农村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和开展农村房屋产权使用权的流转。下面,我重点介绍土地管理方面的做法。
土地是财富之源,农村土地改革是解决三农问题,促进农村发展,缩小城乡差别的基础,在统筹城乡工作中,成都市积极探索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意在促进农村产业要素的流动,建立农村产权市场,农村产权改革中,农村土地产权改革是重点,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农村产权制度的目的。经过两年的努力,目前已经取得了重大的进展。2009年2月,国土资源部工作组一致认为成都的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在全国具有重要的示范意义和带动作用,创新土地管理制度的机制,取得了明显的进展,初步形成了一大批重大的改革成果。一方面成都市城市土地综合整治情况取得了重要进展。以三个集中为基础,2004年以来,成都市大力实施农村土地综合整治,促进了农村土地的集约用地和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在这个过程中我们强调了“四性”,这“四性”就是考虑长远发展,立足当前的实际,估足产业支撑的发展性。第二结合地形地貌、民风民俗,塑造风貌特色的多样性。第三是与当地资源环境协调,优化生态环境的相融性。第四,按照城乡统筹的要求和标准,进行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配套,让现代文明向农村辐射的共享性。
主要做了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坚持规划先行,实施综合整治。二是严格实施整治。三是坚持整合资源,形成集成效应。四是坚持五个结合,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关于产权改革的情况,2008年以来,我市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专程为耕地保护,进一步改革完善农村的土地和房屋产权制度改进,积极稳妥的开展农村产权制度的改革,改革的基本思想是加强耕地保护,目的是通过对农村土地健全颁证促进其流转。于是,以耕地保护为前提,建立农村耕地保护的补偿机制。首先是健全耕地保护的体系,建立有机的耕地保护机制。
二是建立耕地保护的基金,由四县两级政府各按50%的比例共同筹集,主要用于履行耕地保护责任的农民、个人保险补贴和农村村级组织的现金补贴。三是完善耕地保护的措施,切实加强耕地保护目标的实现。20年产权为基础,开展农村集体土地登记,坚持政策先行,建立了全市集体土地所有制,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宅基地使用权登记体系,坚持农民自主,在确权登记中充分尊重农民的主体地位,发挥村民自治的作用,还权于户与人。坚持协调推进,将确权登记以及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同步部署,同步协调推进。利用高分辨率等先进技术,全方位开展农村承包土地实测工作,大幅提高了工作效率。
三是推动集体土地有序的流转。一是积极推进农村用地依法流转,二是探索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流转,积极搭建土地交易平台,建立农村产权交易所,统一了城乡建设用地的市场,初步建立起市场配置农村土地资源的机制,促进了农村土地资源资本化。再有就是积极完善配套服务政策,成立了农村产权流转担保公司,在维护交易双方合法权益的条件下,努力的推动全市农村产权制度的流转。
面对未来,我们将继续以科学的发展观为指导,继续探索统筹城乡土地改革的做法,我相信成都的未来会更好,成都的城乡大地上一定会展现一幅城市和农村和谐相融的美好景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