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是旧中国的陋习中,还是目前仍有一些国家地区,存在三妻四妾的婚姻习俗。中国的婚姻法明确规定一夫一妻制,其本质就是提高妇女的社会地位,享受平等的生存权利。如果用资源和房地产的观点看三妻四妾现象,有钱多的就肯定有钱少的和没钱的,如果不制定限制规则放开量来,那就会有多吃多占的,就有吃不着饿死的!这种现象放在婚姻上就会产生巨大的光棍群体来;放在房地产上就会有庞大的居无定所群体。
用法律问题解决婚姻的三妻四妾,已经取得明显的效果了,即便是有非分之想的,或者是越界现象,那也是偷偷摸摸的,并且一旦被查处了还要付出巨大的代价。其实房地产问题就是婚姻问题,房地产的需求就是对妻子的需求,人人都有;房地产的欲望就是二套房设想,人人都想;房地产的贪婪就是N套房的占有,不想的是傻子!同时也正是有这样的需求、欲望和贪婪,所以就自然产生一批“人贩子”,在地产行叫“炒房的”。
大禹治水时就已经给后续执政者以启示,凡是对待一个势如洪水的社会问题宜疏不宜堵,所以对待房地产这样一个庞大的社会问题,当然也不是现在这样一刀切的蠢招法了!既然知道土地资源是有限的,知道房地产产品是有特定性的,所以就要根据它的特定性制定合理享用的政策来。本着“先疏后堵”的原则,降低房地产的门槛,让有需求的,欲望的,甚至是贪婪的都先进来,门票就是钞票,只要有这个就是天王老子也挡不住!在不可抗拒的情况下去抗衡,那就是螳螂挡车。
说到根本上,房地产要解决的并非是进来的问题,而是进来之后马上又出去的问题,说白了就是“炒家”的问题。抬高首付和其它购房标准,这个思想就混蛋!政府打出来的旗号就是解决百姓居住问题,既然是百姓肯定是差钱的,否则也不会对高房价如此激动了。对一个差钱的群体来说这不就是往伤口上撒盐吗?所以,放低进口的门槛,只要能保证信贷和房企安全就可以;提高出口的门槛,凡是短期的,炒房的行为一律高额纳税,堵住炒房牟利的口子,剩下的不就是真正需求了吗?
不管是政府也好,天王老子也罢,谁都没有绝对的权利杜绝什么,包括需求、欲望和贪婪,至少有这样的思想是不受干涉的,甚至偷偷的实施也未尝不可,但是必须有一套查处的办法,否则,就是哼哼出大天来那也没人信!房地产政策接二连三的出台,看似调整了,可是正如任志强先生说的那样“伤敌八百,自伤一千”。政策下手的角度不对,尽管板子打得比较重,可是恰好落到了无辜的百姓屁股上了,难怪众人抱怨:一个媳妇都没娶上呢,却被人家推到前面来挨板子,三妻六妾的都躲在后面笑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