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级《中俄信息产业园》项目的由来


 

国家级《中俄信息产业园》项目的由来

 

早在1997627日,李鹏总理和切尔诺梅尔金总理在北京举行第二次会晤期间。双方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俄罗斯联邦政府关于建立中俄总理定期会晤机制及其组织原则的协定》。《中俄总理定期会晤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纪要》确定:“在通信和信息技术合作领域,委员会支持双方在电子商务、工业信息化、远程教育、远程医疗、建立电子信息科技园区、合作生产并共同开拓第三国市场、信息技术知识产权等领域扩大开展信息技术应用合作。”

20051011黑龙江省副省长刘海生与滨海边疆区副行政长官果尔恰科夫就在黑龙江省和滨海边疆区建设中俄信息产业园达成协议。双方原则上同意在滨海边疆区、哈尔滨、牡丹江建一区三园并保持一致的生产活动,三区统称为“中俄信息产业园”。

200811月外交部欧亚司:《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俄罗斯联邦睦邻友好合作条约》实施细则(20092010)第(九)项通信与信息技术合作中的第6条规定:

“加强和扩大双方在信息技术领域的合作,研究两国信息技术发展的前景,为双方企业开展投资、研发、生产和贸易活动创造良好环境。

就在中国和俄罗斯建设信息产业园的计划方案交流信息,促进项目实施,在政府层面支持感兴趣的企业入驻中国和俄罗斯的信息产业园。”

20081118俄罗斯联邦驻华大使馆照会我国工业与信息化部称中方在两国总理定期会晤委员会通信与信息技术分委会活动中几次提出建设中俄信息产业园的建议,并要求我工业与信息化部就中俄信息产业园生出什么产品、管理方式和地区分布等做出说明。

可见,《中俄信息产业园》项目已得到两国政府认可,正处在积极推进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