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的捐献 糊涂的爱心


      又到岁末,寒风起兮,正是“送温暖、献爱心”的好时光。经由媒体传递出来的慈善捐赠活动次第启动,爱心是可以有所作为的。然而,这也是一个“被捐款”的高发期。媒体报道,江苏淮安楚州区教育系统的职工均接到文件通知,要求参加区里号召的“送温暖、献爱心”活动,通知明确规定了各个级别人群的捐款下限,处级1000元、科级500元、一般教职工则是200元。(《现代快报》12月22日)

      规定不可谓不细,力度不可谓不大,而调门则当然也很高亢:“送温暖、献爱心”活动是关心社会弱势群体的公益性活动,全体教职工有义务和责任积极参加此项活动。只是这里边仍有些疑惑需要破解:一是行政权力能否强制群众捐款?二是慈善捐赠活动为何每每启动时雷霆万钧,需要公布具体去向时却又每每不了了之?

      行政权力具有无往不至的“硬通货”性质,大概是很多地方的一大特色。即便是应该完全自愿的爱心捐赠领域,一样也习惯了权力的横冲直撞。就像淮安楚州区正在进行的那样,不仅要求无一疏漏,且规定了具体的捐款数额。在这样的强力之下,民众发自内心的爱意往往迅速演变为权力框架下的顺从和规矩,每一个人只需要按照规定下限完成任务即可。

      不客气地说,权力强行介入爱心,非但不能如其所愿“点石成金”,使民众单纯的个体情感升华为群体的一种共同情感,反倒会产生“点金成石”的负面效果。很简单,行政权力的强制性、封闭性乃至趋同性,正与民众爱心的自发性、参与性、丰富性背道而驰。爱心一旦变成了任务,民众只有被动完成,献爱心的愉悦、关心弱势的满足、精神的洗礼……都没有了,剩下的则是冷漠、甚至反感的情绪。

      与民众的“被捐赠”可以相互参照的则是,我们很多公权力部门往往对善款的去向缺乏热情、语焉不详。大笔的款项一旦经由这样那样的渠道收上来之后,在如何使用的问题上,往往会表现出令人难以置信的模糊和笼统。要么搞一个声势浩大的仪式,要么发布一个捐赠数字,完了。与要求民众捐款时规定的繁缛细密比起来,其善款的去向、使用实在是太“简约”了。

      即便遭遇社会普遍的质疑乃至催促,爱心捐款去向及使用上的欠透明状态仍改观缓慢,很多时候,有关部门只要稍做依然模糊的表态即可从容过关。与此同时,善款被挪用、被挤占、迟迟不使用甚至被贪污的情形,却时时见诸报端。在这种情况下,爱心被亵渎,爱心善款也每每无奈地变成“糊涂的爱”。公众无从过问、无权过问,更丧失了过问的热情。

      说到底,只要民众“被捐款”的情形不止,则捐款去向成糊涂账、爱心变“糊涂的爱”的情形就不会停止。正是因为“被捐款”和“糊涂的爱”背后存在强制性的行政权力,才使得爱心捐款行动往往被无情扭曲。而且,行政权力长期的强势介入,也阻遏了民间自发式的慈善捐赠事业的发展壮大和自我规范。因此,欲破解爱心捐赠困局,必先自公权力的自我约束开始。可以监管,也可以倡导,但绝对不能越俎代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