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善捐赠咋成了单位福利?
一周前,南京民营企业家陈光标又作善举,为一名花甲保洁员过生日并向包括这名保洁员在内的50名环卫工发红包。但是,事后有人向晨报84701110热线反映,陈光标发给保洁员的红包和服装后来都被单位收走了,领导说要等年终给大家平均分配,大家虽然上交了,但心里愤愤不平。对此,受捐保洁员所在单位相关负责人称领红包的人只是代表,事先已经跟大家说明,要保证每个保洁员的利益。而捐助人认为,如此均衡非他本意。(8日西部网)
表面看,环卫工所在单位是出于内部平衡,做到大家都有份,是一种平均主义思想在作怪,实际上是一种侵占行为,将慈善款、物变成了单位的福利,亵渎了慈善义举。
诚如陈光标所言,“这个东西不是平衡问题,那南京有两万多环卫工人,那都不平衡啊?”按照那样的思路,这家单位是不是该把员工受赠款、物逐级上交到南京、省和全国环保部门,然而再行平均分配?
年终评先进,奖励什么,奖励多少,那是单位的福利,应该由单位出资,将捐资物品收上来发奖,省却自身的经费开支,无异于拿别人的钱做好人,显然有违捐资人的慈善初衷,倘或这样,这样的捐赠有跟没有又有多大的区别呢?既如此,捐赠人何不干脆捐给单位,再由单位发放?
环保工人很艰苦,慈善家尽己所能,捐款捐物相助,受捐者所在单位在表达敬意的同时,应该有所反思和行动,力所能及地为改善员工们的工作条件和劳保福利做些什么,比如,由单位出资,也为其他保洁工都购买一件羽绒服。如此变慈善为福利,是单位的耻辱,尽管员工多表达出“理解”,其实不但让大家内心不快,而且更让捐助人寒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