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物辩证法的特征和永恒发展的科学
第一节 物质世界的普遍联系第二节 物质世界的永恒发展第三节 唯物辩证法是普遍规律和范畴的科学体系
内容提要:世界是物质的,物质世界是普遍联系和永恒发展的,唯物辩证法是由基本规律和诸范畴组成的科学体系,从不同方面完整地揭示了事物的普遍联系和发展变化的本质。要把握唯物辩证法这一科学理论思维,首先;要了解唯物辩证法的性质及其关于事物的普遍联系和永恒发展的思想。
唯物辩证法是由基本规律和诸范畴组成的科学体系,从不同方面完整地揭示了事物的普遍联系和发展变化的本质。普遍联系和发展是物质世界的总特征,坚持联系的观点和发展的观点,认为物质世界是普遍联系和永恒发展的是唯物辩证法的总特征。本章主要讲三个问题:物质世界的普遍联系,
物质世界的永恒发展,唯物辩证法是普遍规律和范畴的科学体系。
本章重点和难点:1、物质世界的总特征,2、唯物辩证法的总特征,3、坚持联系和发展之观点的意义。
第一节 物质世界的普遍联系
一、联系的客观性和普遍性
联系是一个普遍的哲学范畴,是指一切事物、现象之间以及事物内部诸要素之间的相互依存、相互影响、相互制约和相互作用。它既包括事物之间的各种联系,也包括事物内部诸要素、诸方面的各种联系。联系是事物本身的联系,是事物固有的辩证本性;它不依人的意志为转移,它既不是人们主观幻想的产物,也不是某种神秘精神的体现。这就是联系的客观性。
1、联系客观性
联系的客观性是指,联系是事物本身所固有的客观本性,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人们承认也罢,不承认也罢,事物的联系总是客观存在的。就是说,事物之间的联系既不是人们强加给事物的,也不是人们随意想象出来的,而是事物本身所固有的。人们既不能“创造”事物之间的联系,也不能“消灭”事物之间的联系,而只能按照客观事物的本来面目如实地反映它们之间的联系,并在正确反映的基础上整合和利用这些联系。例如,虽然地球和太阳相距1.5亿公里,但二者之间存在着客观联系。由于太阳对地球有巨大的吸引力,地球由于公转对太阳有巨大的排斥力(离心力),二者的共同作用才使地球以每秒30公里的速度围绕太阳旋转,这是客观存在的,不依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同样地,由于地球的引力作用,人才不可能随心所欲地想跳多高就跳多高,投掷出去的石块才不可能飞离地球,而总是要落在地球上。地球对地面物体的引力作用是客观存在的,既不能消灭也不能创造。人们只能承认它的存在,而不能否认它的存在。这是正确认识它并进而利用它的基本前提。人造卫星的发射成功、空间站的建造使用,就是在深刻认识地球引力作用并定量把握的基础上,对它的有效利用。在这里,地球的引力作用是客观存在的,任何人、任何国家想要成功发射卫星,就必须使它具有第一宇宙速度,即每秒7.9公里的速度,这个速度是由地球的特点和引力作用客观地决定的,它不依任何人的意志为转移。
承认联系客观性的重要意义。承认并强调联系的客观性有着重要的意义。首先,承认联系的客观性是批判唯心主义、反对封建迷信的基本要求。唯物辩证法强调联系的客观性,就是要同唯心主义划清界限。哲学史上,唯心主义也承认联系,但是它们却否认联系的客观性。主观唯心主义认为,事物之间的联系是由人的观念和意志决定的;客观唯心主义则认为,客观事物的联系是某种客观精神或绝对观念联系的表现。这些观点是完全唯心主义的。其实质就是否认联系的客观性,用主观臆造的联系代替真实的客观的联系,把虚构出来的不存在的联系人为地强加给客观事物。这种唯心主义的观点虽然是根本错误的,但却是生活中封建迷信活动的思想根源和理论基础。在日常生活中,所谓“慧星、地震预示国家兴衰”、“指纹、手相、生辰八字决定人的命运”,欧美国家把13与灾难和不吉利联系起来,我国很多人把8与发财联系起来,把6与顺利联系起来,等等,这些都是主观“创造”事物之间联系的表现,是主观随意性的产物,是具有封建迷信色彩的唯心主义表现形式。因此,只有承认联系的客观性,才能与唯心主义划清界限,才能反对一切封建迷信活动。
其次,承认联系的客观性,是实事求是的内在要求,是科学发现和技术发明的前提和基础。既然联系是客观的,这就要求我们按照客观事物的本来面目如实地反映它们之间的联系,就必须一切从实际出发,如实地和客观地研究和把握事物内部的和外部的真实的、固有的联系。也就是说,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和工作路线。这同时也是科学发现和技术发明的前提和基础。爱因斯坦说:“要是不相信我们的理论构造能掌握实在,要是不相信我们世界的内在和谐,那就不可能有科学。”科学的真正任务就是揭示事物和现象之间所固有的联系,把人们通常看来似乎没有联系的事物联系起来进行考察,发现其中的真实联系。技术的真正任务就是利用科学揭示出来的种种真实联系,为人类实现特定的目的而服务。可以说,一部科技发展史,就是一部揭示客观联系并利用客观联系的发展史。可以预言,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许多先前不被人们认识的客观联系,将不断地被人们揭示出来并利用起来。科学技术越发达,人们对客观世界的普遍联系认识得就越深刻、越清楚,也就利用得越充分、越合理,人与人之间、人与自然之间的联系因此也就越广泛、越普遍。
再次,承认联系的客观性,也是指导人们合理建立各种联系的客观要求和实践原则。联系是客观的,但是,客观自在的联系和自然存在物的直接的形态并不能满足人所特有的社会性需要,自然事物丰富的潜在属性和关系也不因为对人有用就自动展现或暴露出来。因此,要实现人类的目的,满足人类的需要,人还必须通过各种实践活动建立各种联系,创造人工自然,以此来满足人所特有的社会性需要。自在事物的联系是客观的,需要人们去揭示;人为事物的联系也是客观的,它是人类实践活动建立起来的,是实践活动的结果。然而,人为事物的联系又以自在事物的联系为基础。因为说到底,人不能凭空创造,也不能无中生有。人为事物的联系说到底是自在事物的潜在属性和潜在联系的显化和实现。从这种意义上说,人类的实践活动就是变潜在联系为现实联系的能动转化过程。众所周知,没有客观的电磁联系,就不会有无线电通信技术;没有原子核的裂变反应,就不会有原子能发电站;没有光、电、磁、热的自在联系和相互转化,就不会有发电、照明、取暖、录音、录像等技术发明及其综合应用。可见,正是自在事物的固有联系为人为事物的客观联系提供了根据和机制。也正因为这样,客观的联系也对人类实践活动提出了严格的要求。人类的实践活动如果背离客观联系的内在要求,就要受到客观规律的惩罚。实践中的“乱砍滥伐”、“掠夺式开发”、“无节制浪费”、“无计划生育”等等,都是无视联系的客观性、任意破坏事物之间正常联系的做法,它破坏了自然资源和生态平衡,使人类生存和发展受到严重威胁,这是违背联系客观性的实践活动的恶果,是人类应当警惕并加以克服的实践活动的负效应。很显然,联系的客观性既是人们赖以利用的客观基础,也是人们必须遵循的实践原则。
2、联系的普遍性
联系是普遍存在的。宇宙间的一切事物,从巨大的星系到微观粒子,从无机物到有机物,从自然界到人类社会,从物质生活到精神生活,无不处在普遍联系之中,整个世界就是一个相互联系的统一整体;.任何事物都不能孤立存在,都是统一的联系之网上的一个部分、成分或环节。这就是联系的普遍性。
联系的普遍性已为人类的全部实践经验和科学发展所证实。在自然界中,从巨大的天体星系到细微的原子核内部的基本粒子,从无机界到有机界,无不处在普遍联系之中。在生物和环境之间,生物和生物之间,都是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它们组成复杂的生态系统。其中,每一个因素既受到周围其它因素的影响,又反过来影响其它因素。在人类社会中,各类事物也是普遍联系的。人类社会和自然界虽然有质的区别,但也是相互联系、密不可分的。人类的出现和人类社会的形成,是自然界长期发展的结果,而且只有在同自然界的相互作用中,人类社会才能存在和发展。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从经济、政治到思想、文化,无不处在普遍联系之中。国民经济中的各个部门、各个环节,也都是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如▲●工业依赖农业提供粮食、原材料和市场等,▲●农业又依赖工业提供化肥、农药、机器和日用品等。如果某一部门、某一环节发生问题,比例失调,就不可避免地要影响到别的部门和环节。又例如,生活中住房紧张,有人说,多盖点房子不就解决问题了吗?其实,问题并不这么简单。●要建住房,不仅要解决地皮、下水道、天然气、暖气、用电、用水等一系列问题,同时还要解决交通、服务、托儿、饮食、商店等一系列问题。可见,▲解决住房问题就和许多事情联系着。真可谓“牵一发而全身俱动”。社会越发展,人类越进步,社会生活中普遍联系的程度就越高。当今时代,国家与国家之间、民族与民族之间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程度越来越高,世界一体化的进程大大加快。国际性的经济技术和思想文化交流更加频繁,对外开放已成为每个国家必须坚持的不可逆转的基本国策。这些都是对普遍联系的最好说明。
现代科学的发展,不断地把人们原来没有认识到的联系揭示出来,有力地证明了事物联系的普遍性和客观性。现代科学在发展中出现了一系列边缘学科、横断学科和综合学科,传统的学科界限不断被打破,完全不同的学科日益联系起来,这更进一步地揭示和证明了物质相互联系的普遍性。例如,▲●物理化学、化学物理等学科的建立,反映了物理运动形式和化学运动形式之间的相互联系;生物力学、生物物理、生物化学等学科的建立,反映了生物运动形式与机械、物理、化学运动形式之间的相互联系;▲●横断学科的建立从一个特定的侧面反映了多种学科之间共同的联系和规律;▲●综合学科的建立,例如环境科学的建立,则反映了物理学、化学、地理学、经济学、法学、生物学、医学等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相互渗透、相互结合等等。
联系的客观普遍性,已为人类的全部实践经验和科学发展的伟大成就所证实。古代哲学家很早就提出了关于事物普遍联系的辩证思想,但是这种思想还只是朴素的、直观的。近代有些唯心主义者也承认事物和现象的相互联系,但他们把这种联系说成是精神的、观念的联系,这实际上是对事物和现象相互联系的本质作出的歪曲的反映。唯物辩证法关于联系的客观普遍性原理,吸收了前人的合理思想,把它建立在科学的基础之上。19世纪的天文、地质、物理、化学、生物等等一系列自然科学的新成就,特别是细胞学说、能量守恒和转化定律以及达尔文进化论等三大发现,使人们对自然过程互相联系的认识有了飞跃的进展,为联系的客观普遍性观点奠定了自然科学基础。20世纪以来,自然科学领域一系列重大成就,更是提高了人们的认识,进一步证实和丰富了唯物辩证法关于联系的客观普遍性原理。相对论深刻地揭示了物质、运动、时间、空间、质量、能量之间的辩证关系,证明了物质及其固有属性的有机联系;量子力学深刻地说明物体或粒子一旦有过相互作用,以后再分离也不能成为孤立的了,所有这些物体或粒子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现代物理学揭示了原子、原子核内部的结构,证明了组成原子和原子核的微观粒子,也是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分子生物学发现,所有生物都有共同的物质基础、共同的遗传物质,而这种遗传物质又有着共同的分子结构和基本相同的遗传机制,这就比细胞学说更深刻地揭示了生物界的内在联系;现代科学还发现,信息过程,就其本质而言,也是物质世界普遍联系的一个方面,并为事物的普遍的相互作用提供了条件。总之,现代科学日新月异的发展,越来越充分地揭示和证明了唯物辩证法关于联系的客观普遍性原理的正确性。
唯物辩证法肯定事物的普遍联系,但并不否定事物的相对独立性。唯物辩证法认为,世界上的每一事物都是与其他事物相区别的,都有自己存在和发展的历史。如果事物之间没有区别、浑沌一团,那也就根本谈不上事物之间的联系了。但是,事物之间的区别,以及事物的独立性都是相对的,任何事物总是要同其周围事物处于这样那样的联系之中,都是物质世界总的联系中的一个环节。只见区别不见联系,或者只见联系不见区别,都是错误的。形而上学片面夸大事物的相对独立性,把它绝对化,使事物或过程从世界的总的联系中割裂开来,看作孤立存在的东西,从而否定了事物的普遍联系,陷入思想上的片面性。用这种观点去观察问题,不可能如实地反映客观事物。
3、事物联系的客观普遍性原理的方法论意义
首先,事物的联系是客观的,这就要求我们必须从事物本身的客观联系来把握事物,反对用幻想的联系代替事物的客观联系。因此,在实际工作中,都应当深入调查研究,详细占有材料,进行科学的分析,从中引出事物固有的内在联系,以此作为行动的依据。“唯物辩证法反对用主观臆造的联系来代替事物本身所固有的联系,也反对随意摘取个别事实材料代替对客观事物的全面分析,来论证某种错误观点。列宁指出:“如果从事实的整体上,从它们的联系中去掌握事实,那末,事实不仅是‘顽强的东西’,而且是绝对确凿的证据。如果不是从整体上、不是从联系中去掌握事实,如果事实是零碎的和随意挑出来的,那么它们就只能是一种儿戏,或者连儿戏也不如。”(《列宁全集》第二版第28卷,第364页。)我们实际工作中的主观主义者,常常用幻想的联系或主观臆造的联系代替实‘际的联系,歪曲事物的本来面貌,危害着革命事业。
其次,事物的联系是普遍的,这就要求我们必须从普遍联系的观点看问题,坚持全面性,反对用孤立的观点看问题,防止思想上的片面性。列宁说:“要真正地认识事物,就必须把握住、研究清楚它的一切方面一切联系和‘中介’。我们永远也不会完全做到这一点,但是,全面性这一要求可以使我们防止犯错误和防止僵化。”(《列宁全集》第
H版第 40卷,第
291页。)我们从事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是极其艰巨而复杂的事业,其各个领域、各个部门、各个方面都互相联系。互相制约,互为存在和发展的条件,是一个普遍联系的有机整体。如果工作中不懂得用普遍联系的观点看问题,只是片面地注重某一领域、某一部门或某一方面的发展,必然会影响别的领域、别的部门或别的方面,甚至会妨碍全局的发展,反过来又限制了原来片面重视的领域、部门或方面的发展。所以,必须从联系的观点全面地看问题,要做到善于瞻前顾后,通观全局,只有这样才能处理好各种联系和关系,才能使我们的现代化建设事业协调的发展。
二、联系的多样性和条件性
1、联系的多样性
唯物辩证法认为,由于具体事物的性质不同,事物、现象之间的联系亦呈现出多种多样的情形。第一,按照事物联系的根据和条件,唯物辩证法把联系区分为内部联系和外部联系;内部联系是指事物内部各个部分、因素、成分和环节之间的有机联系,外部联系是指一事物同它事物的联系,具有外在的性质。第二,按照事物之间的联系有无中间环节,唯物辩证法把联系区分为直接联系和间接联系;直接联系是指事物之间不经过中间环节而发生的联系,间接联系是指事物之间经过中间环节而发生的联系。第三,按照事物之间联系的性质,唯物辩证法把联系区分为本质联系和非本质联系;本质联系是指事物间内在的、有机的、稳定的联系,非本质联系是指事物之间外在的、易逝的、不稳定的联系。第四,按照事物之间的联系有无确定的趋势和方向,唯物辩证法把联系区分为必然联系和偶然联系;必然联系是指事物之间一定要发生的,有确定不移的趋势的联系,偶然联系是指事物之间不一定发生的,或者可以这样出现,也可以那样出现的没有稳定趋势的联系。在上述这些联系中,内部的、直接的、本质的和必然的联系对事物的存在和发展起主要的、决定性的作用,而外部的、间接的、非本质的和偶然的联系则对事物的存在和发展起着次要的、非决定性的作用。此外,根据不同情形,事物之间的联系还可区分为历史联系、现实联系和未来联系;全局联系、局部联系或整体联系、部分联系;以及因果联系,内容和形式的联系,本质和现象的联系,自由和必然的联系,质和量的联系等等。这些多种多样的联系交织在一起,便形成了客观世界错综复杂的联系之网,而在这个联系之网当中,往往又存在着一种事物,兼有多种多样的联系,表现出大千世界丰富多彩的多样性联系的图景。
联系多样性的具体表现:大体说来,联系有直接联系和间接联系,内部联系和外部联系,本质联系和非本质联系,必然联系和偶然联系等。不同的联系,不仅因物质主体的不同而不同,而且对事物存在和发展所起的作用也不同。
A直接联系与间接联系
直接联系和间接联系是事物联系最普遍的形式之一。直接联系是指,不通过中间环节作用而发生的联系,即无中介的联系。▲间接联系是指,经过中间环节的作用而发生的联系,即有中介的联系。例如,在“城门失火,殃及池鱼”这个成语中,“火?水?鱼”三者就是相互联系的。池塘里的水能用来灭城门上的火,这是直接联系;池塘里的鱼离不开池塘里的水,这也是直接联系。但由于灭火用去了大量的池水,最终使池塘中的鱼儿遭殃,鱼儿与城门失火最终发生了关系,这种关系就是间接联系,它是通过池水这个中间环节而发生联系的。
一般说来,直接联系直接影响事物的发展进程,因而是较为重要的联系,其作用比较大,效果往往也比较明显;间接 联系由于在时间、空间和层次上间隔较大,其联系过程较为曲折和迂回,因此对事物发展的影响不如直接联系那样显著和及时,它只有先通过中间环节才能对事物的存在和发展发生作用,因而是较为次要的联系。当然,也不能一概而论,在有些情况下,间接联系也是很重要的。例如,在“教育??人才??科学技术??生产力”这些联系中,教育和人才、人才和科学技术、科学技术和生产力的联系都是直接联系,前者发展得怎么样,直接影响后者发展的状况。而教育和生产力之间,由于要经过人才和科学技术这两个环节,因而是间接联系。但不能因此得出结论说,教育对生产力发展的作用不大。事实上,教育对生产力发展的作用是很大的,而且越来越大。正因为如此,发达国家都把发展教育视为发展经济、提高生产力的根本任务和战略重点,都提到头等地位来看待。
▲中间环节即中介是形成联系的重要因素。一事物与他事物的直接联系往往是有限的,而与众多事物的间接联系却是无限的,事物本身正是通过有限的直接联系和无限的间接联系才与众多事物联系起来,共存于普遍联系的物质世界之中的。每一个事物都以他事物为中介环节,与别的事物发生间接联系,而每一个事物又都是其他事物之间发生间接联系的中介。因此,世界上的万事万物又互为中介,并因此互相联系,共同构成了统一的普遍联系的物质世界。可见,中介在普遍联系中具有很重要的作用和地位。对此,列宁指出:“要真正地认识事物,就必须把握、研究它的一切方面、一切联系和中介。我们决不会完全地做到这一点,但是,全面性的要求可以使我们防止错误和僵化。”
B本质联系与非本质联系
本质联系是指事物的内在的、必然的和稳定的联系,非本质联系是指事物的外在的、偶然的和不稳定的联系。本质联系是事物存在和发展的内在根据,非本质联系则是事物存在和发展的外部条件。俗话所说的“种瓜得瓜,种豆得豆”,就是指瓜种与瓜、豆种与豆之间的本质联系。而一棵瓜秧结几个瓜、一个豆荚结几粒豆,则是非本质联系。科学认识的任务就是要透过事物的非本质联系进而认识事物的本质联系,从而把握事物发展的规律。
C内部联系与外部联系
内部联系是指事物内部要素间的相互联系,外部联系是指一事物与他事物之间的相互关联。前者是事物发展的内在矛盾即内因,后者是事物发展的外在矛盾即外因。此二者对事物存在和发展的作用互不相同。对此,我们将在对立统一规律一节中详细讨论,这里暂不详述。
D必然联系与偶然联
必然联系是指事物间的一定要发生的、确定不移的联系,偶然联系是指事物间的可以发生也可以不发生的不确定的联系。●苹果熟透了要掉在地上,这是苹果与地球之间的必然联系,但恰好掉在某人的头上,则是与某人之间的偶然联系。必然联系对事物的发展起支配作用,偶然联系对事物的发展则起加速或延缓的作用。二者相互之间既有区别,不可混淆;又有联系,不可分割,并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
总之,物质世界是普遍联系的,而其联系方式又是多种多样的。事物联系的普遍性存在于事物联系形式的多样性之中,而事物联系形式的多样性,又从各个不同的方面、层次揭示和体现了事物之间的普遍联系。
2、联系的条件性
条件的含义
从事物联系的普遍性和多样性中我们可以看到,一事物的产生、存在和发展都依赖于周围其他事物,其他事物就是这一事物产生、存在和发展的条件。所谓条件是指,同某一事物、现象和过程相联系的,并对它的存在和发展发生作用的诸要素的总和。任何一个具体事物只有在一定的条件下才能产生、存在和发展,也只有在一定的条件下才会趋于灭亡。任何具体的联系无不依赖于一定的条件;随着条件的改变,事物之间以及事物内部各要素之间联系的性质和方式,也要发生变化。这就是联系的条件性。例如,生命现象的产生和维持,就必须具备水、氧气、营养、适当的温度等必要条件,地球上具备了这些必要条件,生物才能够在地球上产生和存在。斯大林说得好:“一切以条件、地点和时间为转移。”离开条件,一切都无法存在,也无法理解。离开一定的条件,我们甚至连下雨是好事还是坏事这样一个简单的问题也搞不清楚。因为,久旱逢甘霖,下雨是有益的;而久涝盼天晴时,下雨就是有害的。进而言之,没有一定的条件,或者条件不充分,也构不成联系。例如战争与石头,如果没有一定的条件,就谈不上什么联系。但是,在人类的战争活动中,当人们需要用石头来修筑工事阻击敌人、掩蔽自己的时候,石头就成为战备的物资;当守卫在山头阵地上的战士弹药耗尽,需要用石头击退敌人的时候,石头就直接地成为战争的武器。也正是在这样的条件下,战争和石头就有机地联系在一起了。把握联系的条件性十分重要,离开条件谈联系,就容易陷入诡辩论。
条件的多样性
我们说,一切以条件为转移,而条件又是具体的和多样的。有必要条件和非必要条件,充分条件和非充分条件,决定的条件和非决定的条件,有利条件和不利条件,主观条件和客观条件,等等。不同的条件对于事物的存在和发展所起的作用是不同的。具体地全面地分析各种不同的条件,是我们弄清问题、解决矛盾的必要前提,对做好一切工作具有决定性的意义。一个人有错误,如果不分析他犯错误的条件,包括主观的和客观的,就不可能弄清他犯错误的性质和程度,也就找不到帮助他纠正错误的正确途径和办法。要完成一项任务,也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在必要条件尚不具备时就匆忙行事的人,只能是一个乱撞乱碰的鲁莽家。
条件的可变性
当然,条件是可以改变的,正如具体的联系是可以改变的一样。从条件的可变性着眼,当不利条件多于有利条件时,不必灰心丧气、畏缩不前;当必要条件尚不具备时,也不要束手等待、消极无为。人们可以发挥主观能动作用,即以主观条件去改变客观条件,变不利条件为有利条件,创设实现预定任务所需的必要条件。当然,这种改变和创设条件的活动并不是任意的。须知,改变条件和创设条件也是有条件的,不了解或不具备改变条件和创设条件的条件,改变和创设的活动就会失败和落空。总之,一切具体的事物和现象都是有条件的,只有“有条件”这一点才是无条件的。从这个意义上说,唯物辩证法的普遍联系论同时也就是条件论。
总之,唯物辩证法认为,联系既是多样的,又是具体的,而任何一种具体的联系又总是在一定条件下的联系,条件是具体的、多样的,而且是可变的。唯物辩证法主张,在条件问题上,要坚持唯物论和辩证法的统一。只有承认条件的客观性,承认人们的认识和实践受着一定条件的制约,才能坚持条件论的唯物论;只有承认条件的复杂性和可变性,才能坚持条件论的辩证法。
三、普遍联系和系统方法
科学的发展证实了唯物辩证法关于客观世界普遍联系的原理,而人们关于普遍联系的思想和寻求事物、现象间真实联系的努力又推动着科学的发展。现代科学发展的一个重要特点是在各门不同的学科之间建立起来的综合性科学,这就是现代科学发展中的整体化趋势。系统科学的出现适应了这样一种趋势。
作为日常用语的系统,泛指事物按一定关系组成的稳定的统一整体。系统的存在,是一种普遍现象。在无机界,从微小的基本粒子到巨大的星系,无一不是系统。在有机界,从生物大分子、细胞到生态系统、生物圈等,也无一不是系统。在社会生活中,社会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乃至每一个社会具体单位,也都是作为系统而存在的。总之,如同联系是客观的、普遍的一样,系统也是客观的、普遍的。
系统论,是撇开具体的物质运动形态,研究系统的一般规律和性质的一门新兴边缘科学。系统方法则是把对象作为系统进行定量化、模型化和择优化研究的科学方法。系统论认为,每一系统内部各因素间存在着相互联系、相互作用,此系统又同其他系统间存在着相互作用、相互制约的关系,同其他事物和系统不发生任何联系和作用的绝对孤立、完全封闭的系统是没有的。例如,每一生物有机体对它的周围环境来说,是一个独立的系统,但是它的存在却依赖于同它以外的环境不断进行物质、能量和信息的交换,如果把生物有机体的系统绝对孤立开来、封闭起来,那末这个系统也就不复存在。
其次,系统论把整体性原则作为系统方法的出发点,特别强调整体和部分之间的相互联系和相互作用。它认为,每一整体的性质,只存在于它各个组成部分或要素的相互联系和相互作用之中。把各个组成部分或要素孤立的特征和活动机械地相加起来,并不能反映整体的特征和活动方式。如果整体中各组成部分的成分或要素以及它们之间的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方式、结构和功能发生了变化,那末整体的性质和状况也就要发生相应的变化。因此,系统方法要求运用数学的方法,对整体的成分及其相互联系和相互作用的方式、结构和功能等等,进行综合的、系统的考察,并在动态中协调整体和部分的关系,使部分的功能和目标,服从于总体的最佳目标。20世纪40年代兴起的系统科学,愈益深刻地揭示出事物联系的普遍性和系统性,它不仅是唯物辩证法普遍联系原理的具体运用,而且是对整个唯物辩证法的补充和深化,丰富了唯物辩证法的内容。但是,系统论并不就是一般的世界观,它并不企求承担一般世界观的任务。它只是哲学和具体科学之间的中间层次,是体现辩证唯物主义同社会实践直接联系的中介和桥梁。
第二节 物质世界的永恒发展
一、事物的相互联系构成运动和发展
唯物辩证法是关于普遍联系的科学,同时又是“最完备最深刻最无片面性的关于发展的学说”。(《列宁全集》第二版第23卷,第42页。)现实存在的相互联系,总是通过联系着的诸对象间的相互作用表现出来的;而相互作用必然引起运动,从而使对象的原有状态或性质发生变化。恩格斯说:“我们所面对着的整个自然界形成一个体系,即各种物体相互联系的总体”,“这些物体是互相联系的,这就是说,它们是互相作用的,并且正是这种相互作用构成了运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492页。)同关于普遍联系的观点一样,关于运动发展的观点是唯物辩证法的又一基本特征。唯物辩证法认为,联系是运动中的联系,发展是运动中的发展。离开联系,就无从考察事物的运动,而离开运动也不可能理解事物的发展。
唯物辩证法关于“自己发展”的观点,通常都是用运动、变化和发展等三个性质相同而程度又有所区别的概念来表述的。其中,运动作为物质的固有属性和存在形式,是指一般的变化,它包括宇宙中发生的一切变化和过程,从单纯的位移直至思维;而变化则既包括事物量的变化,也包括质的变化,它可以是上升的、前进的运动,也可以是下降的、倒退的运动;发展乃是变化的高级形式,是指事物由小到大、由低级到高级、由简单到复杂、由旧质到新质的有规律的前进上升的运动变化过程。运动、变化和发展这三个相近的概念,反映的都是事物的动态关系,反映了事物或现象的运动发展都要经历一个过程。其中,运动是变化和发展的前提和基础,没有运动就不会有任何变化和发展,而变化和发展既是运动,又是对运动的深化。
客观世界的物质形态是多种多样的,运动的形式也是多种多样的。恩格斯在《自然辩证法》中,根据当时科学所达到的水平,按照从低级到高级、从简单到复杂的顺序,把宇宙中各种各、样的物质运动归结为机械的、物理的、化学的、生物的和社会的五种基本运动形式。在每一种基本运动形式中,又包含着许多具体的运动形式,如物理运动中就包含有声、光、热、电、磁、原子、原子核、基本粒子等等具体运动形式。随着科学的发展,人类对物质运动形式的认识有所发展,例如思维运动,也应当看作是一种基本运动形式。
自然界是辩证发展的,各种不同运动形式既相互区别,又相互联系,并依据一定的条件而相互转化。
物质运动形式的多样性,是以它们的相互区别为前提的。运动形式的区别,是由于它们分别具有不同的物质基础和各自的矛盾特殊性。各种物质运动形式都各有自己的特点和规律,例如宏观物体的运动和热分子运动,分子运动和原子运动,原子运动和原子内部的微粒运动,无机物运动和生物运动,自然界的运动和社会运动等等各种运动形式之间,都存在着物质基础的显著差别,这亦是物质运动形式多样性的根据。
各种物质运动形式是既相互区别又相互联系的。它们之间相互联系的主要表现是,低级运动形式是高级运动形式的基础,高级运动形式是由低级运动形式发展而来的。高级运动形式包括着低级运动形式,但又不能归结为低级运动形式。如果看不到低级运动形式和高级运动形式相互联系的一面,就不能了解运动形式的统一性和一致性;如果把两者混同起来,则又不能了解运动形式的差别性,进而也就不能正确地认识事物。
各种运动形式之间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这是一种普遍的现象。能量守恒和转化定律证明:运动是既不能被创造也不能被消灭的。它只能由一种形式转化为另一种形式。现代科学的发展,进一步揭示和证明了运动的永恒性和绝对性及各种物质运动形式之间相互转化的关系。
掌握各种运动形式之间相互关系的原理。对于科学研究有重要的指导意义。第一,不同学科的建立就是基于对不同的物质运动形式的研究,或者以不同的物质运动形式作为自己研究的客观基础。力学、物理学、化学、生物学和社会科学之间的区别就在于它们分别以研究机械、物理、化学、生物和社会的运动形式为客观基础。
第二,低级运动形式是高级运动形式存在和发展的基础,:高级运动形式包含着低级运动形式。因此,一方面,在研究低级运动形式的科学得到充分发展以前,研究高级运动形式的科学是难以得到发展的。如果没有力学的发展,不可能有充分发展的物理学;没有物理学的高度发展,化学就难以从经验科学发展到理论科学。另一方面,在研究高级运动形式的科学形成和得到发展之后,有助于进一步深化人们对低级运动形式的认识。如现代物理学和化学的发展,产生了分子生物学这一崭新的学科。它对于蛋白质和核酸的分子结构、化学成分和化学反应过程的研究,有助于人们进一步揭示新陈代谢,遗传和变异过程的机制,从而大大深化了人们对生命的起源和生命本质的理解。
第三,现代一些边缘学科或综合学科的建立,就是把各种不同的物质运动形式之间的联系和转化的关系作为自己研究的客观基础的。如生物物理学、生物化学、分子生物学等等。科学的发展已经和越来越充分地证明了唯物辩证法关于不同物质运动形式之间的辩证关系原理,而这一原理反过来又对科学研究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
二、发展是新事物的产生和旧事物的灭亡
唯物辩证法所理解的发展,不是同一事物的简单重复,发展的实质是新事物的产生和旧事物的灭亡。在发展的过程中,不断有新事物产生,也不断有旧事物灭亡。正如毛泽东所概括的,“新陈代谢”、“推陈出新”、“除旧布新”是宇宙间普遍的、永远不可抗拒的发展规律。
1、新事物与旧事物
所谓新事物,是指合乎历史前进方向的、具有远大前途的东西;所谓旧事物,则是指在历史发展过程中逐渐丧失其存在必然性的、旧趋灭亡的东西。新旧事物的区分并不是随意规定的,而是有客观标准的。首先,判断和识别新旧事物不能只以出现时间上的先后为依据。一般地说,新事物往往是后出现的。但是,新出现的东西并不都是新事物。其次,判断新旧事物也不能以其外在形式和现象上是否新奇为依据,事物的奇特名称、外表特征及其自然属性等等的外在形式或现象,都不能作为区分新旧事物的标准。再次,识别新旧事物还不能以暂时的力量强弱为依据,无论是就自然现象还是就社会现象而言,新事物在刚刚开始的时候,其力量往往是弱小的,所以暂时强大的并不等于就是新事物。最后,判别新旧事物还不能以一时发展的快慢为标志。总之,考察、识别新旧事物,归根到底必须依靠社会实践这个根本标准。只有在社会实践中不断证明具有必然性,符合前进方向,富有强大生命力,顺应历史发展趋势的才是新生事物。人们也只有在实践中才能发现、认识和培植新生事物。历史对一切都会作出最公正的判决。是否符合历史发展趋势,是否经得起历史发展的考验,是区分新旧事物的本质特征所在。
2、新事物必定战胜旧事物
新事物会不断产生出来,并且一定要战胜旧事物,代替旧事物,这是由事物发展的辩证本性和新旧事物的本质特征决定的。具体地说:首先,新生事物是在旧事物内部出现、成长的。对于旧事物来说,新事物既是促使其灭亡的因素,又是其赖以存在的不可消除的异己力量。这种事物发展的辩证本性,就决定了旧事物无法克服和消除新事物。其次,新生事物代表了事物发展的方向,适应于当前和未来的条件,所以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和发展前途。而旧事物则是失去了存在的必然性、日趋灭亡的东西。再次,新生事物虽然是在旧事物的基础上产生的,但它克服了旧事物中的消极因素,保留和吸收了旧事物中有益的东西,并且增加了为旧事物所不能容纳的新内容,因此比旧事物具有更多的优越性。最后,社会领域中的新生事物之所以不可战胜,还在于新生事物总是符合人民利益的,它代表历史发展的进步力量,必然得到人民的支持,而人民群众是历史的主人,其力量归根到底比反动派强大,因而是不可战胜的,总之,正因为新生事物总是不可战胜的,旧事物注定是要灭亡的,所以新陈代谢是宇宙间永远不可抗拒的客观规律。
新事物的发展不是一帆风顺的,任何新生事物的成长,都要经历一个曲折的发展过程,有的甚至会遭到暂时的挫折和失败,然后才能取得最后的成功。这一方面是因为新事物虽然是适应历史发展的趋势,具有新的优越品质的东西,但它的这种优越品质和空间上都是无止境地展开的过程;宇宙中的每个天体都是在相互联系、相互作用中展开启己的过程,每时每刻都有旧的天体结束自己的过程趋于消灭;每时每刻又都有新的天体在产生着、演变着,逐渐展开自己崭新的历史。从而呈现出整个宇宙的无限发展过程。我们人类生活的地球是无限宇宙的一部分,它也是作为过程而存在的,有其产生、发展、完结以及转化的历史。生活在地球上的人类也不是从来就有的,而是在漫长的生物进化过程中产生的。现代人也还将经历自己的发展过程,逐步地迈入更高的发展阶段。
其次,人类社会作为整个物质世界的一部分,它也经历了一个由低级阶段向高级阶段发展的历史过程。恩格斯指出:“历史上依次更替的一切社会制度都只是人类社会由低级到高级的无穷发展过程中的一些暂时阶段。每一个阶段都是必然的,因此,对它所由发生的时代和条件说来,都有它存在的理由;但是对它自己内部逐渐发展起来的新的、更高的条件来说,它就变成过时的和没有存在的理由了;它不得不让位于更高的阶段,而这个更高的阶段也同样是要走向衰落和灭亡的。”(《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212-213页。)同样,人类社会内部的各个要素及其活动亦都是作为过程而向前发展的。人类社会先后出现的各阶级、阶层、集团,都有其产生、发展和灭亡的历史;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出现的国家、民族亦有其产生、发展和灭亡的历史过程。人类社会的每一项活动,人类所从事的每一项工作,亦无不表现为一个过程。总之,人类社会及其内部要素,都是作为过程而存在的。
最后,作为对客观存在反映的人类认识,也是一个过程,人类思维运动也是作为过程而不断向前发展的。随着人类改造世界的实践活动的深入和发展,人类的正确思想也在同错误思想的斗争中逐渐向前发展,永远不会停留在一个水平上。以哲学思维来说,仅唯物主义哲学就经历了古代朴素唯物主义、机械唯物主义、形而上学唯物主义等若干历史阶段而发展为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也还将经历一个不断深化的发展进程,不断地丰富和发展自己,向更高的人类思维阶段迈进。
唯物辩证法认为就整个物质世界而言,它是过程的集合体,处在无止境的发展过程中;而就物质世界具体事物发展的具体过程而言,它又有各自发展的特点,从而使物质世界的发展过程呈现出多姿多彩的辩证特性。
首先,任何过程都是有限和无限的统一。就整个物质世界来说,发展是无限的,不存在任何最终的、绝对的、神圣的东西,除了发生和消灭,无止境地由低级向高级的不断上升过程,什么都不存在。但是,每一个具体的过程,又都是有限的,在时间上是有始有终的,在空间上是有一定界限的,它的存在是有一定的条件作根据的。有限的具体过程体现了无限的发展过程,无限的发展过程和有限的具体过程是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相互渗透的,有限当中存在着无限,无限存在于有限当中。
其次,事物发展过程都呈现出一定的稳定性和阶段性。任何过程总要经历一定的时间,而过程的长短,主要取决于过程的基本矛盾展开和解决的状况。过程的基本矛盾未解决,该过程就会延续下去而不能结束,过程的基本矛盾一旦解决,该过程便告结束。这样,事物发展过程就无不呈现出稳定性和阶段性的特点。另外,事物发展过程还具有渐进性和飞跃性相统一的特点。由于事物内部的矛盾运动,其发展过程总要呈现出量变和质变两种状态。量变是事物发展过程中呈现出的一种连续性的、渐进的、不显著的变化,质变是事物发展过程中呈现出的事物根本性质的变化,是渐进过程的中断,是一种质态向另一种质态的飞跃。通过质变,新事物代替旧事物,由低级阶段向高级阶段发展。所以,发展是量变和质变的统一,是渐进性和飞跃性的统一。
最后,事物的发展由渐进到飞跃,实际上就是否定,事物的发展总是通过否定而前进的,由肯定到否定,再到否定之否定,呈现出一个波浪式前进。螺旋式上升的过程。它表明事物的发展过程是前进性和曲折性的统一。
三、事物的发展是有规律的
1、规律的含义
物质世界的运动和发展是有规律的。规律是事物发展中本身所固有的、本质的、必然的、稳定的联系。在事物的多种多样的联系中。有外部的、非本质的、偶然的联系,这种联系是经常变化的,不稳定的。对事物的发展不起决定和支配的作用、在事物发展过程中,起决定和支配作用的,是事物内部本质的、必然的、稳定的联系,即规律性的联系。
首先,规律是事物的本质的联系。客观世界的联系是多种多样的,但并非一切联系都是本质的。在事物纷繁复杂多种多样的联系中,只有那体现了事物内部根本性质的联系才是规律。万有引力定律揭示了物体之间力的相互联系;生产关系与生产力状况相适应的规律揭示了物质生产方式的内容及其形式的联系;这些定律或规律所反映的这些关系或联系都是本质的,都体现了事物本身所固有的内在的根本性质和发展过程。
其次,规律是事物的必然的联系。即是说,只有事物在发展
中所具有的那种确定不移的趋势的联系,才是规律性的联系。电磁感应定律表明,电流的变化必然引起磁场的改变,磁场的变化必然引起电流的产生,这是自然界存在的确定不移的必然趋势,是规律的必然性的体现。
再次,规律是事物发展中稳定的联系。即是说,在运动发展的现象中,只有那种相对稳定的联系,才是规律性的联氛规律的稳定性也就是它的重复性,只要具备一定的条件,某种合乎规律的现象就必然重复出现,如价值规律就是一切商品生产的共同规律,任何一种生产,只要它是商品生产,产品的价值就必然决定于生产该商品所耗费的平均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因此,规律性联系的稳定性和重复性也表明了规律的普遍性特征。
最后,规律是客观事物本身固有的,因而它同事物本身一样,是客观的,不依人们的意志为转移的。不管人们认识与否。承认与否、喜欢与否,它都客观地存在着井发生着作肥规律既不能被创造,也不能被消灭。它只能随着客观事物本身所依赖的客观条件的变化而变化,不能由人们的主观意志任意改变。例如,地球等行星按照一定的轨道绕太阳运转,这是客观规律。尽管历史上罗马教廷把哥白尼的“日心说”当作“异端邪议’加以打击,毁掉哥白尼的书,烧死布鲁诺,审讯伽利略,但这并没能改变地球绕太阳运转的规律。几年前,罗马教皇不得不宣布:1633年罗马宗教法庭对伽利略的判决是错误的。这一事例充分说明,客观规律的存在是任何人都不能抗拒的。
2、客观规律和主观能动性是相互转化的
事物发展有其规律性,一但并不是说人们在规律面前无能为力。客观规律和主观能动性既是对立的,又是统一的,它们相互依存并相互转化。客观规律和主观能动性相互依存有两层含义:▲一方面,主观能动性依赖于客观规律性。▲●列宁指出:“外部世界、自然界的规律,……乃是人的有目的的活动的基础。”没有客观规律性,就没有主观能动性可言。如果事物的运动、变化杂乱无章,毫无规律可言,人们的实践活动就无所适从,根本就无主动性可言;反之,如果人们的活动不顾客观规律,一味地任意胡为,也会碰得头破血流,只会以失败而告终。主观能动性正是表现在认识客观规律、选择客观规律、整合客观规律和利用并驾驭客观规律的实践活动中。所以,客观规律性是主观能动性的前提和基础。另一方面,规律是客观的,是不依人的意志为转移的,人们既不能创造规律也不能消灭规律,但是,它并不排斥和否定人的主观能动性,因为客观规律可以被人们的意识所认识、所利用。▲●恩格斯指出:“自由不是在幻想中摆脱自然规律而独立,而在于认识这些规律,从而能够有计划地使自然规律为一定的目的服务。”
客观规律和主观能动性是相互转化的。首先是客观规律向主观能动性的转化。这种转化经过两个步骤:第一步是在实践过程中取得感性经验,经过周密思考和研究,经过头脑的加工改造,形成理论认识,把客观规律转化为科学规律;第二步是把获得的科学规律再变成计划、方针、政策以付诸实践,发挥改造世界的主观能动作用。其次是主观能动性向客观规律的转化,也就是主体利用客观规律改造客观世界的过程。客观规律既不能创造,也不能消灭,但并不是说在客观规律面前主体是无能为力的。恰恰相反,人们可以利用客观规律改变条件,如果我们创造了能使规律起作用的条件,客观规律就会发生作用。而且,人们的实践越是建立在尊重客观规律的基础上,主观能动性也就发挥得越充分、越有效。反之,如果不懂规律蛮于,逆着规律拼命干,其热情越高、干劲越大,失败得越惨。事情往往要从反面得到教训,在人们尊重客观规律取得成功时,往往忽略了客观规律的作用;当违背规律受到惩罚时,才知道规律之重要。人们在实践中认识客观规律并不是轻而易举的,而是一个发挥主观能动性的过程;而人们要运用规律改造世界,由于受看自然条件和社会条件的种种限制,更是一个艰苦的创造性劳动过程,只有发挥主观能动性、无私无畏、一往无前,才能获得成功。人们在改造世界的实践活动中,尊重客观规律,按照规律办事,就能有效地改造自然、改造社会;如果违反了客观规律,不按客观规律办事,其结果必将是一事无成,并且要受到客观规律的惩罚。
3、事物发展的规律是复杂多样的
在具体的事物发展过程中,往往不是一个规律单独起作用,而是存在着一个规律群,即许多规律同时在起作用。众多规律相互依存、相互制约,形成错综复杂的多类型多层次的规律网络。
首先,规律是分类型的。根据客观规律存在的领域和载体及作用对象不同,可以分为自然规律、社会规律和思维规律。自然规律是贯穿于自然界中、支配自然界万事万物运动发展的规律;社会规律是贯穿于人类社会生活领域、支配人们历史活动的规律;思维规律主要是指人们认识活动过程中的规律,而不是生理——心理活动规律。另外,根据事物或现象是个别少量发生的确定关系或是大量发生的随机现象,可以把客观规律区分为动力学规律和统计学规律。还可以从不同的理论形式去研究不同对象的意义上,把客观规律区分为科学规律和哲学规律。
其次,规律是分层次的。按照规律起作用的范围,可以区分为特殊规律和普遍规律。特殊规律是一定范围的事物、现象所特有的规律。普遍规律即一般规律,是一切事物、现象所共有的规律。当然,特殊规律和普遍规律的区分是相对的。例如,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合生产力状况的规律,在社会领域中是普遍规律,在一整个物质世界中则是特殊规律。
第三节 唯物辩证法是普遍规律和范畴的科学体系
一、两种根本对立的发展观
在人类认识史上,关于物质世界是不是普遍联系和永恒发展的问题,有两种根本不同的回答,形成了唯物辩证法和形而上学的根本对立。
1、唯物辩证法和形而上学的根本对立
首先,联系的观点和孤立的观点的对立。辩证法认为,一切事物和现象都是互相联系、互相作用和互相制约的事物与现象所构成的统一整体或系统,其中的任何一个事物或现象都是这个统一体或系统中的一个部分、成分或环节。所谓绝对孤立存在而不与其他事物或现象发生任何联系的事物是不存在的。与此相反,形而上学却认为,一切事物或现象都是彼此孤立、互不联系、互不相干的东西,世界就是这些互不相干、各自孤立的事物或现象的偶然堆积。
其次,发展观点和静止观点的对立。在辩证法看来,世界上的一切事物或现象都是不断运动、变化和发展着的,绝对不动不变的事物或现象是根本不存在的。与此相反,形而上学却认为,世界上的一切事物或现象都是从来如此,永远如此,都是静止不动、永恒不变的,不会有任何性质上的变化。如果说有变化,那也只是数量上的增减、场所的变更或位置的移动,或者是同一事物的简单循环。
再次,承认矛盾的观点和否认矛盾的观点的对立。辩证法认为,事物的相互联系和永恒发展的根基与实质在于事物内部的矛盾性。世界上的一切事物、现象和过程,无不包含着内部矛盾。人们认识事物,实际上就是认识事物的矛盾性及其相互关系,这就是辩证法所要求的全面性。形而上学离开对事物矛盾性的认识,认为事物都是僵死凝固的东西,他们认为事物的发展不是由于事物内部的矛盾性,而是由于外力作用的结果,或是由于“第一次推动力”推动的结果。
在发展观上,唯物辩证法既同形而上学有根本的分歧,也同以往的辩证法特别是唯心主义辩证法有着原则的差别。唯心辩证法虽然承认世界上事物或现象的联系和发展,但是,它却把联系和发展归结为某种精神或思维的联系和发展,认为客观事物的联系和发展只不过是精神的联系和发展的表现或投影。例如,在黑格尔看来,“绝对观念”是现实事物的创造主,现实事物的发展过程仅仅是绝对观念自我发展的体现。
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是在批判黑格尔唯心辩证法的基础上创立的,它吸取了黑格尔辩证法的合理内核,扬弃了它的思辨唯心主义糟粕。
2、唯物辩证法与唯心主义辩证法的区别
首先,唯心辩证法是建立在观念或思维之上的,是头足倒置、神秘主义的辩证法;而唯物辩证法却是以客观事实为基础,是唯物主义与辩证法相统一的。其次,唯心辩证法认为,现实世界的变化发展是观念或思维变化发展的外部表现,是观念和思维的变化发展决定了现实世界的变化发展,所以,在唯心辩证法那里,是主观辩证法决定着客观辩证法;而唯物辩证法则认为,客观世界本身是普遍联系、永恒发展的,人类的辩证思维不过是对客观世界辩证发展过程的反映,即客观辩证法决定着主观辩证法。最后,唯心辩证法是不彻底的。由于体系的需要,为了建立一个包罗万象的绝对真理体系,它不能把辩证发展的思想贯彻到底,最后陷入形而上学;而唯物辩证法是最彻底的辩证法,它建立在近现代科学成果和唯物主义基础之上,是对人类社会实践以及不断发展的科学成果的概括和反映,它具有真正科学的性质,它是辩证法发展史上全新的科学形态。
二、唯物辩证法的范畴和规律
唯物辩证法的科学体系就是由一系列反映物质世界普遍联系和永恒发展的范畴和规律所构成的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系统。范畴是人的思维对事物、现象普遍本质的概括和反映,是各门科学中的基本概念。各门具体科学都有自己特有的一系列范畴,如物理学的吸引和排斥、化学的化合和分解;生物学的同化和异化、遗传和变异;经济学的商品、货币、价值、资本等等。各门具体科学的范畴只是在自己所研究的特定领域内具有普遍的意义。而哲学范畴则是反映整个世界普遍本质的最一般、最基本的概念。
马克思主义哲学是由诸多广泛范畴组成的科学体系。在马克思主义的唯物论中,有物质、意识、时间、空间、运动、静止等等。在马克思主义认识论中,有实践、认识、真理、谬误等等。在马克思主义辩证法中则有矛盾、对立、统一、质、量、度、量变、质变、肯定、否定以及原因和结果、必然和偶然、可能和现实、形式和内容、本质和现象等等范畴。哲学范畴是对自然、社会和思维最普遍的对象、特性和关系的概括和反映;唯物辩证法范畴则是对事物、现象的联系和发展最普遍的辩证关系的概括和反映。
在如何看待范畴的问题上,历来存在着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的根本分歧。唯物辩证法视范畴为思维对事物本质的反映,认为范畴在形式上是主观的、逻辑的东西,但它的内容则是客观的。科学的哲学范畴及其相互之间的关系,无论看起来多么抽象,仔细考究起来却都有自己的客观“原型”。与此相反,一切唯心主义者都夸大范畴的主观的、精神的方面,而否认范畴所反映、概括的内容的客观实在性。主观唯心主义者把范畴看成是纯粹主观的、先验的东西,如康德就把范畴看成是人们用来整理紊乱的自然现象的思维工具,而自然现象本身则被视为无客观逻辑性。客观唯心主义者,如黑格尔,就把范畴看成是先于自然界而存在的东西,是世界上一切事物的本原,把客观事物的规律性看成是逻辑范畴思想内容的体现和展开。在黑格尔那里,客观辩证法和主观辩证法的真实关系完全颠倒了。马克思主义创始人在批判地吸取黑格尔在范畴问题上的合理思想时,把颠倒了的东西顺过来,建立起完全科学的唯物辩证法的范畴论。
唯物辩证法的范畴是辩证思维的形式和工具,它对人类的认识及其发展具有重大作用。列宁指出:“范畴是区分过程中的梯级,即认识世界的过程中的梯级。是帮助我们认识和掌握自然现象之网的网上纽结。”(《列宁全集》第二版第55卷,第78页。)即是说,定的范畴是人类对客观世界认识的一定阶段,同时又是指导我们进一步认识客观世界的思维工具。事物的普遍联系形成复杂的“自然现象之网”,要认识“自然现象之网”,就必须借助于科学的范畴,因为任何科学都是通过范畴的联系,即一定的范畴体系来反映客观事物的本质联系和发展变化的。没有范畴,就不会有自觉的实践和科学的思维,因而也就没有人类科学认识的发展。
唯物辩证法的规律是由范畴组成的系统。它由范畴的联结和转化反映着物质世界的普遍联系和发展的客观规律。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规律是对立统一规律、质量互变规律和否定之否定规律。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事物内部对立双方的又统一又斗争是事物变化发展的源泉和动力,质量互变规律揭示了事物运动发展的一般过程和两种基本状态,否定之否定规律揭示了事物运动发展的方向和道路。这三个相互联系着的基本规律构成唯物辩证法理论体
系的主体。唯物辩证法是由基本范畴和基本规律构成的严密的科学体系。它们从不同方面、不同层次上揭示了事物的普遍联系、发展及其规律性。
唯物辩证法的规律和范畴是既相互区别又紧密联系着的。它们之间的区别在于:范畴反映事物的普遍本质,规律则反映事物最普遍本质的联系,规律比范畴揭示的面要广,层次要深。但是,规律和范畴之间的区别只有相对的意义,如果仅仅分别看待一些知识领域中的基本概念,它就是范畴,如果动态地把这些范畴联系起来看,就是规律。范畴同规律的关系如同“环”与“链”的关系。它们之间是互相包含、互相贯通的。一方面,规律包含了范畴,从逻辑形式上看,规律以判断来表达,范畴以概念来表达,判断离不开概念,规律离不开范畴。另一方面,范畴体现了规律。范畴及其关系的展开,就构成规律。如原因引起结果,内容决定形式等等,都是事物发展的规律。因此,离开唯物辩证法的规律,范畴就成了一个个孤立的、凝固的抽象概念,这样事物的辩证法本性就会被歪曲。
总之,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规律和范畴,共同构成唯物辩证法的科学体系,它科学地概括了人类对事物。现象普遍联系和全面发展的不断深化的认识过程,并反过来以一般科学的思维方法指导着人类的认识活动向纵深发展。
三、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
唯物辩证法是包括它的基本特征、规律和范畴所构成的严谨而完整的科学的理论体系。在这个理论体系中,对立统一规律处于实质和核心的地位。列宁说:“统一物之分为两个部分以及对它的矛盾着的部分的认识……是辩证法的实质。”(《列宁全集》第二版第55卷,第305页。)“可以把辩证法简要地规定为关于对立面的统一的学说。这样就会抓住辩证法的核心,可是这需要说明和发挥。”(《列宁全集》第二版第55卷,第192页。)
为什么说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呢?
第一,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普遍联系的根本内容,特别是揭示了变化发展的内在动力。在唯物辩证法看来,联系的根本内容就在于互相区别、互相排斥和互相对立的矛盾双方之间的联系,没有区别,没有排斥即没有矛盾就没有任何联系。同时,辩证法还认为,对立统一规律回答了世界为什么能够运动、变化和发展,认为其源泉和动力就在于对立统一。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事物运动、变化和发展的根本原因在于事物的内部矛盾,即事物内部对立面的统一和斗争,它揭示了运动发展的秘密,它“提供理解一切现存事物的‘自己运动’的钥匙”。(《列宁全集》第55卷,第306页。)因此,它才能成为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
第二,对立统一规律是理解唯物辩证法其他规律和范畴的关键。对立统一规律是贯穿于唯物辩证法其他规律和范畴的中心线索,唯物辩证法其他规律和范畴是对立统一规律的具体表现和展开。质量互变规律所揭示的质和量、质变和量变的关系。否定之否定规律所揭示的肯定和否定的关系,以及各对范畴及其关系,无一不是对立统一的关系。所以,只有首先把握了对立统一规律,才能更好地理解和把握唯物辩证法的其他规律和范畴的实质。
第三,矛盾分析法是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最根本的方法。唯物辩证法既是科学的世界观,又是科学的方法论,是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高度统一。对立统一规律既是客观世界的发展规律,又是人们认识、思维的发展规律。毛泽东指出:“辩证法的宇宙观,主要地就是教导人们要善于去观察和分析各种事物的矛盾的运动,并根据这种分析,指出解决矛盾的方法。”(《毛泽东选集》第一卷,第304页。)就是说,唯物辩证法作为宇宙观,最根本的就是关于世界的矛盾观;作为认识的规律,最根本的就是矛盾的规律;作为认识方法,最根本的就是矛盾分析的方法或分析矛盾的方法。可见,分析矛盾或对立统一的矛盾分析方法,是最根本的方法论。
对立统一规律是理解普遍联系和全面发展、把握全部唯物辩证法的钥匙,是坚持这一科学世界观和方法论的关键。对立统一规律作为实质和核心,在唯物辩证法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但是,实质和核心还不是全体。因此,它并不能代替唯物辩证法的其他规律和范畴,只有运用唯物辩证法的全部规律和范畴,才能深刻地揭示并正确地把握客观世界的普遍联系和永恒发展。所以,我们强调对立统一规律在唯物辩证法中的核心地位,决不是用它来包括、代替一切,而恰恰是为了完整而准确地把握唯物辩证法的科学体系。
唯物辩证法的特征和永恒发展的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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