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户的前途与命运


  2010年下半年,由于推进统筹城乡发展的需要,集中力量研究有关理论与政策问题。其中,一直放心不下,并不断思考、反复琢磨的问题,就是发展转型过程中农户的转型问题,数量庞大的农户群体是乡村经济的基础,农户具有如何的前途和命运?这不仅是一个发展理论问题,更是加快现代化、推进统筹城乡发展实践工作必须回答的带有普遍性的政策问题。

  农户是家庭生活单元,也是基本消费单元,同时还是农业生产经营的基本单元。农业的生产经营过程,是生产经营者与动植物生命体进行对话的过程。这要求生产经营者具有极强的责任心和灵活应对物候变化能力。农户家庭经营,治理结构简单,利益关系直接,具有经营方式灵活、决策效率高、组织成本低等经济优势。所以,无论是传统农业还是现代农业,家庭都是最基本的农业生产经营单元。这是多年以来农业生产经营体制研究的一个重要结论。但是,这个重要结论却并没有引起足够重视,时常可以观察到无视农户经营地位的事例。

  在中国,农户的道路很“特色”。中国传统经济是以农户为基础的小规模经济。农户由中心地带向周边延伸扩展,几乎占据了所有可以耕作的地域。依靠农户精耕细作的经营方式,中国在人均可耕地、森林和水资源非常有限的情况下,经济繁荣社会发展,创造了辉煌灿烂的中华传统文明。在漫长历史上,中国都是家庭生活小康,经济总量傲视全球的国家。传统经济时代,财富主要来自土地,“富豪”就是“土豪”。中国户营经济是兼业经济,多数农户经营农业,兼营手工业、服务业,少部分农户经营手工业、商业,兼营农业。中国凭借地理幅员辽阔,小规模大群体的户营经济,创造的财富总量长期高居世界财富排行榜的首位。1820年代,中国创造的GDP占到全球的三分之一。

  传统的中国经济是小规模、大群体户营经济,就像是一大麻袋小土豆,“一盘散沙”。农户聚集的村庄,几乎没有任何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经过1840年鸦片战争、1860年太平天国运动、1890年义和团运动,以及帝国列强的武力瓜分,到20世纪初期,中国迅速由世界文明中心衰落为被侵略、被掠夺的“东亚病夫”。相对于户营经济,现代工商企业则是“新经济”。与“新经济”相比,在一些领域,户营经济明显缺乏竞争力。首先受到“新经济”冲击的,是农户兼营的手工业、服务业。传统农户破产分化,出现大量无地或少地农民,不少人相继沦为“扛长工、打短工”的“农民工”。农户经济处于破产或频临破产境地。这个时期,农户经济就像踮起脚尖从水中漏出鼻子,一个小小的涟漪就足以让其溺水死亡。1911年辛亥革命和清王朝覆灭,中国却陷入了更加动荡混乱的时期,革命战争、军阀混战、日本侵华、抗日战争,摧毁了经济基础,官僚欺压百姓,城市盘剥农村,乡村凋敝,物价飞涨,民不聊生,跟着共产党闹革命是窘困农民绝地求生的必由之路。

  新中国初期,农户分享革命胜利的“红利”,土地按人口平均分配到每一个农户。获得土地的农户,重获业主地位,自主组织农业生产经营活动。1950年代初期,中国曾出现过农户经济的短暂繁荣,一度重新进入小农经济的“汪洋大海”。从1953年开始,朝鲜战争结束,中国开始实行第一个五年计划,推行重工业优先发展战略。这是跨越发展阶段的工业大推进、大跃进战略。增加工业化投资,就必须控制农业剩余。在防止农户“两极分化”(在今天看来,这是一个不正确的政策目标)的“旗帜”下,在农村开始推行农业合作化,进而推进集体化,并最终确立了人民公社体制。其结果是,集体经济替代了家庭经济,彻底背离了以农户经济为基础的传统经济,历史上已经呈现的农户分化成果,无论是兼业经营还是专业经营统统“一笔勾销”。家庭丧失了业主地位,户营经济被分解,农户资源被要素化,土地归集体所有,生产经营决策成为集体事务,农民仅向集体提供劳动力。人民公社体制确实有效防止了“两极分化”,但却导致严重的“平均主义”。由于缺乏有效激励机制,忽视农户差异性,农民缺少劳动积极性。农户走在“社会主义康庄大道上”,被动等待“楼上楼下,电灯电话”的共产主义美好生活。中国农村的实践证明,人民公社是严重缺乏经济效率的农业经济体制,也是失败最迅速、最彻底的体制。人民公社体制替代家庭经营体制,损失惨重!

  人民公社体制运行了20年,在一片强烈的改革呼声中轰然解体。中国农业生产经营体制进入“大包干”的新时代。已经“被集体化”的土地,按人平均分配到家庭。1980年代初期,思想牢狱并未完全拆除,为避免“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嫌疑,农户自发推进的“大包干”制度,“堂而皇之”被冠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称谓。在此之后,不断出台政策措施,完善所谓的农户经营与集体经营的“双层经营”制度。这是一些“冠冕堂皇”的辞藻,并不反映农村经济实际。现行中国农业经营体制中,既无“联产”,又无“承包”,更无“责任制”,“双层经营”更不切合实际。中国农业经营体制的实质,就是以家庭为单元,按人平均分配土地使用权,获得土地使用权的农户,重新获得了业主地位,农户面向市场需要,自主经营,自负盈亏。集体经营的机耕队、医疗站、合作商店等,因失去集体经济支持而纷纷解体,并被个体农机、私人诊所、家庭商店所替代。在不少地方,集体经济、集体经营只是一个有待最终退却的“壳”。根据现行法律法规,这个“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已经接近土地所有权的全部内容,所以有人称其为“准土地所有权”。

  经过20年人民公社的集体经营,在“水利是农业的命脉”、“农业的根本出路是机械化”的“最高指示”指引下,在“农业学大寨”运动的推动下,农田水利建设、农业机械装备取得重要成就,村庄基础设施以及村容村貌得到初步改善。但是,农户经济积累几乎被“掏空”,1980年代初期实行“大包干”之后,中国的农户经济相接近于“推倒重来”。由于计划经济时期城乡人口流动受到严格限制,大量人口拥挤在狭窄的土地上,每一个农户所分得的土地已远远少于进入人民公社以前的土地,而且被分割为若干块,置于村庄的不同方位。“三十亩地一头牛,老婆孩子热炕头”也成为“昨日黄花”。刚刚获得集体土地使用权的农户“整齐划一”,既具有“同质性”,又具有“同构性”。土地规模、生产技术、产品结构、经济能量“大同小异”。加之,当时仍实行农产品统购统销制度,所以国家提高农产品收购价格后,所有农户得到的实惠大体相当。因此,改革开放初期,中国农村出现了一派“共同富裕”繁荣景象。1990年代初期,开始推行以市场为导向的经济改革举措,计划经济管制措施逐步退出,城乡二元体制解冻消融,工业化、城镇化突然步伐加快,户营经济发展有了更加广阔的战略空间。这个时候,差异逐步出现并不断扩大。不同农户具有不同的市场能力,不同生产经营结果,循环累积,差异日大。由此开始,农户转产转业转移,农民分工分业分化,向人们展示了不同的前途与命运。

  第一种农户转型:由农业经营转型工商经营。这部分农户是农村“敢于带头吃螃蟹的人”。1980年代开始,他们从计划经济的缝隙中寻找投资创业机会。在经营农业赚得“第一桶金”后,向更广阔领域扩张,逐步放弃自主经营的农业项目,挺进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和农村消费性服务业,开展农产品收购、贮藏、加工,以及建筑业、运输业,并有可能进一步升级为农村家庭企业,再进而为家族企业。“人民公社”是工农商学兵的“综合体”,不仅有集体农业,而且有集体工业、商业。人民公社解体后,“公社”、“大队”、“生产队”三级集体经营的农业实行了农户“大包干”,而以集体经营的非农产业,多数由这部分创业能力比较强的农户或承包、或买断经营。这部分创业农户首先成功从农业中“分化”出来,向非农领域“转业”,向城镇“转移”,其生产经营活动活跃于城乡之间,成为沟通城乡经济的重要桥梁和纽带,并成为县域内城镇经济发展的重要推动者。

  第二种农户转型:由兼业经营转型为专业经营。传统农户与传统经济相适应,农户多为兼业经营,既从事种植业,又从事养殖业。即就是在种植业内部,也是种植多种作物,结构上“小而全”,规模上“小而散”,不具规模、不成批量、不合标准。在市场力量的驱动下,为追求规模效益,兼业农户作出了专业化的战略抉择。在土地约束下,起初由大田作物转向经济作物,或者由种植业转向养殖业,发展劳动密集、技术密集、资本密集农业。随后,必将整合家庭经营资源,利用市场机制,借入别人土地,拓展经营规模,集中连片布局,专业化生产,产业化发展。经由兼业户到专业户,再由专业户到家庭农场,有的则进一步发展为家庭综合体。农业产业化经营“公司+农户”模式中的农户就是这部分专业农户。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是专业农户的合作组织。如果没有专业农户,合作组织只能是少数人操纵的、一般兼业农户漂亮的“外衣”。这部分农户是现代农业的主力军。

  第三种农户转型:由内部兼业转型为外部兼业。传统农户兼业多数是农业内部的种养殖兼业,这在农村人口过剩的情况下,无法满足现代农户发展需要。一些农户虽然“错过”了接手集体商业的机会,但却依靠自身力量,实现由经营农业向经营服务业转型。有的成为城镇物流“连锁经营”的乡村“代理人”,实行统一的进货渠道、货品品格、销售价格。但由于村庄规模较小,并且边界明晰,以村庄为基础的农户家庭服务业难以获得“范围经济”优势,兼营种养殖业和服务业就成为农户经济的必然选择。有的经营困难户,在政策引导下,兼业村内保洁、保绿、保障等公益性岗位,接受政府资金资助。可以预见,农业内部兼业将被专业化生产取代,但外部兼业势必将长期存在。这部分农户还是农村短期劳务的主要提供者。

  第四种农户转型:由业主经营转型为要素提供者。有的农户缺少经营才能,经营农业无利可图,难以为继,不得不放弃业主地位,将自己的土地、劳动力、资金等资源要素化,以换取地租、工资、利息或股息收入。也有一些农户因所经营土地被城镇或重点工程征占,失去继续经营农业的基础,转向成为要素的提供者。还有一大部分农户,其下一代人,也就是改革后的新生代劳动力,通过考试、打工、参军等途径,在工商业从业,并定居城镇,不再返回农村经营农业。所以,这部分农户面临农业经营后继无人的尴尬。随着时间推移,不得不面向市场以流转的方式处置自己的经营资源,实现要素的市场化。最终,大部分农户都将成为要素提供者,这是农业现代化的需要,是新农村建设的需要,也是推进工业化、城镇化的需要。

  四种命运,四种前途,四种归宿。农户的前途和命运,浓缩了一个国家,一个时代的前途和命运。农户转产转业转移,农民分工分业分化,是中国经济由传统走向现代的必然要求。从户营农业转向工商户,顺应了改革开放大潮而生,并随之快速崛起。从农业经营户转向要素提供者,自身成为“自由劳动力”,顺应了快速推进的工业化、城镇化需要。家庭经营因治理结构简单,经营方式灵活,组织成本低而成为种养殖业、手工业以及小规模服务业的“天之骄子”。专业农户和外部兼业户成为发展现代农业,建设新农村的基本依靠。传统农业是户营经济,是“小农经济”的“汪洋大海”,现代农业也是户营经济,却是“大农户”、规模经营的天下。

  根据多年观察判断,第一种农户转型,是改革开放30年乡村最为波澜壮阔、最值得引以自豪的事件。个体户、包工头、经纪人、私营企业主、农民企业家都曾站立在中国经济发展的潮头。第二种农户转型,目前则正在艰难的过程当中,有可能成为中国完成农业现代化任务的攻坚之战、最后之役。新生代劳动力向城镇转移基本结束,再过15-20年,大部分农户将面临农业经营后继无人的尴尬,不得不被动退出。第三种农户转型进入新阶段,村内服务业市场分割基本结束。现阶段,在四种转型农户中,第二种转型最为艰难,受到资源与市场的双重约束。但我相信,随着第四种农户转型进程加快,第二种农户转型的黄金时代必将到来。扶贫制度虽然能够减少农户破产的痛苦,却无法改变农户发展转型的基本规律。

  农户向专业化、规模化发展转型,不仅面临第三种农户转型时间跨度大的期待,同时还面临工商资本强势进入农业的威胁。自1990年代后期以来,工商资本强势进军农业。工商资本与政绩意识、行政权力、村组干部相结合,低成本、长时间圈占农户土地。在强势工商资本面前,农户的土地权利显得尤为脆弱,土地“被流转”的问题比较突出,从而动摇了法定土地权利。在“招商引资”、“亲商爱商富商”的旗帜下,在一连串“圈地事件”中,行政权力赢得了“权威”,而承包经营权证书却成为一张废纸,本该至尊的法律颜面却荡然无存。不少村组在农户土地“被流转”之后,又重新调整土地关系。从兴起的现代化农业企业那里,农户可以看到资本的力量、科技的力量,以及未来农业发展的方向,但农户丧失了部分土地和农产品市场,发展转型的空间被挤压。

  人民公社解体后,农户经济替代集体经济,使农业经济效率大幅度提升,成为改革开放成功的显著标志。但是,计划经济时期“公社化”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被“虚置”、“悬置”。2002年以前,政府向农村提供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严重“短缺”。国有企业改革后,政府接管了城镇的社会保障,但却没有及时接管农村的社会保障。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之后,实行粮食市场封闭运行,关闭农村基金会等政策举措,使农户经营陷入极度困难时期。加上农户还得负担农田水利、乡村道路、义务教育等基础设施建设,承担医疗、教育、养老费用,缴纳农业税、“三提五统”,以及不合理的乡村建设费用,乱集资、乱摊派、乱收费逼迫农民逃离农村,抛荒撂荒比较普遍。世纪之交,中国出现了农业脆弱、农村贫穷、农民困苦的“三农”问题,以及农村上学难、看病难、养老难的“三难”问题。农户经济走在了“十字路口”。2002年之后,在科学发展观指导下,把统筹城乡发展,构建新型城乡关系作为现代化的战略任务,实行“多予、少取、搞活”方针和以工促农、以城带乡机制,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向农村倾斜,农户经济也进入了以科学发展时期。

  人无远虑,必有近忧。现阶段,政府与农户、城镇与农户、村庄与农户的关系“错综复杂”。着眼未来发展,要区别不同类型农户制定差异化政策。在不远的将来,第二种转型农户将通过产权制度改革,在拥有第一、第四种转型农户退出的土地资源基础上,还将享有比以往四种农户加起来还要大的农产品需求市场。现代农业在第二种农户手中,“新型农民”在第二种农户家中。发展现代农业,加快新农村建设,首先要立足农民职业化,以现代农业科技为核心,着力培育“新型农民”。2006年开展宝鸡市“高级农民”培训,目的就是培养适应现代农业发展需要的“新型农民”。要坚持因户施策,实施农民增收“举措到户”工程,在促进农户分工分业中增收,在增收中促进农户分化。要按照“一村一品”产业布局要求,实施“专业农户成长计划”,促进土地向专业农户集中,着力培育家庭经营现代农业的能力。至少使村内10-15%的农户成长为经营现代农业的专业农户。在此基础上,组织发展专业合作社,突出区域主导产业,推广若干关键实用技术。要实施“项目到村”工程,夯实农村发展基础,建设现代农业社区。

  农户的发展转型,对完善农村发展体制机制,尤其是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和村庄治理提出了新要求。自从构建人民公社体制开始,土地由家庭所有演变为“农民集体所有”。人民公社解体后,农户获得了农用地、建设用地的使用权,但土地的所有权仍归“农民集体所有”。农耕地、林地、草地使用权流转的规制已经建立起来,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的规制有待建立健全。土地集体所有权分割更加困难。如果不解决这个问题,农户离开集体在一定程度就是放弃集体土地和财产权利。如果集体土地和财产权利分割没有一个可以被大多数农户接受的解决方案,必然不利于推动农户发展转型。如果集体土地和财产权利价值足够大,农户还会放弃发展转型机会,坐收渔利。无论如何,村组集体和村治机构仍是农户的“牵挂”。特别是对专业农户和外部兼业户,需要村庄提供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所以村庄建设与治理尤为重要。因此,必须加快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完善村庄治理机制,为促进农户发展转型提供更为有效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宝鸡市实施的“乡政在线”、“村治在线”就是顺应新时期乡村治理新要求的一个新举措。

  农户与城镇居民家庭有很大不同。城镇家庭是居民生活单元、消费单元,而农户既具有居民生活、消费的功能,又具有农业生产经营功能。所以农户是生产、生活“复合结构”。农户的住宅既要支持生活,也要支持生产经营,既具备家庭生活所需设施,又具备生产经营所需设施,满足农具和农产品晾晒、贮藏需要。也就是说,农户的住宅与城镇居民住宅具有不同功能和用途,统筹城乡发展的过程中绝不能忽视这种住宅功能的重要差异。乡村是从事种养业生产经营的农户聚集体,城镇则是工商从业者聚集体。当第一、第四种农户完成发展转型,不再从事种养业的时候,其住宅支持生产经营的功能随之丧失,相应设施闲置或废弃,这时进城居住也就具备了条件。如果没有完成发展转型,就要求“拖泥带水”的农户进城居住或者上楼居住,无异于“拔苗助长”。如果是要求从事种养殖业的农户、外部兼业的农户进城居住或是上楼居住,更是“贻笑大方”,必将落下“千古笑柄”。

  稍有国情知识和发展经济学常识的人都清楚,中国“三农”问题的一个要害是城镇化滞后,农村缺少就业岗位,却承载了大量过剩人口。因此,“富裕农民就要减少农民”已经成为治理“三农”问题的至理名言。农户发展转型过程,就是农户转产转业转移、分工分业分化过程,就是减少农户的过程,就是减少农民的过程。而农户发展转型过程,又是与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密切联系在一起的一连串复杂事件。积极推进农户发展转型,需要综合运用经济手段、社会手段和行政手段,特别是要把解决好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放在优先位置。就业是最根本的保障,减少农民就必须发展非农产业,增加非农就业;就必须协调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就必须统筹城乡发展,创建新型城乡关系,构建城乡发展一体化机制体制,使农民能够顺畅地实现职业转换和身份转换。任何减少农民的激进的行政手段,一时也许有所收获,但却难以长久。

  转型是今后一个时期中国发展的“关键词”。经济社会发展转型的微观基础是农户发展转型。所以,农户发展转型情况是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城镇化,发展现代农业,以及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测量指标。推进农户发展转型,是统筹城乡发展的一个重要着眼点。要把着力点放在为农户发展转型提供公共产品上。要顺应农户分工分业分化、转产转业转移规律,制定科学推进举措。要立足惠及农户,而不要算计农户。既不能因噎废食,又不能拔苗助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