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价太高?收入太低?


网上看到一篇文章说到底薪酬水平达到多高才能使高校教师安心于工作,这种问题本身即存在着缺陷,根本上是个伪问题。从当前的现状来看,我们没有发现高校教师大面积辞职,也没有看到高校教师不积极从事教学和科研工作,那么显示出目前的薪酬水平还是基本合理的。为什么?

判断一项工作的吸引力,不能单单看货币收入部分,而要整体上考察货币收入、社会地位、工作危险程度、闲暇时间等因素,为什么有人认为高校教师薪酬过低而看不到其辞职?其实,承担高校教学工作的教师选择了一种低货币收入、高闲暇和自由支配时间的工作组合,整体实际收入也许并不低。如果人们从自己的期望出发考虑,当然是货币收入越高、自由支配时间越多的工作越受人们的青睐,这一点从人们近些年追逐公务员工作中可见一斑。

当人们可以自由选择工作时,在市场上会形成货币收入和非货币利益的均衡组合,只要偏离了这一均衡组合,那么人们竞争的行为就会导致组合进行调整,比如在货币收入给定的情况下,某一工作非货币利益水平较高,大家竞争的结果会造成非货币利益减少;反之,非货币利益不变,货币收入较高,同样由于竞争会使得货币收入减少。只有在政府行政性管制条件下,才会使失衡状态维持下来。因此,不在于薪酬水平达到多高才能使高校教师安心于工作,而在于对高校教师工作的评价导向机制,如果仍然用数量化的数论文数目的方式评价教师工作,那么即使我们把高校教师工作提高10倍,产生的垃圾成果只会更多,不会有更多的创新成果。

上述分析可以套用到任何一种工作,不会因为高校教师工作而有变化。

这个问题的另一方面就是近年人们常常议论的房价太高的问题,对于每个具体的个人来说,相对于人们的期望来说,房价永远是高的,人们都希望为获得一定的住房支付最低的代价,白给是最好的。我们依一个人或一群人或全国大多数人的看法认为房价过高,并且鼓动政府采取行政性手段限制房价,表面上来看会对大家有好处,但实际上人为限制房价会导致供给减少,最终我们看到的名义房价是降低了,但我们面前可供选择的住房更少了,恐怕这不是那些期望房价一夜下降的人所愿意看到的吧?

退一步说,住房数量没有变化,价格降低了,需求量会增加,是否我们期望帮助的低收入群体真的可以得到便宜的住房?答案当然是否定的,其他条件不变,价格降低后,有限住房更不敷分配,只能依靠行政性等非价格手段分配,有权有势者只会分配到更多,低收入者只能望低价房而兴叹。

因此,价格只是市场供求作用的结果,我们关注这个结果并不能解决任何问题,反而伤害了价格引导人们调整行为的进程,改革开放前几十年的教训难道还不够深刻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