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贪官的“宏伟目标”


  广东省韶关市公安局原局长叶树养的贪腐历程和他的“宏伟目标”!

      

      ——叶树养的“宏伟目标”是:6000万,这6000万如何怎么分配呢?2000万给儿子、2000万给女儿、2000万给自己。

    

      ——叶树养为官从政20多年,仕途平步青云,最后官职是韶关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和公安局局长。他一路走来(直至2008年东窗事发),凭着这官位,他涉嫌受贿人民币、港币1800多万元,另有1600多万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用他自己的话说,还差一半未“搞掂”。

   

      过去说“一任清知府,十万雪花银”,现在看看“叶大局长”的钱财,实在是有过之而无不及。岂止不及,大大地超过了!

      这是一个以权敛财、以权谋私的典型!

    

      作为一个官员应该在工作上有宏伟目标,而叶树养的“宏伟目标”却是为自己敛财。20多年来他不动声色,按照自己的“规矩”行事,弄了个盆足钵满。

        他的行事“规矩”是什么呢?——5条:

     

      ——利用职权为黄、赌、毒和违法活动充当保护伞。

      ——利用职权在工程上为包工头牟取利益。

      ——利用职权及职务影响为矿山老板牟取利益。

      ——利用职权干预司法机关案件的处理。

      ——利用职权安排人事。

      看看这5条,哪一条都没离开权!这位“叶大局长”把手里的权用得足足的!

      谁看了这材料都会很气愤,但它又是一个绝妙的反面教材。它告诉人们,贪官是如何为自己疯狂敛财的;告诉人们反腐败斗争有多么的重要;告诉人们如何从这些贪官的轨迹中堵住他们的罪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