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战略转型


清议:富民的测量指标是什么

 

必须承认,虽然十七届五中全会所确定的是中国经济未来五年的发展方向,但由于强调了外需向内需的转变、高碳向低碳的转变和强国向富民的转变,而这三个转变,无论哪一个都是对此前较长时期内中国经济增长模式的修正,因此有着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保守估计,该等战略意义的受益年限不少于二十年。

 

在我看来,上述三个转变的核心是“强国向富民的转变”。简单地说一些,所谓富民,就是提高居民收入对GDP的增长分享比率;所谓外需向内需的转变,就是提高支出法GDP下的居民最终消费比例,鉴于这是建立在就业增长与居民收入增长基础上的,因此向内需转变的过程自然也是提高居民收入对GDP增长分享比率的过程;所谓高碳向低碳的转变,由于涉及规模庞大的新能源投资以及具有相应乘数放大效应的设备更新投资,而扩大投资本身也是扩大内需以致成为增加就业机会与提高居民收入的手段,因此,最终的结果依然是提高居民收入对GDP的增长分享比率,概括地讲就是富民。

 

那么,如何衡量居民收入对GDP的增长分享比率呢?答案并不复杂。简单而不失准确的测量指标,是以居民人均收入增幅为分子,以人均GDP增幅为分母,得数计量单位为倍。

 

总体上看,1978~2009年,国内人均GDP累计增长65.11倍,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累计增长49.01倍,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累计增长37.57倍,其中城镇居民收入对GDP的增长分享比率平均为0.75倍,而农村居民收入对GDP的增长分享比率为0.57倍。

 

不过,过去31年里,国内居民收入对GDP的增长分享比率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1978~1989年,国内人均GDP增长298%,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300%,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增长350%,城镇居民收入对GDP的增长分享比率为1.00倍,农村居民收入对GDP的增长分享比率为1.17倍;1989~1999年,国内人均GDP增长371%,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326%,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增长267%,城镇居民收入对GDP的增长分享比率降至0.87倍,农村居民收入对GDP的增长分享比率降至0.71倍;1999~2009年,国内人均GDP增长251%,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93%,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增长133%,城镇居民收入对GDP的增长分享比率进一步降至0.76倍,农村居民收入对GDP的增长分享比率大幅降至0.52倍。

 

不难发现,改革开放最初的11年,是居民收入对GDP增长分享比率最高的时期。此后逐年下降,最低的2007年,城镇居民收入对GDP的增长分享比率不到0.55倍,农村居民收入对GDP的增长分享比率不到0.43倍。这亦反映了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不断扩大的矛盾。

 

值得一提的是,国内居民收入对GDP的增长分享比率不仅逐年下降,而且国际差距越来越大。其中,1978~1999年的平均值与发达国家基本持平,而最近10年迅速放大。以美国为例,最近10年美国居民可支配收入增幅对人均GDP增幅的比率为0.93倍,比我国高41至17个基点。

 

糟糕的是,分地区数据显示,2003~2009年,上海市城镇居民收入对本地GDP的增长分享比率为0.93倍,江苏省为0.74倍,而内蒙古仅为0.42倍。这同样反映了东西部居民收入及生活水平差距不断扩大的事实。

 

不言而喻,提高居民收入对GDP的增长分享比率,不仅可以促进外需向内需的转变,并在提高居民最终消费比例的基础上加快国内经济的增长,而且对缩小东西部居民收入差距,实现西部经济的跨越式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我想说的是,作为中国经济战略性转变的核心,“强国向富民的转变”不能没有具体和明确的测量指标,否则未必不会“说归说,做归做”,或“说的多,做的少”,以至于最终实现的转变远远低于政策预期。

 

进一步说,鉴于向前31年国内居民收入对GDP的增长分享比率持续大幅下降,要想实现“强国向富民的转变”,就应当在未来5年超前提高居民收入对GDP的增长分享比率,尤其是大幅提高西部地区居民收入对GDP的增长分享比率,用以弥补此前10至15年的欠账,并争取在10年内将这一比率稳定至0.9倍以上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