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不需要执政党
作者:M..L .M .毛 继 东(王 士 吉)
建议取消“执政党”制度
全国人大法工委:
很久以来一直流行“执政”、“执政党”、“执政党制度”的提法,并且已经行诸于国家行为。但查阅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各次修正案,均未看到有关“执政”、“执政党”、“执政党制度”的提法和规定。宪法中有“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将长久存在和发展。”这里是“领导”,并没有“执政”、“执政党”、“执政党制度”的规定。请法工委指教:“执政”、“执政党”、“执政党制度”的宪法依据是什么?请求全国人大就此问题进行宪法审查。
请求回复指教。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王士吉(笔名M.L.M.毛继东)
2005. 4.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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疯 言 疯 语
本文的论题是:国家需要领导核心,但不需要执政党。本文的立意是从历史、理论和法理上探讨政党与国家之间的真实逻辑关系,探讨无产阶级政党怎样正确领导社会主义国家,彻底剥夺某些人想依靠腐朽的执政党制度维持自己特权地位的政治资本,也彻底剥夺某些人想依靠腐朽的执政党制度上台搞西化资本主义复辟的舆论资本。执政党制度应该在社会主义国家彻底废止,而代之以巴黎公社的原则和措施。
本文初稿草于2001年3月—8月被羁押的石家庄市第一看守所112监室,于
在当前的中国的所谓“政治改革”喧嚷声浪中,“多党制竞选”成为某些人炙手可热的第一炒货,而维护“一党执政”又成为某些人的救命稻草,都将执政党制度当成贾宝玉脖子上那块保命的石头,仿佛谁只要抓到它就得到了国家这个战利品,于是位子、票子、车子、房子、婊子就可以全部纳入囊中了,殊不知执政党制度在它出现的那一天就是错误的,就是
本文大喝一声:国家需要领导核心,但不需要执政党,一切政党本来都不应该执政,执政党制度的实质是执政党篡夺国家,剥夺人民的国家主人权!执政党制度是导致官僚腐败的制度,执政党制度是绞死一切执政党的绞索!但愿这“疯言疯语”的呐喊能像哥白尼“不是太阳围着地球转而是地球围着太阳转”那样警醒梦中人们,彻底丢掉“执政党制度”这个劳什子,把国家管理权归还给人民吧。这也是拯救陷入严重腐败危机的所有执政党的苦口良药,不服此药,必死无疑。
文后所附四篇举报信几次递交中共中央,但均石沉大海杳无音信,这次又寄给中共十七届五中全会,但愿不再是枉费邮资。
寄意寒星荃不察,我以我血荐轩辕。
寄意寒星荃应察,我以我血荐轩辕。
M. L. M. 毛继东(王士吉)
提纲如下:
一 国家不需要执政党,一切政党本来都不应该执政
二 政党、阶级、国家之间的逻辑关系
——政党领导本阶级执政
三 资产阶级政党执政是历史大错误
——执政党制度的实质是执政党篡夺国家
四 无产阶级政党怎样领导国家?
五 马恩没有提示共产党必须执政
六 列宁在何处步入误解?
七 斯大林加深错误
八 毛泽东的党政关系观
九 共产党当年是怎样批评国民党的?
十 执政党制度必然导致官僚腐败
十一 再析文革产生的原因和失败的原因
十二 世界历史笑话――所有国家都在违宪执政
十三 怎样改制?
一 国家不需要执政党,一切政党本来都不应该执政
政党是怎样产生的?执政党制度是怎样形成的?执政党制度对政党和国家的命运产生了怎样的影响?
政党是议会制度的产物,最早产生于英国的议会下院(平民院)。英国的议会制度在
政党的这一高级精神生活组织的特性,在马克思恩格斯合著的《共产党宣言》中有明确的继承发展和宣示。《共产党宣言》中说:“共产党人不是同其他工人政党相对立的特殊政党。他们没有任何同整个无产阶级的利益不同的利益。他们不提出任何特殊的原则,用以塑造无产阶级的运动。共产党人同其他无产阶级政党不同的地方只是:一方面,在各国无产者的斗争中,共产党人强调和坚持整个无产阶级共同的不分民族的利益;另一方面,在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的斗争所经历的各个发展阶段上,共产党人始终代表整个运动的利益。因此,在实践方面,共产党人是各国工人政党中最坚决的、始终起推动作用的部分;在理论方面,他们胜过其余的无产阶级群众的地方在于他们了解无产阶级运动的条件、进程和一般结果。”这就将政党、阶级、经济利益的界限严格区别开了,尤其是指出了无产阶级政党在人类一切社会组织中的最高精神境界地位。这就是说,政党进行的是理论、纲领、路线、见解之争,是真理正义之争,它除了本阶级的整体利益之外,没有任何自己集团的特殊利益,不谋取任何特权。但遗憾的是,资产阶级政党不久就背弃了自己成立初期的特殊的使命和标志,由最高精神生活的组织堕落成追逐一党私利的腐败组织――执政党。更遗憾的是,后来的小资产阶级政党和无产阶级政党也都步入了这条腐败道路――夺取政权以后变成执政党。而这种执政党制度被人们习以为常认为是理应如此当然如此必须如此,千千万万的人们(包括无产阶级政党的许多领导人)陷入黑格尔所说的“凡是现实的就是合理的”,甚至陷入“凡是存在的就是正当的”的自我蒙蔽的因循守旧的逻辑之中,而忽视或根本不理解马克思恩格斯在纲领性文件中关于无产阶级政党性质任务的要言妙道,沿袭资产阶级国家执政党制度的陋习。
1688年辉格党联合一部分托利党人发动了“光荣革命”,1689年议会颁布《权利法案》严格限制王权,确立了“议会至上”原则,议会成为国家的最高权力机关,使国王处于统而不治的虚设地位,从此确立了君主立宪体制。《权利法案》意味着资产阶级革命在英国的成功。
当时英国的国家政权的主体组成分为国王、议会、内阁。内阁具有行政管理权,内阁大臣(后来称为首相)由国王任命,议会对内阁具有监督权。议会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表决制度。这样就出现一种情况,有时内阁大臣与议会中的多数派不是一个组织,行政机关与立法机关之间出现矛盾,产生纷争,难于形成统一意见,不利于国家管理。议会制度曾极大地促进了封建社会末期资本主义的发展和社会进步,具有历史进步意义。1679年英国议会中资产阶级政党的出现极大地提高了人类精神生活的境界,也具有进步意义。但是在1688年资产阶级 “光荣革命”成功之后,在1689年《权利法案》将王权严格限制在议会范围内之后,却出现议会内的党派纷争以及议会与内阁的矛盾,影响国家的管理和稳定,这一历史现象说明了什么时代问题呢?提出了怎样的历史课题呢?
这就提出了国家的本质和国家消亡的问题!
什么是“国家”?“国家的本质”是什么?国家是怎样消亡的?
“国家是表示:这个社会陷入了不可解决的自我矛盾,分裂为不可调和的对立面而又无力摆脱这些对立面。而为了使这些对立面,这些经济利益互相冲突的阶级,不致在无谓的斗争中把自己和社会消灭,就需要有一种表面上站在社会之上的力量来抑制冲突,把冲突保持在‘秩序’的范围以内;这种从社会中产生但又居于社会之上并且日益同社会相异化的力量,就是国家。”(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
“国家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和表现。”“在马克思看来,国家是阶级统治的机关,是一个阶级压迫另一个阶级的机关,是建立一种“秩序”来抑制阶级冲突,使这种压迫合法化、固定化。” (列宁《国家与革命》)
“政权正是资产阶级社会内部阶级对立的正式表现。”( 马克思《哲学的贫困》)
国家发展到
“权利法案”实施后英国国王发现,无论是辉格党还是托利党,当其中一个党在议会中占多数时,最好是任命这个党的成员为内阁大臣,内阁就不会同议会闹矛盾,国家就比较稳定。以后形成惯例,议会中多数党领袖自然被国王任命为内阁大臣(首相),掌管国家大权,成为“无冕之王”,这个在议会中占有多数议席的党就成为执政党。——执政党和执政党制度就这样产生了。可见,执政党制度是封建帝王对议会中资产阶级多数党的恩赐,并不是资产阶级革命争取到的胜利品和创造,所以执政党制度从一开始就具有封建授职制的气味,备足了腐败的基因。
英国当时没有成文的宪法,国王仍然处于国家政权机构的核心地位,虽然已经统而不治,但仍保有任命内阁大臣的职权。所以,执政党制度的产生是没有宪法依据的,属于无宪指定授职,是与后来的宪政民主原则完全背离的。
这样执政党就直接将立法权、司法权、行政权抓在一党手中,直接执掌政权,直接管理国家,以党治国以党代国。这里最大的问题是执政党直接处理社会、国家的经济利益分配的大权,议员的位置不仅成为该议员党团所代表的阶级(阶层)利益的直接争取者,而且这个位置也成为谋取个人利益的工具。正像马克思指出的,“那些争夺统治权而相继更替的政党,都把这个庞大国家建筑物的夺得视为自己胜利的主要战利品。”(《路易·波拿巴的雾月十八日》
历史地回头看,如果英国国王没有实行执政党制度,后来的资产阶级国家也不实行执政党制度,而是由议会内部不停地或间断地争吵下去,那就会经常出现各派之间地纷争、政变、革命,资产阶级各派为了加强自己的力量都会向社会中其它阶级(包括工人阶级)寻求支持力量。这样无产阶级就会在参加社会政治斗争中迅速发展起来,较快地形成独立的社会力量,登上政治舞台,就能尽早地结束资产阶级的统治。“无产阶级将取得国家政权,并且首先把生产资料变为国家财产。但是,这样一来它就消灭了作为无产阶级的自身,消灭了一切阶级差别和阶级对立,也消灭了作为国家的国家。” (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 “工人阶级在发展进程中将创造一个消除了阶级和阶级对立的联合体来代替旧的资产阶级社会;从此再不会有任何原来意义的政权了,因为政权正是资产阶级社会内部阶级对立的正式表现。”( 马克思《哲学的贫困》)“这个无产阶级国家在它取得胜利以后就会立刻开始消亡”,“已经不是原来意义上的国家了”。(列宁《国家与革命》)也就是说在私有制基础上,国家的内部矛盾是永远不可能彻底解决的,只有在消灭私有制建立公有制后,才同时消灭了国家存在的经济基础,国家将成为历史博物馆中的陈列品。所以无产阶级的国家是已经和正在消亡中的国家,已经不是原来意义上的国家了,这种管理社会的公共机构就是后来的巴黎公社。
资产阶级“光荣革命”完成后不久,就陷入纷争,说明资产阶级这个阶级先天就没有管理国家的能力,它的无政府主义特性只能制造混乱。但是,由于出现了执政党制度,使资产阶级国家内部矛盾能得以缓和和调节,同时两党轮流上台执政变换政策有利于欺骗无产阶级,延续了资产阶级统治的寿命。执政党制度的形成,确实对资产阶级有利。但是,执政党制度的致命弊端是使执政党陷入经济利益之争,腐蚀执政党机体,使原来的高级精神生活的特殊先进性丧失殆尽,成为腐败寄生体,执政党官员成为官僚。所以,资产阶级政党执政,变成执政党,就标志着资产阶级政党作为革命政党的性质已经完结。由革命党变成执政党,也标志着资产阶级自此完成了自己的历史使命,丧失了社会精神领袖的地位。虽然在执政党制度的统治下社会生产力还在不断发展,但只是数量的增长而已,对于社会生产关系发展的推动力不得不让位于无产阶级了。
实际上执政后的“资产阶级政党”作为“政党”已经发生变异不存在了,而出现了一种不是原来意义的政党的“新型政党”――“国党”;“资产阶级国家”作为“国家”也已经发生变异不存在了,而出现一个“新式社会管理机器” --“党国”,最后成为“军事官僚机器”。这也说明议会制和三权分立存在严重缺陷和弊端,不得不制造出一个执政党来凌驾于议会(即国家)之上,但这就要使政党与国家之间的关系发生异变。
就“国家”自己的本质构造,它已凌驾于社会之上,“国家是一个阶级压迫另一个阶级的机器,是使一切被支配的阶级受一个阶级控制的机器”(列宁《国家与革命》)。近代,资产阶级夺取政权后,国会就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不再需要奴隶主头子和皇帝那样的独裁统治者,因此在国会之上或之外,不应该再有一个“更高的”权力决策机关,即不应该有什么执政党。国家完全可以镇压敌对阶级,也可以调节自己内部的关系,即国家并不需要执政党。国家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表现,而“执政党制度”是资产阶级内部矛盾不可调和的表现。国家的矛盾是用镇压和调节的方式解决,某个政党内部的矛盾是用少数服从多数的方式来解决,一个阶级内的两个(或多个)政党之间的政策见解分歧只能通过社会实践来解决,在议会中具有合法地位的不同阶级政党之间政策见解分歧也只能通过社会实践(包括革命和战争)来解决,这后两种矛盾不能用少数服从多数的方式来解决。这是四种性质不同的矛盾,而封建阶级和资产阶级却将它们混为一体用执政党的方式来一起解决。英国国王将解决资产阶级政党内部矛盾的办法(少数服从多数)变成行政命令(国王任命多数派党领袖为内阁大臣)(即用多数压制少数)来解决国家内部的矛盾,这就使国家和政党双方都发生变异,使政党失去特性,使国家虚置化。但这是一种制造更深刻社会矛盾的办法,正如马克思恩格斯说的:“只要指出在周期性的重复中越来越危及整个资产阶级社会生存的商业危机就够了。”“这究竟是怎样的一种办法呢?这不过是资产阶级准备更全面更猛烈的危机的办法,不过是使防止危机的手段越来越少的办法。”(《共产党宣言》)
现在看来,资产阶级的历史任务就是用商品市场经济方式快速发展社会生产力,而这种经济生产方式内部无政府主义的逻辑性决定资产阶级无能力掌管国家机器,它可以掌管最精密的物质机器,却无能力掌管国家机器,这种经济生产方式内部的逻辑性要求必然导致社会生产的高度计划性。但是制造经济混乱的阶级却用调和阶级矛盾的办法解决不可调和的国家矛盾,这可以说是历史上的最大的悖论,这个悖论的最后的结果是它高度发展起来的生产力准备了彻底炸毁国家机器的物质力量和阶级力量――无产阶级。所以不是国家需要执政党,而是资产阶级竞争的无政府性无序化状态需要执政党制度,以便调节各个资产阶级政党所代表的不同集团之间的利益矛盾,延续资本主义制度。所以从历史唯物主义立场观察,从保持政党的特殊性质社会组织的意义来说,资产阶级政党本来是不应该执政的,不应该丧失社会(阶级)精神领袖的高尚地位。所以资产阶级政党执政是历史的大错误,但这个历史错误又是必然出现的,是资产阶级不可能不犯的错误。但是执政党制度彻底毁灭了政党的本来高级精神生活的意义,踏上腐败的道路,因此“执政党”观念是资产阶级的腐朽思想意识。但是,资产阶级政党又必然被引诱走上执政党地位和制度,这是由它的阶级本性的经济基础决定的。正是因为资产阶级私有制的特性――市场经济竞争的无政府主义产生出来的分裂状况导致新的阶级斗争工具――多个政党,于是就被人家“请君入瓮”产生了执政党制度。这也可以算作是封建阶级对资产阶级的报复吧――谁让你是最追逐“唯利是图”的阶级呢,谁让你是最崇尚市场竞争的阶级呢,真是活该如此!
执政党制度的产生本身就是封建帝王的恩赐,是封建帝
二 政党、阶级、国家之间的逻辑关系
——政党领导本阶级执政
一切国家政权都是阶级政权,都是阶级专政。从本质上说,专政只能是一个阶级独享的政权,它是不能与其他阶级分权的。专政是社会经济中占统治地位的那种生产资料所有制在国家上层建筑中所处地位的反映,我们知道,一种生产资料所有制只能与一个统治阶级相对应,因此一个国家就只能有一个统治阶级。专政就是掌握国家政权的那个阶级(即与占统治地位的生产资料所有制相对应的那个统治阶级)的专政,即专政是国家统治阶级的专政,虽然这个统治阶级可能在一定的时期内(以至于在一定的历史时期内)联合某个或某些阶级联合专政,但最终都要发展到一个阶级的专政。那些被联合的阶级要么进化为统治阶级的阶级状况,要么被统治阶级所淘汰。而且,专政是整个统治阶级的专政,不能只是这个阶级的一部分或个别阶层的专政,虽然这个阶级的各个部分或阶层在行使专政权力(即享受民主权利)上可能有程度区别。如果不是整个阶级的专政,那么就会出现本阶级的一部分向本阶级的另一部分实行专政的悖论。
但是任何国家又都不可能由本阶级全体人员直接执掌政权,直接管理国家事务,必须通过一定的国家机构形式来行使国家权力,实现本阶级的根本利益,这就要出现受委托的但却直接行使国家权力的执行者——即执政者。因此所谓执政就是直接执掌国家政权,直接管理国家事务,简单地说执政就是直接执行专政(行使专政),也就是说,执政是国家自身专政职能的管理形式的表现。因此执政是阶级的执政,执政也是整个统治阶级都享有的职能,不能只是这个阶级的一部分或一些阶层的执政。因此一切不同性质的国家的执政者必须也只能是国家机关及其委托的代理人,也就是说国家的执政者只能来自于国家的内部,而不能来之于国家的外部。既然是国家的执政者,那么如果国家的执政者不是国家机关(或国家委托的代理人),那在逻辑上甚至在词义上甚至语法学上都是悖论的。近代国家的执政者应该是国会(或苏维埃、人代会)、国家机关和国家官吏,而不应该是其它任何组织(包括政党)或个人。
毫无疑问,任何国家都必须有领导核心,现代国家也必须有领导核心,现代国家的领导核心就是政党。政党对国家是政治领导和思想领导的关系,但这种领导是间接的,不是直接执掌管理国家政权机构,它应该是通过自己的纲领和党员的实际行动被本阶级和选民认可,选举该党的党员进入国家机关担任国家管理职务,提出符合该党纲领、路线的法律、政策、办法予以实施,从而实现该党对于国家的实际领导,这就是中国老子在几千年前所想像的“无为而治”、“无为而无不为”的理想治国状态,而并不是由政党直接执掌国家大权。因此政党只能领导,而不能执政,只能是领导党,而不能是执政党,只能是领导核心,而不是执政者。也就是说,任何政党都不能执政,同样任何国家也不需要执政党。
概言之,历史发展揭示,政党、阶级、国家之间在执政问题上的本质逻辑关系应该是,也只能是——政党领导执政,即政党领导本阶级执政,即在本阶级政党领导下的本阶级对国家的执政。
我们来进一步分析。
任何政党之所以都不应该执政,这是因为政党和国家在性质、组织、结构、职能、功能等各方面都不相同。
政党是近代阶级斗争的产物,政党与国家有着密切的关系,它们都是阶级斗争的工具,但又是有不同特点的阶级斗争工具,是功能完全不同的两个体系,它们之间是不能互相替代的。
政党是阶级组织,是阶级组织的最高形式,是进行政治斗争的组织,是本阶级(在多党的情况下是本阶级的一部分)进行阶级斗争的司令部,是以纲领、理论、路线来体现自己的阶级性,主要斗争方式是纲领、理论、路线。
国家是阶级斗争不可调和的产物,是权力机关,是专政机器,是直接依靠暴力对敌对阶级进行压迫的阶级斗争工具。而政党不是权力机关,不是专政机器,不具有专政的能力和职能,不能直接向敌对阶级实行专政,它是通过领导本阶级与敌对阶级进行斗争的。因此,政党不能进入专政机构实施专政职能。
国家是从社会中游离出来高高在上的机构,但又以全社会名义存在,调节社会矛盾。而政党首先代表的是自己本阶级的利益,它不能从本阶级中游离出来,它不具有调节社会矛盾的功能,因为它具有自己的坚定的党性。先进阶级的政党代表其他阶级的利益,是因为自己的阶级是先进阶级,代表社会发展方向。
国家同时还是管理国家经济运行、社会分配和公共事业的行政机构。而政党不具有管理国家的行政职能,不是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者,不是分配社会经济利益的机构,它不具有这方面的能力。
政党是“人”的组织,是人的“灵魂”组织,是人的“精神”生活组织,是以信仰为统领而不是以直接经济利益为出发点,政党直接的血肉是自己的阶级,而不是国家。国家是以暴力、制度、法律管理社会,直接以经济利益为目的。政党是精神性质的而国家是物质性质的,政党依靠觉悟而国家依靠暴力,政党是精神至上而国家是利益至上,这是政党与国家的最主要不同之处。
但是,资产阶级政党由于自私的本质它不可能长久保持社会精神领袖的高尚境界,不可能不背离自己的本质逻辑走向异化,堕落成社会庸俗物。
三 资产阶级政党执政是历史大错误
———执政党制度的实质是执政党篡夺国家政权
政党、阶级、国家之间的本质逻辑关系是——“政党领导执政”,即“政党领导本阶级执政”,也就是说,政党不能脱离本阶级自己独立执政,也就是说不能将“政党领导本阶级执政”和“政党领导执政”变成“政党执政”,也就是说政党不能抛弃执政的阶级本体(主体)自己拿过国家政权来直接执掌,也就是说不能将“领导执政”变成“自己执政”,也就是说不能将“领导”变成“自执”。但是历史的遗憾是,最早出现的政党——资产阶级政党却直接走上了这条悖论的道路,直接操持起国家执政大权,既脱离了本阶级主体,又擅改了自己的职能。更遗憾的是,后来的无产阶级政党也驾轻就熟沿袭了这条道路。凡是违背逻辑的都必然要受到逻辑的惩罚,执政党问题上的历史惩罚就是一切执政党最终都变成腐败党。
由于政党与国家在性质和职能上是不一样的,所以,资产阶级政党执政后,既使自己发生了变异,也使国家发生了变异,而且是双向的性质变异。一、资产阶级政党执政,使自己行政化,以国家面目名义行事,这就失去了政党的精神生活组织的特殊性质,成为国家事务机关,成为“国党”;二、使国家这个社会公共管理机关成为为资产阶级政党谋取一己私利的工具,成为“党国”。这样,一方面以党代国,以党治国,造成党就是国家;另一方面,又将国家虚置化成为政党的陪衬。资产阶级政党穿上了国家的衣服,而国家被剥光后成了摆设,实际上是执政党篡夺了国家和政府,所以执政党制度的实质就是执政党篡夺国家政权。政党执政的结果就会使政党行政化,国家虚置化,从两方面同时使政党和国家失去自己的本质职能和功能。
正如马克思恩格斯指出的,“国家和国家机关由社会公仆变成社会主人——这种现象在至今所有的国家中都是不可避免的”。(《法兰西内战》)由于以往国家的阶级性和它凌驾于社会之上的特性,这种“由社会公仆变成社会主人”的异化现象是以往国家运行中的必然趋势。在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这种异化是由奴隶主和封建帝王实现的,因为他们直接凌驾于国家之上(“朕即是国家”),而在资产阶级国家这种异化则是由执政党来实现的。本来国家本身就存在异化趋势,而执政党篡夺了国家后,更加加强了这种异化趋势,所以封建社会可以维持几千年,而资本主义社会只有几百年就已经进入腐朽垂死状态——最近一次资本主义世界金融风暴经济危机极为明显地表现了这一篡夺加深异化的规律。这其中,号称最民主、喧嚣执政党制度最热烈的美国更成为金融风暴危机的罪魁祸首。
政党的最大优势和优点是在理论精神上居高临下高屋建瓴地观察国家和社会的阶级斗争状况,给本阶级以方向指导,而政党执政就会使自己失去这个其他任何组织都不具有也不能替代的作用和职能。
为什么是两党或几个党轮流执政?这是因为资产阶级内部分成不同的利益集团,分成两派(或几派)争斗,力量彼此消长,每过几年交替一次,这样能使资本家的内部利益尽量平衡,于是便形成了一种定式。这种形式比一党长期执政较为稳当,一个党长期执政,会使腐败积累得过分迅速过分严重引起社会震动。两党轮流执政,利益均沾,大家都捞点,都腐败,又都不腐败到崩溃的程度。这种统治方式又有利于转移工人阶级的不满,每过几年让工人发发牢骚,嘟囔几句,泄泄气,换上一批资本家的代表上来捞。这就是资产阶级两党制民主的奥妙,决不是像崇拜“西方化民主”的人们所想象得那样高洁神圣。
资产阶级政党为什么孜孜以求谋求执政?就是为了利用国家的职能为自己的上层、为自己所代表的资本家集团谋取特权利益。所以,一切资产阶级执政党都是腐败党,一切资产阶级政党的执政史都是腐败史,因为任何政党如果被直接物质利益沾染了灵魂,它就必然堕落为“庸俗物”,发出铜锈腐烂臭气,这是任何原来先进的政党执政后都不能超脱的逻辑规律。
资产阶级国家两党轮流执政(有的国家是多党轮流执政或联合执政),交替时为什么不出现震动,不出现裂缝鸿沟呢?就是因为这些政党都已国家化,只不过各自偏于一批资本家而已,他们在宪法上已没有多大分歧。而在资产阶级革命初期,各个集团的利益差别较大,因此两派争夺较厉害,某个政党上台后,政策就有较大的变化,甚至互相把对方送上断头台(比如法国大革命时期)。
可见,按政党的本性,资产阶级政党执政是本来不应该出现的事情,所以资产阶级政党执政是个历史大错误,但资产阶级政党执政终究出现了,而且形成了制度,这是资产阶级自私性和资产阶级政党自私性的必然表现,是资产阶级政党的异化。政党斗争本来是一种精神境界很高的社会政治生活,但一执政便跌入铜臭的泥坑之中,变成互揭对方丑闻的争吵,使政党改变了味道。这种堕落是资产阶级政党剥削阶级性质的必然结果,它不能不犯追求执政谋取私利的错误。这证明了资产阶级一旦夺取了政权,其革命性也就结束了。其革命性完结的特征就是其政党执政谋取私利,从而失去了社会精神领袖的地位,在无产阶级面前成为政治侏儒,处于被历史淘汰的地位。有人说,权力使掌权者腐败,这种说法有片面性,原始社会的部落长尧舜禹并不腐败。应该这样说――谋取私利的权力必然使掌权者腐化,从而使执政党和国家一同衰败。所以,“执政党”观念是资产阶级的腐朽思想意识。
政党只能从国家机关外部监督国家机构,监督官吏的廉腐,如果政党进入国家管理系列行使管理职能,就会使政党行政化,必然涉及物资利益分配政策问题,无可避免地会使政策向该党的上层和国家官员的上层倾斜,这就无可避免地必然出现腐败。如果一个人即拿着刀子切蛋糕,又拿着叉子分蛋糕,那就很难不往自己的盘里多分一些蛋糕。政党是由有七情六欲的活人组成的,他们并不是圣人,绝大多数人难以长期抗拒物资利益的诱惑。政党必须远离经济利益的纠葛,才能使自己始终保持清醒冷静的观察能力。几百年来的所有各个阶级的执政党(包括无产阶级执政党)最终都没有超脱官僚腐败的卡夫丁峡谷,这就无可辩驳的证明这种执政党制度不是好制度。所以,“执政党制度”从它一出现时就是错误的,篡改了政党与国家的关系,资产阶级政党不能不犯这个致命的错误,这是由它的阶级本性决定的,它不能不将政党变成为该党的上层官员和支持该党的资本家谋取特权利益的工具。资产阶级政党从它执政的那一天起就失去了它的革命性,因此资产阶级执政党制度是无产阶级必须砸烂抛弃的旧的国家机器的制度组成部分。
执政党制度只能相对缓和资本主义的经济危机,并不能从根本上消除经济危机,而且不能遏制危机越来越严重,它只能延缓资本主义制度的寿命,所以说执政党制度并不是万应灵丹。
四 无产阶级政党也不应该执政
——无产阶级政党怎样领导国家?
在推翻了资产阶级执政党之后,无产阶级是否要用自己的政党执政来替代呢?无产阶级政党是无产阶级的先锋队,其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彻底解放全人类。但是作为政党所具有的特殊性质,它与国家的性质和职能仍然是不一样的。无产阶级政党不是专政机构,它进入国家专政机构执政,直接对敌对阶级实行压制,这就是越俎代庖自己的本阶级而与敌对阶级直接对立,这就不是阶级与阶级的斗争,而是政党与阶级的斗争了。无产阶级政党将自己变成直接专政机构,处于一种坚持镇压的经常紧张状态,从而使党的领导人不能从容地观察分析整个社会阶级斗争状况,就容易处置失当。毫无疑问,共产党是领导本阶级和人民进行阶级斗争的司令部,在夺权时期,共产党是直接冲锋在阶级斗争的第一线,但在社会主义国家中,处于阶级斗争第一线的应该是共产党员和通过共产党员领导的工会和农会,处于监督第一岗位的也应该是共产党员和通过共产党员领导的工会、农会(包括士兵委员会),而无产阶级政党恰恰是阶级斗争和监督工作的领导者,掌握阶级斗争形势,观察国家机构中的廉腐情况,领导监督工作,并不直接使用专政工具与敌对阶级直接对阵。也就是说,在夺取政权时期和夺取政权之后的时期,共产党在阶级斗争中的领导地位是不变的,但处置方式是很不一样的,前者是直接式,后者是间接式。这就是因为在夺取政权的年代,由于总体形势是敌强我弱,人民的发动很不充分,处于国家雏形的根据地政权也还不健全,共产党必须披坚执锐冲锋在前,实际上是暂时代行国家的职能。而在无产阶级国家已经建立以后,总体形势是我强敌弱,人民已经充分发动起来,成为国家的主人。在这种情况下,党应该还权于国,还权于民,党如果仍然披挂在第一线,最容易出现的事情就是使阶级斗争扩大化,而且使自己在处置上没有多少回旋的余地。实际上,苏联、中国及所有的社会主义国家都出现了这种情形,这就是因为在事者迷。本来的监督者自己成为了执政者,很难自觉有效监督自己。这就是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
无产阶级政党执政,直接管理国家事务,党的领导人必然要日理万机处理大量的具体事务而分散精力,疲于应付具体事务而无法集中精力思考理论路线问题,不能从容地发挥社会精神领袖的作用。毛泽东在建国的初期就思虑辞去国家主席职务专注理论研究,在六二年七千人大会上的讲话中也有这方面的意思。党执政就失去了在理论方面的特长,因为一个人的精力总是有限的。
再有,党执政后使自己行政化,要处理各种社会经济利益事务,那么在涉及切身利益的时候(比如制定干部待遇制度时),就很难不向自己、向自己的上层倾斜,也就很难避免腐败问题。事实上,所有的社会主义国家政党都实行了干部等级薪金制、特殊待遇制度、军衔制,尤其是特殊待遇制度惠及家属和子孙,不仅具有资产阶级特权性质,甚至具有封建特权性质,最终也都没有能越过这个腐败的卡夫丁峡谷。共产党人并不是圣人,很难在经济利益的时时缠绕中长期抵制糖衣炮弹的侵袭。共产党本来是最公正的监督者,但执政后使自己行政化,使国家、国家机关、干部失去一个最主要的监督者,而自己又很难自觉监督自己,甚至拒绝监督,谁批评执政党(或领导人)就会受到打击,甚至受到法律制裁。这就是社会主义国家的干部由人民的公仆变成老爷的一个重要原因,而到了最严重的时候,竟然出现整党党垮、不整党国垮的双垮的复合型悲剧。无产阶级政党必须超脱经济利益的羁绊,才能使自己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观察国家机关内部的廉腐状态而领导人民有效地监督国家、国家机关和干部,保证权力被正确使用,避免腐败。即便是国家机构腐败了,党也能独善其身,领导人民抵制或革命,不至于与国家官吏玉石俱焚。党执政,资产阶级就将和平演变的主要矛头指向共产党,腐蚀执政的党员干部,党总是处于被侵蚀之中。如果党的干部不享受特权待遇,资产阶级的苍蝇就无法叮咬无产阶级政党。党务专职干部不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应领取国家俸禄,而只能用党费解决党的干部的生活费用,而且只能是普通工人的工资水平,这是拒腐蚀永不沾的最有力度的措施。
社会主义国家的主人是人民,国家最高权力机关是苏维埃或全国人代会。既然是“最高权力机关”,就是说在它之上不应再有“更高”的决策权力机关,或组织领导机关。否则,“最高”就无意义了,在“最高权力机关”上面还有个“更高的决策权力机关”――执政党,这在法理上都说不通,甚至连语法都不通。而实际上在所有的社会主义国家中都是以党治国,以党代国,包办一切,代替一切,苏维埃和人代会成了表决的机器,形同虚设。所有立宪、修宪、立法、人选以及国家经济发展计划,甚至干部的任命,都是由共产党领导机关事先拟定决定好了,人代会只不过是走走表决形式和任命形式而已。这实际上就是取代了苏维埃和人代会最高权力机关的职能而越俎代庖了,人民只是名义上的国家主人。在这种有严重缺陷的体制下,民主和法制都成为被恩赐的东西,而且是不充分的。社会主义国家的执政应该是“共产党领导无产阶级执政”,但是执政党制度却将这种关系篡改成“共产党执政”,即脱离和抛弃了国家专政执政的本体主体——无产阶级和劳动人民,将“领导”篡改成“执掌”,也就是说,社会主义国家沿袭资产阶级的执政党制度,重复了执政党篡夺国家的历史故事,当然这不是共产党党人有意这样做的,但是逻辑的力量是不以任何人和任何政党的信誓旦旦的保证为转移的。
另外,共产党尽管是无产阶级的先进部分,但终究只是无产阶级的一部分,共产党执政,也就是无产阶级的一部分执政,无产阶级的主要部分并没有行使执政的权力,这对于国家机器的严重影响就是它将导致无产阶级的先进部分可能会对阶级的本体实行专政。实际上,所有社会主义国家都出现了由“党执政”变成“党专政”的问题,使国家机器的性质发生嬗变,出现部分地向无产阶级和人民的资产阶级专政,甚至法西斯专政的问题。这就是政党、阶级、国家之间的正确逻辑关系被篡改后必然要出现的问题,这是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的。毛泽东曾经说过“人民不能自己向自己专政”,但历史的事实是共产党向人民专政的事情确实发生过了,比如苏联的肃反扩大化问题,至于党内官僚资产阶级利用“党执政”和“党专政”向人民实行资产阶级专政和法西斯专政(比如开枪事件)更是多次出现。
社会主义国家是在无产阶级政党的领导下建立的,但并不因此无产阶级政党就获得必享的永久的执政特权。历来的史书都是说“打天下、坐天下、享天下”,人们怎么也想不通会有打天下却不坐天下,更不享天下的事。无产阶级政党领导人民打天下,并不是为了自己坐天下,更不是为了自己享天下,而是要将夺来的天下交给人民自己坐、自己享有,自己来掌管。有人问:“共产党流血牺牲打下天下自己不坐,哪图什么呢?”有的老干部更说:“天下是老子打下的,不让我们的子孙坐,让谁坐?”如果说讲这种话的大人物是农民起义军领袖,说他们的眼界局限在小农水平上,会有疑问吗?
那么,无产阶级政党与国家还有没有关系呢?当然有,而且是领导关系,是国家的核心。但这种领导是政治领导和思想领导,而且是间接领导,不是直接领导,更不是直接的组织领导。(实际上,资产阶级政党与它们国家的关系,本来也是这种关系。资产阶级错误地理解了政党与国家的关系,认为理所当然是直接领导关系,是居高临下的命令和服从的关系。)那么共产党对国家的领导关系是怎么实现的呢?——这是一种巧妙领导的历史机制。由于共产党人流血牺牲领导人民打下天下,那么建国初期人民代表中的多数必然是共产党员和党的同情者。这样在民主集中制下在立宪时就必然确立国家的性质是无产阶级专政的社会主义制度,必然确立国家的指导思想是马克思主义,又必然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思想确立法律体系,其实这样就是实现了共产党对国家的领导。所谓领导,就是领路、引上轨道。确立了国家的宪法,确立了国家的性质、指导思想、法律体系,不恰恰就是领导了吗?共产党用自己的流血牺牲保证了自己确立国家性质的合法性,形成了历史定势。(某些人士说共产党执政没有合法性,这是正确的,因为一切国家的执政党制度本身就于宪无据,于法无据;但是说共产党没有注册登记是不合法的,领导国家也不合法,则是荒唐不羁的,这种合法性是用流血牺牲换来的。是先有共产党领导的革命,才有了社会主义国家,然后才有宪法条文,才有社会组织登记法,共产党于国于法在先,请问共产党向谁去登记?)
选为代表后担任国家各级领导地位的党员并不是以共产党面目出现,而是以人民代表的身份出现,但他们必然按自己头脑中的信仰(世界观)提出符合党的纲领路线的法律、政策、办法,并通过自己掌握的国家权力机关予以实施。接下去的问题是,只要共产党继续忠诚于自己的宗旨,党员继续起到先进模范作用,那么在下一届选举时,代表中的多数必然还是共产党员和党的同情者,再往后还是依然如此,依此类推,这样共产党的纲领路线就总是自然而然地转化为国家的政策,从而自然实现了党对国家的实际领导,自然成为国家的领导核心,实现老子所说的“无为而治”这种人们憧憬了几千年的治国最佳状态。
所以,共产党对国家的政治思想领导,是通过自己正确的宗旨、纲领、理论、路线和本党党员的先进模范作用而争取来的,而不是由共产党自我规定的。自己规定自己是执政党,并且永远是执政党,等于是自己确立自己的特权。实际上这种执政党特权并不是经过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更不是人民赋予的,而是共产党自己在自己的党的红头文件上自我赋予的,所以说这种执政党特权是一种篡夺。如果说资产阶级政党执政权是英国国王特殊赐予的,那么共产党的执政权就是公然篡夺,是将历史功劳作为篡夺国家的资本――即能进行权力“生息”的特权,即永远执政和传承于子孙的特权。共产人领导人当然没有这种篡夺的主观意图,他们的出发点是想能者多劳为人民服务,但社会实践的逻辑结果却是这种反方向的必然结局――这就是党的领导人的悲剧,由本来是想为人民服务,却变成篡夺,这是执政党制度本身固有的本质逻辑规律具有的必然,是不依人们的良好意愿为转移的。对于无产阶级国家来说,当然必须有领导核心,而且必须由无产阶级政党做领导核心,但这种领导核心是由历史上领导革命的地位和现实的为人民服务的实际行动的一致性被人民确认而被选择的,不是由无产阶级政党自己规定自己是“执政党”,并享受永久的执政特权。共产党能不能成为国家的领导核心,有个根本的前提,即它必须是革命的,必须得到人民的拥护。而是不是革命的,不是仅仅凭历史功绩,更不是凭自己规定,还要由自己现实为人民服务的行动来决定的。而任何政党都可能发生变化,任何政党都不能为自己打保票永不变质,不能完全排除糖弹轰击下的腐败。所以,共产党能否领导国家,要随时由人民来判断、来决定。也就是说,共产党对国家的领导权是或然的,不是必然的,至少要经过5年检验一次。如果它不再是革命的政党,就没有任何权利要求人民再选择它作国家的领导核心。对国家命运问题,法律只能肯定必然的东西,不能肯定或然的东西,这是法律安全性的本性所要求的。因此共产党确定自己对国家具有永久的领导权,是不妥当的,等于是将还未发生的需要由人民鉴定的未来的历史提前标定了(即将共产党将来是否还是革命的提前自我标定了)。历来的法律都没有规定如果执政党不革命了怎么办的条款,比如,苏联、东欧的共产党早已经变质了,但当时它仍是执政党,谁反对它,就要被定为反革命。
社会主义国家的管理权是由人民全权委托的,人民有权按届收回权力,经过鉴定后决定是否再次重新授权。但是共产党规定自己享有永久执政党地位后,就是人民一次性委托后而被执政党剥夺了人民重新收回权和重新选择权,人民成了只是名义上的权力主人。所谓执政,就是直接执掌国家政权,直接管理国家事务。社会主义国家的执政者应该是从人民代表中产生的干部,而不是某个政党,也就是说,国家有执政者,但没有执政党。现在有一个堂堂皇皇的口号“加强执政党的地位”,“增强执政党的执政能力”,“依法执政”,这是大错特错也。根本就不需要执政党,还“加强”什么“执政党的地位”?政党执政本来就是错误的,“增强执政党的执政能力”岂不是错上加错?根本就不存在“执政党”、“执政党制度”的“法”的规定,怎么会有“依‘法’执政”?
所以,争论是一党执政,还是两党轮流执政,还是多党执政,都是在争论一个本来就不该争论的问题,因为任何政党本来都不应该执政。必须明白,“领导核心”与“执政党”不是一回事,“领导作用”与“执政地位”也不是一回事,不能将“共产党领导执政”变成“共产党执政”。社会主义国家需要领导核心,但不需要一个凌驾在自己头上的代替一切包办一切的执政党。请注意,我国宪法中只有“共产党是国家领导”的规定,并没有“执政党”的规定,但不知为什么在宣传上和共产党的红头文件上却出现了“我党是执政党”这种资产阶级式的说法,出现了“我党是执政党”的自我“任命”。共产党应该永远是革命党,不存在“向执政党转变”的问题。所谓“向执政党转变”,就是改变无产阶级政党的性质,用“执政党”这种资产阶级腐朽观念代替马克思主义“领导核心”的观念。共产党要保证社会主义国家永远不变质,关键的关键是如何保证自己的性质永远是无产阶级性质,如何保证自己永远是革命的,如何教育自己的党员永远保持先进性,而不是千方百计地论证自己如何如何是当然的执政党,如何如何当然具有永久执政地位。――上述这些观点可以说是本来意义上的“原教旨主义”马克思主义。
五 马克思恩格斯没有提示共产党必须执政
(一) 《共产党宣言》中没有提示
一八四八年发表的《共产党宣言》是马克思主义的纲领性文件,是无产阶级革命的历史指导性文件。在《共产党宣言》中马克思恩格斯揭示了共产党的历史地位、特殊性质和历史作用。我们再次复述:“共产党人不是同其他工人政党相对立的特殊政党。他们没有任何同整个无产阶级利益不同的利益。他们不提出任何特殊的原则,用以塑造无产阶级运动。共产党人同其他无产阶级政党不同的地方只是:一方面,在各国无产者的斗争中,共产党人强调和坚持整个无产阶级的不分民族的共同利益;另一方面,在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的斗争所经历的各个发展阶段上,共产党人始终代表整个运动的利益。因此,在实践方面,共产党人是各国工人政党中最坚决的始终推动运动前进的部分;在理论方面,他们比其余无产阶级群众优越的地方在于他们了解无产阶级运动的条件、进程和一般结果。”
从上面的论述中,我们可以领会到:1.在共产党成立之前,已经存在多个工人政党,共产党只是工人政党之一;2.《宣言》中明确说:“共产党人不是……特殊政党”,“没有任何……不同的利益”,“不提出任何特殊的原则”。这就是说,共产党不追求任何特权,没有任何特殊要求,它和其他的工人政党是同等地位的。3.不同的地方,一是具有国际主义精神,二是具有“始终代表整个运动的利益”的境界。4.它的优点,一是实践上的始终推动性,二是在理论上的永远先进性。——这些也就是共产党的特殊优点。从这些论述中,我们无法体会出共产党具有必须执政的特性。
《宣言》中更明确说:“共产党人的最近目的是和其他一切无产阶级政党的最近目的一样的:使无产阶级形成为阶级,推翻资产阶级的统治,由无产阶级夺取政权。”《宣言》在结束前,更明确说:“共产党人不屑于隐瞒自己的观点和意图,他们公开宣布:他们的目的只有用暴力推翻全部现存的社会制度才能达到。”从这里,可以看出:1.这里只是说到共产党领导无产阶级夺取政权,而对于无产阶级夺取政权之后,既没有说要由无产阶级政党来执掌政权,更没有说由共产党一个政党来执政;2.在《宣言》发表的时代,主张无产阶级夺取政权的,不仅仅是共产党,而是有多个工人政党。如果马恩认为无产阶级政党应该执政,那么在纲领性的文件《宣言》就会明确提示是共产党一党执政,还是多个工人政党联合执政。如果是共产党一党执政,就必然指明怎么处理与其它工人政党的关系。如果多个工人政党联合执政,也必然指明各个政党之间的关系。对这些必须指明的问题,《宣言》都没有涉及到。综合上面关于共产党的历史地位、历史作用、特殊性质以及与其它无产阶级政党关系的论述,我们无法体会出在无产阶级夺取政权之后,无产阶级政党(或共产党)必须执政——直接管理国家。
那么在无产阶级夺取政权之后,由谁来执掌政权呢?《宣言》随后指出:“无产阶级将利用自己的统治,一步一步地夺取资产阶级的全部资本……”这里是说——“无产阶级将利用自己的统治”,即是无产阶级直接执掌政权。
《宣言》是无产阶级革命的纲领性历史文件,但对于无产阶级夺取政权后,共产党是否执政,是否直接执掌政权这个关系到国家管理极为重要的问题,却只字未提。在一八四八以前的近二百年中,资产阶级夺取政权后是其政党直接执政,这已是司空见惯。而在一八四八年在好几个国家中都发生了无产阶级起义,在这种形势下,对于无产阶级夺取政权后,共产党是否也像资产阶级政党那样执政,直接管理国家,仿佛(请注意是“仿佛”)是个必须回答的问题。如果马、恩认为无产阶级夺取政权后共产党必须执政,直接管理国家,他们肯定会直言相告。而《宣言》中列举了无产阶级夺取政权后应该采取的多项治国措施,甚至连教育问题都考虑到了,而对共产党是否应该执政这个“似乎”重大问题,却无只言片语的提示。这是为什么?怎样理解?是疏忽吗?绝不是。唯一合理的解释是,在马、恩看来,这是不言而喻的,即共产党根本不应该直接执掌政权,直接管理国家事务——因为在前面的关于共产党的历史地位、历史作用、特殊性质以及与其它无产阶级政党关系的论述中已经讲明共产党没有特殊利益和要求。如果有必要由共产党直接管理国家,在《宣言》这样有重要指导意义的纲领性文件中肯定会明示。《共产党宣言》在几十年中曾多次再版,每次都有序言,但没有一次在序言中提示无产阶级政党要直接执掌政权,成为执政党。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1872年德文版的序言,因为这是在巴黎公社运动之后的序言。“不管最近二十五年的情况发生了多大的变化,这个《宣言》所发挥的一般基本原理整个说来直到现在还是正确的。个别地方本来可以做某些修改。由于最近二十五年来大工业已有很大发展而工人阶级政党组织也跟着发展起来,由于首先有了二月革命的实际经验,而后来尤其是有了无产阶级第一次掌握政权达两个月的巴黎公社的实际经验,所以这个纲领现在有些地方已经过时了。特别是公社已经证明:‘工人阶级不能简单地掌握现成的国家机器,并用它来达到自己的目的。’”序言中明确说,有“个别地方本来可以做某些修改”,“有些地方已经过时了”。那么,可以“修改”的地方、“过时”的地方,主要是什么呢?就是“工人阶级不能简单地掌握现成的国家机器,并用它来达到自己的目的。”而又特别明确指出,“一般基本原理整个说来直到现在还是正确的”,也就是说,关于共产党的历史地位、作用、特点,这些“一般基本原理”并没有过时,也并不需要修改。所以,序言中没有关于共产党必须执政的新内容。最后一次序言是在1893年2月,离恩格斯逝世只有两年,仍然没有共产党必须执政的提示。一八四八年《共产党宣言》发表时,存在着多个工人政党,一八七一年巴黎公社时期是三个派别,一八九三年时在德国只有社会民主党一个工人政党了。但在这三种不同情况下,《宣言》及各次序言都没有提示共产党或无产阶级政党要执政执掌政权,这是很值得我们深思的。与《共产党宣言》同时发表的《共产主义原理》,也是无产阶级革命的历史文件,对于共产党是否执政的问题也是只字未提。这就是说明在马、恩看来这个问题是不言而喻的,因为他们明确知道共产党与国家在性质上的不同地方,明确知道共产党不具有执政的职能,尤其是无产阶级国家与资产阶级国家在本质上的区别。“工人阶级不能简单地掌握现成的国家机器,并用它来达到自己的目的。” 而执政党制度属于资产阶级国家的根本制度,属于被抛弃摧毁的旧国家机器的范围,也就是说,无产阶级不能继承资产阶级国家执政党制度,不能用这种制度来达到自己的目的。也就是说,马恩以不言而喻的方式传达了共产党应该废除执政党制度的信息。
(二) 共产国际章程中没有提示
一八六四年成立的第一共产国际的章程也是无产阶级革命的纲领性文件,章程的第七条中指明:“工人阶级这样组织成为政党是必要的,为的是要保证社会革命获得胜利和实现这一革命的最终目标——消灭阶级。”“夺取政权已成为无产阶级的伟大使命”。这里也是在提到无产阶级夺取政权后并没有提共产党是否要执政的问题。应该指出的是,这一条是在一八七一年巴黎公社运动后的一八七二年国际大会上补充到章程中的,这是应该值得注意的。
(三) 《法兰西内战》及导言中也没有提示
巴黎公社起义发生后,马、恩极为关注,对公社的经验和教训给予及时的评论和总结,这些集中表现在《法兰西内战》专著及各次再版的导言中。巴黎公社期间,实际上存在三个派别——第一国际派、蒲鲁东主义派、布朗基主义派,有些国际战士被选为公社代表。马克思热情赞扬公社是无产阶级的国家权力机器。“公社的真正的秘密就在于:它实质上是工人阶级的政府,是生产阶级同占有者阶级斗争的结果,是终于发现的、可以使劳动在经济上获得解放的政治形式。”当时,公社的主要领导人是布朗基主义者和蒲鲁东主义者,正是这两个非科学社会主义派别的思想导致公社失败。但是马克思和恩格斯没有提出第一国际战士应该排除这两个非科学社会主义派别而执掌公社的政权。后来在多次论及公社失败的原因时,也没有提出失败是由于无产阶级政党没有成为执政党。直到在1891年的导言中,恩格斯也没有从这个方面总结公社失败的教训。巴黎公社是无产阶级第一次掌握政权,直接涉及无产阶级政党与国家政权的关系问题,如果无产阶级政党有执政管理国家事务的必要,马、恩一定会明确指出来。而马、恩恰恰批判、否定了资产阶级政党轮流执政的议会制,说它是“统治阶级中各个争权夺利的党派和冒险家彼此争夺的对象”。这就从历史教训上和原则上否定了资产阶级政党直接执掌政权的意义。
应该深刻理解“公社实质上是工人阶级的政府”的含义,也就是说,工人阶级的政府与资产阶级政府在实质上的不同的,毫无疑问它在国家管理根本制度上不能沿袭资产阶级国家的根本管理制度,马恩明确否定资产阶级国家的议会制度,这就应该顺理成章推论出他们也否定资产阶级执政党制度。
我们在这里应该深入讨论一下恩格斯在一八九一年写的导言中的论断。“公社一开始就得承认,工人阶级在获得统治时,不能继续运用旧的国家机器来进行管理”。请注意,这里指出“不能继续运用旧的国家机器来进行管理”,那么毫无疑问执政党制度必然属于“不能继续运用旧的国家机器”的范围。
“正是在美国……那里,两个轮流执政的大党中的每一个政党,都是由这样一些人操纵的,这些人把政治变成一种收入丰厚的生意”,“正是从美国的例子上可以明显地看出,起初只应充当社会工具的国家政权逐渐脱离社会而独立。那里没有王朝,没有贵族,除了监视印地安人的一群士兵之外没有常备军,没有那种拥有固定职位与领取年金权利的官僚。然而我们在那里可以看到两大帮政治投机家,他们轮流执掌政权,用最肮脏的手段为最卑鄙的目的运用这个政权,而国民却无力对付这两个大的政客集团……” “两个大的政客集团”“轮流执掌政权”,这不就是执政党制度吗?美国在当时是被认为最民主的先进国家,而马恩对美国的两党轮流执政制度深恶痛绝,斥之为“最肮脏最卑鄙的”的“两大帮政治投机家”,可以看出马恩是否弃资产阶级执政党制度的。这就是时至今日仍然被那些主张“全盘西化”、“全盘美化”的自由化的人们所憧憬赞佩的美国两党轮流执政的制度,而在恩格斯一百多年前的笔下却是个被深恶痛绝的“最肮脏的”东西!从这种明确否定“最民主的美国”的两党轮流执政的论断中,我们是否可以得出无产阶级夺取政权后,不应该实行执政党制度的提示呢?我们认为这个思路是清晰的,因为马克思、恩格斯评述了巴黎公社许多防止国家和官吏由社会公仆变成社会主人的措施,并予以赞扬,而丝毫没有对共产党没有直接掌权而表示遗憾,反而彻底否定了资产阶级执政党制度。特别是应该注意这一句话“国民却无力对付这两个大的政客集团”,这就是说执政党制度巧妙地剥夺了人民对政客集团的监督制约。
那么,在摧毁了旧的国家机器后,无产阶级用什么样的新的国家机器来代替它呢?“公社是由巴黎各区普选出的城市代表组成的。这些代表对选民负责,随时可以撤换。”“为了防止国家和国家机关由社会公仆变成社会主人——这种现象在至今所有的国家中都是不可避免的,——公社采取了两个正确的办法,第一,它把行政、司法和国民教育方面的一切职位交给由普选选出的人担任,而且规定选举者可以随时撤换被选者。第二,它对所有公职人员,不论职位高低,都只付给跟其他工人一样的工资。……这样一来,即使公社没有另外给各代议机构的代表规定限权委托书,也可以可靠地防止人们去追求升官发财了。”这就是马克思、恩格斯所肯定的“炸毁旧的国家政权并用新的真正民主的国家政权来代替”的情形,而公社的代表均是由人民直接选举产生的。这里没有说在公社机构的上面还必须有一个更高的决策权力机关——执政党。因为马、恩认为公社已是“新的真正民主的国家政权”,而且公社的措施已经能够可靠地防止国家官吏变质了,也就是说公社完全有能力自己执掌政权,并不需要一个居高临下的执政党。那么,共产国际及共产党人与公社是什么关系呢?巴黎公社起义正是在第一国际精神的感召下发生的,而国际战士正是通过被选为代表在公社中体现国际的路线、政策的。这就为无产阶级夺取政权后,无产阶级政党如何实现自己对国家的政治思想的领导做出了典范。特别应该注意的是,公社代表中实际上存在三个党派,但在公社机关内部并不存在各个党派的党团,各个党派的代表都不以本派的面目出现,而都是仅仅以公社选民代表的面目出现,当然提出的政策都是本党派的观点,但不存在某个党派的代表人数多这个党派就垄断公社大权。这就以实际的形式回答了各个党派与公社政权的关系问题,这具有鲜明的典范意义,说明在无产阶级国家里既不需要各个党派联合执政,也不需要共产党一党执政,即不存在执政党和党执政的问题。马恩对公社普选的代表执政给予充分肯定――“把行政、司法和国民教育方面的一切职位交给由普选选出的人担任”,从这一点来分析,他们是肯定党派与公社的这种关系的。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在公社存在的三个党派,没有一个党派声称自己要执掌公社的政权,每个党派的代表都不是以本派的面目出现,而都是以选民代表的面目出现,这就说明了各党派与公社政权的关系问题,这是与资产阶级国家议会中存在各个党派的议会党团是完全不一样的,与由执政党首脑任命内阁或政府官员也是完全不一样的。可以体会出,《法兰西内战》及导言,一方面彻底否定了资产阶级执政党制度,另一方面,又肯定了巴黎公社普选的代表执政的制度意义,却丝毫不提无产阶级政党执政问题,这就从两方面回答了一切政党都不应该执政和国家不需要执政党这样重要的问题。必须深刻理解“打碎旧的国家机器”、“公社已经不是原来意义上的国家”、“工人阶级在获得统治时……进行管理”这些论断。执政党制度是资产阶级国家的最重要的管理制度,既然“公社已经不是原来意义上的国家”,那么“打碎旧的国家机器”,“工人阶级进行管理”,就意味着必然要废止执政党制度这个上层建筑中的重要部分,这是完全合乎逻辑的结论。
(四) 《哥达纲领批判》中也没有提示
一八七五年,德国两个工人党合并,通过了《哥达纲领》。马克思对这个纲领给予严厉的批评,但在探讨社会主义制度讲到不得不保存的资产阶级法权时,没有提示为了克服这种缺陷必须由无产阶级政党执政,直接管理国家。
(五) 《爱尔福特纲领批判》中也没有提示
一八九四年,德国社会民主党制定了新的党纲——《爱尔福特纲领》,恩格斯在批评中也没有提出无产阶级必须执政。这时在德国,工人阶级政党只有德国社会民主党一个政党了。
(六) 《论权威》中的一次特例
在《论权威》一文中,恩格斯写到:“获得胜利的政党如果不愿意失去自己努力得到的成果,就必须凭借它的武器对反动派造成的恐惧,来维持自己的统治。要是巴黎公社不依靠对付资产阶级的武装人民这个权威,它能够支持一天吗?反过来说,难道我们没有理由责备公社把这个权威用得太少了吗?”在这里,“获得胜利的政党……凭借它的武器对反动派造成的恐惧,来维持自己的统治”。这里有“政党……维持自己的统治”,如果按字面理解,无产阶级政党应该直接执掌政权,直接实施专政行为,直接指挥军队了,“维持自己的统治”。但这明显和纲领性文件《共产党宣言》、《法兰西内战》的精神不一致了。我们体会,恩格斯这里是从“阶级斗争”整体上来谈论政党与政权的关系的,如果革命阶级不用专政机器镇压敌人,那么政党和政权就会一起被消灭。好在恩格斯在下面紧接着就举出巴黎公社的历史教训,而巴黎公社并没有执政党 。所以从全面理解这段话,这里的“获得胜利的政党”,实际上是“获得胜利的阶级”的意思。因为只有阶级才能对敌对阶级实行专政,所以恩格斯才批评巴黎公社没有严厉镇压反动阶级。马克思明确说“巴黎公社是工人阶级的政府”,而没有说 “巴黎公社是共产党的政府”。既然是“工人阶级政府”,那么实行专政职能的就应该是工人阶级,而不应该是共产党。只有阶级专政,没有政党专政。政党要保护自己,是通过自己领导的阶级实行专政来实现的,而不是政党自己直接动用专政机器去镇压敌对阶级。
(七)马恩实际上已经明确警示无产阶级国家不能实行执政党制度。
我未能通读《马恩全集》,不知在别的著作中是否有关于无产阶级政党应该直接执政、直接管理国家的论述,但从这些经典的纲领性文件中,是可以得出无产阶级政党不应该执政的结论的。作为无产阶级革命理论的创始人,对于无产阶级政党是否应该执政这样重要的问题,在四十多年的长时期中的多次纲领性经典文件中,没有明示,绝口不提,这就是因为《共产党宣言》在明确揭示共产党的历史地位、作用、特点时用绝口不提共产党是否要执政的方式而喻示共产党不应该执政。在经典著作中,马恩多次否定资产阶级执政党制度,却没有使用“无产阶级执政党”的提法。
其实,如果仔细研读《法兰西内战》,就会发现马克思实际上已经用哲理性语言警示社会主义国家不能采用执政党制度。他说:在公社中,“旧政权的纯属压迫性质的机关予以铲除,而旧政权的合理职能则从僭越和凌驾于社会之上的当局那里夺取过来,归还给社会的负责任的勤务员。普遍选举权不是为了每三年或六年决定一次由统治阶级中什么人在议会里当人民的假代表,而是为组织在公社里的人民服务,正如个人选择权服务于任何一个为自己企业招雇工人和管理人员的雇主一样。大家都很清楚,企业也像个人一样,在实际业务活动中一般都懂得在适当的位置上使用适当的人,万一有错立即纠正。另一方面,如果用等级授职制去代替普选制,是根本违背公社的精神的。”《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7卷对等级授职制的解释:“等级授职制是中世纪封建主授予藩属封地或神职的制度。其特点是等级低的人完全听任等级高的世俗封建主和教会封建主的摆布。”
马克思在这里是根据公社的经验提示未来的社会主义国家的管理方式,马克思在这段论述中有多层含义。马克思指出公社这种政治形式与历史上的旧国家的根本不同之处。首先,管理国家的职能“从僭越和凌驾于社会之上的旧当局那里夺取过来”,请注意,“僭越和凌驾于社会之上的旧当局”不就是“旧执政党”吗?将管理国家的职能从旧执政党手里夺回来归还给什么人呢?是“归还给社会的负责任的勤务员”。再深层地探究,这里说的是“归还”,即将公共权力“归还”给社会,而不是转交给某个新的执政党。为什么不是转交给某个新的执政党呢?因为马恩早已经明确指出执政党制度是造就官僚的制度,不能消除私有制国家的不可调和的矛盾。所以取消执政党制度是国家开始消亡的特征,这就是马克思所说的在打碎旧的国家机器后建立的“公社实质上是工人阶级的政府”,“是终于发现的、可以使劳动在经济上获得解放的政治形式”。第二,这些勤务员,是按普选制选举出来的,他用人人明白的“顾主自主招雇工人和管理人员”的简明例子说明人民的自主权,即人民代表和国家管理人员必须由人民直接自主选举,而不是由执政党委派任命;第三,公社普选制与资产阶级普选制是不同的,强调“为组织在公社里的人民服务”,不是“假代表”;第四,马克思是彻底的历史唯物主义者,肯定资产阶级普选制的历史进步性,但又在揭露资产阶级普选制的虚伪性的同时,特别警示不能走向另一个极端――“用等级授职制去代替普选制”,指出“那是根本违背公社精神的”。所以从这里完全可以体会得出马恩是不赞同实行无产阶级执政党制度的,尤其不赞同实行授职制。这就是说,不能因为否定资产阶级国家的普选制的假民主,而在在社会主义国家中就采取中世纪式的授职制代替普选制,而后来的社会主义国家的执政党制度的核心正是党组织内定、指派、委任、商定人大代表和国家干部,这不就是典型的授职制吗?不是比资产阶级执政党制度还要落后的中世纪封建制度吗?
《法兰西内战》中说:“为了防止国家和国家机关由社会公仆变成社会人——这种现象在至今所有的国家中都是不可避免的,——公社采取了两个正确的办法,第一,它把行政、司法和国民教育方面的一切职位交给由普选选出的人担任,而且规定选举者可以随时撤换被选者。第二,它对所有公职人员,不论职位高低,都只付给跟其他工人一样的工资。……这样一来,即使公社没有另外给各代议机构的代表规定限权委托书,也可以可靠地防止人们去追求升官发财了。”这是在完全彻底否定资产阶级执政党制度(而且是否定了最民主的美国两党轮流执政制度)之后,马恩认为社会主义国家采取这两项根本措施,就“可以可靠地防止人们去追求升官发财了”。就是有升官发财的欲望,也难以得到因职位而发财的机会。这实际上是指明社会主义国家的政体的模型,这里丝毫没有提到无产阶级政党必须执政、直接管理国家事务才能防止腐败。如果再结合马克思告诫的“如果用等级授职制去代替普选制,是根本违背公社精神的”,就可以得出结论马克思恩格斯是不赞同社会主义国家实行执政党制度的,尤其是不赞同实行授职制的执政党制度的。
这里有个问题需要仔细探究,在批评资产阶级的“假普选”后,在肯定公社坚持普选权“是为组织在公社里的人民服务”后,马克思又特意指出“另一方面,如果用等级授职制去代替普选制,那是根本违背公社精神的”。这似乎使人不好理解,仿佛是空穴来风的多余警示,其实这正是马克思恩格斯超前历史地告诫未来的社会主义国家和无产阶级政党,不能因为资产阶级国家搞“假普选”就走向另一极端,如果用等级授职制去代替普选制,那是比资产阶级普选制还要落后的中世纪的封建制度,是根本背离巴黎公社原则的。这就是说资产阶级的普选制,比封建社会的等级授职制是个大进步,但在社会主义国家如果“实行等级授职制去代替普选制”,那就是比资产阶级民主制还落后的恢复封建制度。马克思恩格斯好像已经预见到未来的社会主义国家中可能出现“用等级授职制去代替普选制”的历史倒退问题,所以用“另一方面”的句式提前提出了警示。可是遗憾的是在后来的所有社会主义国家中都毫无例外地实行了执政党制度的等级授职制,这就是滋生带有封建色彩的官僚腐败的根本原因。在资产阶级国家中虽然实行执政党制度,但并不实行资产阶级政党任命官吏的等级授职制,而是由总统、首相的任命制。也就是说,社会主义国家中的执政党制度比资产阶级国家中的执政党制度还要落后。所以,马恩实际上已经明确警示无产阶级国家不能实行执政党制度。
六 列宁在何处步入误解?
直到一九一七年夏天撰写《国家与革命》时,列宁都没有提出在夺取政权之后无产阶级政党要执政、直接管理国家事务。在回答“用什么东西来代替被打碎的国家机器呢?”时,列宁在引用马克思的话“公社不应当是议会式的,而应当是工作的机关,兼管行政和立法的机关”后明确肯定公社“取消议会制”的意义,书中的小标题就是《取消议会制》。列宁写到:“如果提出国家问题,如果把议会看作国家的一种机构,从无产阶级在这方面的任务的角度加以考察,那么摆脱议会制的出路何在呢?怎样才可以不要议会制呢?摆脱议会制的出路,当然不在于取消代表机构和选举制,而在于把代表机构由清谈馆变为“工作”机构。”“公社不应当是议会式的,而应当是工作的机构,兼管行政和立法的机构。” “不应当是议会式的,而应当是工作的” 机构,这正好击中了现代的议员和社会民主党的议会“哈巴狗”的要害!”
执政党制度是近代议会制的最重要内容,既然无产阶级国家要“取消议会制”,那么从列宁的上述论述中顺理成章地就应该得出连带着取消执政党制度。
列宁更进一步批评了资产阶级议会制:“在公社用来代替资产阶级社会贪污腐败的议会的那些机构中,发表意见和讨论的自由不会流为骗局,因为议员必须亲自工作,亲自执行自己通过的法律,亲自检查实际执行的结果,亲自对自己的选民直接负责。代表机构仍然存在,然而议会制这种特殊的制度,这种立法和行政的分工,这种议员们享有的特权地位,在这里是不存在的。没有代表机构,我们不可能想象什么民主,即使是无产阶级民主;而没有议会制,我们却能够想象和应该想像……”
请注意这里明确指出:“代表机构仍然存在,然而议会制这种特殊的制度,这种立法和行政的分工,这种议员们享有的特权地位,在这里是不存在的。” “而没有议会制,我们却能够想象和应该想象”。这就是说,由没有议会这种特殊的制度,没有议员的特权地位,进而得出“没有执政党制度”的结论,已经是呼之欲出当然的结论了。
但一个月之后列宁在《布尔什维克能保持国家政权吗?》中写到:“我仍然坚持这样的观点:一般政党,特别是先进阶级的政党,如果在可能取得政权的时候拒绝掌握政权,那它就没有权利存在下去,就不配称为政党,就是一块道地的废料。”并且明确提出了“布尔什维克政府”、“布尔什维克政权”的提法。又进一步说:“二十四万布尔什维克党员”,“能管理俄国”。“这二十四万人现在至少拥有一百万成年人的选票”,“因此,我们已经有一个由一百多万思想上忠实于社会主义国家......的人组成的‘国家机构’。”很明显,列宁不仅提出了“布尔什维克政府”、“布尔什维克政权”,而且提出了二十四万布尔什维克党员和一百多万支持者就是“国家机构”。列宁在1921年给俄共第十次代表大会的文件中说:“我们的党是执政党。”(《列宁全集》第41卷55页)
列宁的这个思想是否符合马克思、恩格斯的经典文献中的思想呢?是否符合政党性质和国家性质的规定呢?符合列宁在《国家与革命》中的论述吗?列宁在《布尔什维克能保持国家政权吗?》这篇长文中,没有指出这种论断是依据马、恩的哪篇经典出处。对于这样重要的问题却论出无典,在列宁的著述中是罕见的。正像列宁自己说的,这是他的观点――“我仍然坚持这样的观点”(而不是在通常情况下说“根据马恩的观点”,列宁是严肃的,是自己的认识就是自己的认识,而不笼统地说话)。正是他对“一般政党,特别是先进阶级的政党”的历史沿袭而认为执政党是理所以当然的结论。这个“一般政党”的推论就和无产阶级政党的特殊性不一致了,马恩明确地说共产党是和过去一切政党不同的政党(见《共产党宣言》)。
确实,在历史上,资产阶级国家都是资产阶级政党执政(这就是列宁说的“一般政党”)。但是,《共产党宣言》中没有提示无产阶级政党要执政,无产阶级第一个政权巴黎公社并没执政党,而马、恩在总结巴黎公社经验和失败教训时也没有提出无产阶级政党必须执政,而且否定了资产阶级政党执政的历史。列宁是最具反潮流精神的,很少因循积习,而在党执政问题上却陷入历史窠臼,实在是历史的遗憾。俄共直接管理国家事务后不久,很快就出现了官僚主义弊端,为此还引出托洛茨基主张“整刷工会”、“整刷党”、“整刷老布尔什维克”的争论。列宁曾提议成立工农检察院。列宁也曾为自己忙于国家具体事务而深感精力不够,不能集中精力思考理论问题。列宁的出发点是好的,他说过能者多劳。于是,直接执政就被认为是当仁不让的了。
七 斯大林加深错误
斯大林越益加深了错误 ,在这方面他有一个著名的公式:“党是无产阶级专政的工具。”“无产阶级专政是通过党来实现的。”这与无产阶级政党性质的规定性是不符合的。毫无疑问,党是阶级斗争的工具,但党不是专政的工具,不能用党去专政。无产阶级专政是通过国家机器来实现的,而不是通过共产党来实现的。斯大林把党对国家的领导变成了直接执掌政权,直接行使专政职能。斯大林公式的直接不良后果是造成阶级斗争扩大化,将党内路线斗争夸大为敌我矛盾,并用专政的方式处理党内斗争,真的把党变成了专政的工具,产生了严重历史后果。斯大林还用党掌握的立法权,推行违背巴黎公社原则的干部等级薪金制、特殊待遇制、军队军衔制,使干部队伍成为特权阶层,滋生出党内资产阶级,为修正主义上台创造了条件。
八 毛泽东的党政关系观
毛泽东提出,领导我们事业的核心力量是中国共产党,无产阶级对国家的领导是通过自己的先锋队——共产党来实现的。在这方面,他有一个公式——“一元化领导”。共产党应该领导一切,是国家的领导核心,这当然是正确的。但这种领导是怎样实现的呢?毛泽东又明确说过,党对国家的领导是政治领导和思想领导。在这方面,中共有两个经典文件。
中国共产党明确提出实行“一元化领导”是在抗日战争时期。
这是在战争条件下,在夺取政权的时期,在党实际上代行国家职能的情况下,实行党的“一元化”领导。但在党与尚不完善的政权机构的关系上,党中央已强调“党对参议会及政府工作的领导,只能经过自己的党员和党团,党委及党的机关无权直接命令参议会及政府机关”。这是符合巴黎公社原则的,这已经与当时苏联实行的党包办代替一切的模式有所不同了。
建国以后,
董必武
毛泽东在文革中实际上就是要解决党对国家的正确领导的问题,他指出北京大学七人大字报是“二十世纪北京人民公社宣言”,支持上海革命造反派夺权,还对党组织指定干部提出质疑,对代表没有真正经过人民选举提出质疑。毛泽东在1967年接见阿尔巴尼亚军事代表团时说:“有人说选举很好,很民主,我看选举是个文明字句,我就不承认有真正的选举。我是北京区选我做人民代表的,北京市有几个人真正了解我?我认为周恩来当总理,就是中央派的。”毛泽东实际上已经深刻地触及到执政党制度的授职制使民主选举虚置化的弊病的严肃问题,即“假代表”问题,这就是要解决马克思在《法兰西内战》中所说的“普遍选举权不是为了每三年或六年决定一次由统治阶级中什么人在议会里当人民的假代表”的问题,即摧毁官僚机构的问题,所以文革才会那样激烈艰巨。
这里有个严肃的问题,列宁、斯大林在党执政这样重要的问题上产生了误解,而且给社会主义阵营的国家带来不利影响,是否背离了马克思主义呢?——不是的。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点是无产阶级革命和无产阶级专政,列宁、斯大林都是从坚持无产阶级专政角度出发理解党执政问题的,也就是说他们并未背离克思主义的基本点,而是在如何实现无产阶级专政,如何体现党对国家的领导上出现了误解,而并不是在理解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点问题上出现了偏差。中国有句古话:不以一眚掩大德。
九 共产党当年是怎样批评国民党的?
中国国民党在孙中山领导下,曾是一个革命的资产阶级政党,但后来在蒋介石的控制下变成了法西斯党,到解放战争时期更是腐败不堪,连蒋介石在其党中央的大会上都说,:“这样的党早就该打倒了。”但它在其法律上仍是执政党,即“党国”。它是一个执政党腐败导致政权垮台的特别典型例证。当年,中国共产党和毛泽东曾发表大量文章批评国民党反动统治,抨击它是“一党专政”、“一党专制”、“一党独裁”等等,批评它没有民主,说中华民国已成为是国民党政府,要求结束国民党“一党专政”,建立多党联合政府。但是,现在的自由化分子借中共干部队伍的腐败问题,拾起中共当年批评国民党的话,主张学习西方国家多党竞争,轮流执政。我们在前面分析到,根本就不应该出现执政党之事,无论什么党都不应该执政,不应该规定执政党,不应该实行执政党制度,而应该由人民自主选择哪些人能成为人民代表进入国家机构去执政。我们相信,秉承马克思主义的共产党在这种竞争中有信心占有绝对优势。我们提出的这种竞争人民代表,与自由化分子主张竞争执政党是不一样的,这里的区别是极为明显的,不应产生误解。但是遗憾的是,现在的共产党领导机关在严重腐败面前却重复当年国民党宣扬自己如何如何当然必须执政的论调,处于被动的地位。
十 执政党制度必然导致官僚腐败
所谓官僚,就是掌握社会公共权力又享受特权权益的国家官员。他们脱离人民,高高在上,养尊处优,薪水丰厚,享受特权,不问人民疾苦,却又没有工作效率,简单地说就是由社会公仆变成人民老爷,升官发财是他们唯一的人生追求的目标。“所谓特权,就是特别享有的权利。”(列宁)
执政党制度使本来是“共产党领导无产阶级执政”,却变成了共产党把政权“全部拿过来”自己执政,变成了“共产党执政”,也就是说执政党剥夺了国家和人民的主权,从根本上破坏了民主集中制,将“集中制”变成了“党专制”。在社会主义国家还有一件更为奇特的情形,既然执政党包办国家一切事务,那就应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但在法律上却规定对执政党和各级党委机关不得提起起诉追究法律责任,也就是说执政党享有绝对权力却不承担法律义务。
执政党制度不属于科学社会主义范畴,而是科学社会主义应该彻底摈弃的资产阶级腐朽制度。按照《共产党宣言》的马克思主义经典理论,社会主义要实现“财产公有制”,而不应该是“财产国有制”。因为国家,不论是什么性质的国家,其主要成分是官吏(干部),他们是国家机器的实际操纵者。社会主义国家执政党制度的核心就是党组织授职制,即国家官吏(干部)由执政党自上而下授职――任命、指定、委派、协商确定,这种国家官吏(干部)的产生、使用、调动脱离人民的抉择和严格监督,他们就会只向执政党的上级领导人负责,不会向人民负责,不会接受人民的监督,反而拒绝人民的监督,这就是官本位制,形成干部(管理)的上下级的具有封建性质的人身依附关系,就必然官僚化,腐败堕落,成为人民的统治者。他们就会通过自己掌握的国家大权,将“全民财产”通过转化为“国有财产”的渠道,几乎无任何障碍无任何痕迹地转化为“官僚财产”,最终转化为“私人财产”,官吏(干部)由人民财产的委托代管人变成了财产的实际占有者,由仆人(管家)变成了老爷,出现与原始社会末期奴隶主阶级滋生的相雷同情况,所有发生了和平演变的原社会主义国家都走过了这样的演变道路。苏联及后来的社会主义国家本来经济基础就很薄弱,没有达到完全科学社会主义所需要的充分条件,弥补这种缺陷的根本办法就是认真实行巴黎公社原则,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国家主人翁作用,即实行无产阶级专政下的大民主,严格监督国家官吏的执政行为,防止干部变成人民的老爷,而实行背离巴黎公社原则的干部(官吏)等级授职制的执政党制度的致命弱点使本来基础就很薄弱的不充分的社会主义的科学性更加欠缺。
资本主义多数国家只是在换届选举时间两党或多党竞选,选举出国家最高领导人后资产阶级政党基本上就不再直接干涉国家的政策,州、省各级官吏也基本由选举产生,而且是两党或多党竞争。社会主义国家却是共产党一党永久执政,别无分店,而且不允许建立多个无产阶级政党竞选,单一的执政党成为凌驾于国家最高权力机构之上的更高的决策权力机构。应该客观地说,社会主义国家的授职制的一党执政制度在民主形式上甚至比资产阶级国家的执政党制度还更缺少民主。斯大林严重破坏社会主义法制,毛泽东就说过,这样的事件在英法美那样的西方国家不可能发生。原社会主义阵营的国家,多数是封建主义残余比较严重的国家,一党制执政党制度在社会主义国家之所以能畅行,并产生严重后果,与封建主义残余仍很严重有着密切的关系,它为一党制执政党制度催生官僚化提供了历史的也是现实的基础,所以社会主义国家的官僚主义都带有严重的封建官僚主义的色彩。封建主义的遗毒和一党制执政党制度下的授职制的缺陷两者都具有封建官僚主义特征,两害相加后果愈烈。此外,汪洋大海般的小资产阶级具有严重的奴隶主义,缺少历史主人的自觉民主精神,极易无奈地接受官僚主义的压制。这三者的综合效果就是社会主义国家在很短时间内就出现执政党、国家和干部严重官僚化的根本原因。
社会主义国家的执政党制度将执政党制度的弊端发展到最极端,发展到以党代国,以党治国,包办一切,代替一切。执政党制度造成党政不分和党政军高级职务兼任,执政党的最高领导人就是国家最高领导人,又是军队的最高领导人,一人横跨三马,这就造成复辟危险严重综合症。如果党的最高领导人是马克思主义者,问题还不大。如果不是马克思主义者(如铁托、赫鲁晓夫、华国锋),事情就危险了。张国焘、林彪把枪弄权的教训是惨痛的,斯大林用枪镇压党内反对派的教训也是深刻的,赫鲁晓夫用枪篡权(借用朱可夫)更是深刻的,后来中国的“粉碎”更值得反思。甚至发展到极少数党中央领导人利用“党指挥抢”(实际上是“枪指挥党”)违宪违法违党章违党纪秘密逮捕另外的中央领导人,这样的事情在发达资本主义国家是不可能发生的。
执政党制度造成的党政不分给文革带来一个诟病,就是政治运动与国家行为不分,就是对待国家主席刘少奇的问题。刘少奇是国家主席,是经过全国人大选举产生的——实际上是中共中央内部指定的,是党主席毛泽东确定的。因为他推行修正主义路线,又在文革初期推行镇压群众运动的资产阶级反动路线,所以中共八届十一中全会决定刘少奇靠边站——从中央常委第二位退到第八位,就一个政党内部处分来说这是正常的。但是刘少奇同时还是国家主席,党内处分直接导致停止他的国家主席职务行为——被隔离审查。这就涉及到国家行为问题,对国家主席停止职务行为没有经过全国人大的罢免程序——国家还算不算国家? 全国人大还是不是国家的最高权力机关?也就是说从文革初期的1966年8月到第四届全国人大的1975年1月长达8年多时间国家没有主席,一切由中共中央和中共中央主席说了算。文革中的文件的排名顺序是——中共中央、中央军委、国务院、中央文革。国家哪里去了?全国人大哪里去了?至于看守人员虐待有病的国家主席,更是法西斯行为。所以说,执政党制度的实质是执政党篡夺国家政权,而社会主义国家的一党执政的授职制制度将执政党制度的弊端发展到极端严重的程度,连资产阶级的民主形式都置于不顾。即使如毛泽东这样伟大的马克思主义者,也不能超脱执政党制度的弊端。从这一点来说,毛泽东确实不是神,他无力超脱根本制度的制约和弊端。但毛泽东又确实不失神觉之智,如前面提到的他在文革初期1967年底接见阿尔巴尼亚军事代表团时说:“有人说选举很好,很民主,我看选举是个文明字句,我就不承认有真正的选举。我是北京区选我做人民代表的,北京市有几个人真正了解我?我认为周恩来当总理,就是中央派的。”毛泽东实际上已经深刻地触及到执政党制度的授职制使民主选举虚置化的弊病的严肃问题,即“假代表”问题,文革后期他还批评虐待俘虏(残酷批斗干部)的问题。如果上帝再给毛泽东十年寿命,完全有可能由毛泽东解决了这个执政党制度的问题。这也证明执政党制度的党政不分的弊端,使党的最高领导人陷于国家事务缠身,不能专注于思考理论路线问题,不能高屋建瓴统观国家运作中的问题。如果刘少奇仅仅是党的副主席,不担任国家主席职务,他的行为就仅仅是党内路线问题,那么处分他的党内行为就不至于牵涉国家政权问题。反之,如果刘少奇仅仅是国家主席,不担任党的副主席职务,他的行为就只是国家职务行为,处分他只能在全国人大范围内进行,也牵涉不到党内路线问题,罢免职务也就行了。这样,党的政治运动就能和国家行为严格分开,党内路线问题与国家政策问题就能严格分开,互不牵扯。不至于在党内出了问题影响到国家的稳定,也不至于国家职务失职影响到党的形象。这就可以避免党垮导致国亦垮(政府垮)和国垮(政府垮)导致党亦垮的双垮的连环垮。因为一个党垮了,还有别的党由人民选择;政府垮了,党可以号召人民改造政府。这种党国(政府)连环跨的弊端在所有党政不分的国家(比如在日本和南韩等)都是通常的现象,并不是社会主义国家独有的问题,更不是毛泽东有独裁专制的问题。社会主义国家就毁在执政党制度上,在这个问题上邓小平说的“制度是根本的”是正确的。
历史地回头观察,所有的社会主义国家从建立之初都存在两种社会主义,在经济体制、政治体制和意识形态上基本上是科学社会主义,而在行政体制(国家管理体制,即政体上)上却是执政党社会主义。也就是说,在国体上(政权性质上)是科学社会主义,而在政体上(国家管理形式上)却是执政党社会主义。执政党社会主义不是科学社会主义,从行政体制上说甚至是带有封建社会主义成分的非科学社会主义,遗憾的是这种非科学社会主义因素成分对于科学社会主义具有致命的严重危害性,在历史的进程中它会逐渐销蚀经济体制、政治体制和意识形态中科学社会主义的健康机体。国家政权的真正行使者是国家官吏和产生这些官吏的组织机构,他们和它们才是国家性质的真正体现者,经济体制、政治体制和意识形态上的种种宪法和法律的规定,最终都要经过官吏来执行,而如果官吏背离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变成官僚,他们掌握的政权性质也就随着蜕化变质,所以产生国家官吏的制度最终决定国家的性质。这就是马克思恩格斯为什么特别重视巴黎公社规定一切公职人员都必须由人民直接选举和可以随时罢免的原因。毛泽东在
执政党授职制必然诱发干部的特权思想,这就迟早会将特权待遇制度呼唤到法律平台上来成为合法的剥削制度,导致干部的阶级性蜕变。执政党制度和干部等级特权待遇制度这两种制度的综合效果的本身逻辑必然逐步演化导致下面的规律过程,由执政党社会主义――干部社会主义――封建社会主义――国家社会主义――国家资本主义――官僚资本主义――社会资本主义――完全的资本主义。在官本位制下生产关系也逐步发生演化,由全民所有制――国家所有制(即所谓的“国有制”)――干部所有制――官僚主义者所有制――走资派所有制――官僚资产阶级所有制――资产阶级私有制。这其间就伴随着干部(官吏)的阶级性蜕化变质,由人民勤务员――官僚主义者――官僚主义者阶级――走资派――党内资产阶级――官僚资产阶级――资产阶级。十月革命后列宁宣告:“现在,我们必须在俄国建成一个无产阶级的社会主义国家。”但历史的实际是,在每个社会主义国家,从建立的初期就不是单一的科学社会主义,而是两种社会主义(科学社会主义和执政党社会主义即封建社会主义)的混和状态,而不久之后就开始了演变,当然变化是从小部分的量变开始的,但由量变到部分质变到严重质变是不可遏制的,而且速度也是很快的。列宁在世时已经觉察到在共产党和苏维埃机构中滋生了官僚主义。中国建国后不久就出现刘青山张子善贪污腐化,之后就开展“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的“三反运动”,以后运动不断,但直到开展文化大革命也未能强有力地遏止干部的官僚资产阶级化演变进程,最终被党内资产阶级击败了无产阶级而篡权成功。这里有个情况应该说明,在马克思主义路线占领导地位时期与修正主义路线统治时期(即在修正主义中央统治下发生了资本主义复辟的情况)腐败变质的情况是有很大差别的。在前一种情况下,腐败受到抑制,是部分变质,而在后一种情况下,腐败是脱缰野马,变质是根本性的变质。但是也必须指出,即使是在马克思主义路线领导时期,在执政党制度的大框架内政治运动也是无法根本矫正执政党制度的致命缺陷的,因为执政党制度不仅是从政治上层建筑销蚀无产阶级专政,而且更主要的是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上破坏科学社会主义基础的。要想根本矫正这种缺陷,唯一的办法是彻底否弃执政党制度,第一步措施是切断政党与国家之间的经济联系脐带,国家对一切政党都不给予经济援助,尤其是共产党不担任国家行政职务的专职党务人员不得领取国家薪俸,专职党务人员只能靠本党党费支付生活费用,其生活费用和全国工人平均工资相当。一定要彻底地摧毁捞取到“党票”就是捞取到“官票”,就是捞取到“钞票”的升官发财的“官道捷径”。加入共产党又当了共产党的干部,除了比普通群众承担更大的责任吃更多的苦累之外,不能获得任何个人好处,唯一的奖赏是“优秀共产党员”的精神褒奖,和被赋予人民代表的资格。这样的共产党员并不须要几千万,就中国来说有一百万优秀党员就足够了,当然优秀党员还是越多越好。
历史发展中有一件事情是令人伤心而又气愤的,非科学社会主义的执政党社会主义在所有的场合都以科学社会主义身份的绝对权威灌输到人们的思想深处,谁如果对这种假社会主义表现出异议,就会被认为是大逆不道离经叛道。但是这种假社会主义的最通常的表现方式就是官僚主义,而官僚主义又最为人民群众所反感,于是“假作真时真亦假”,人民群众逐渐将对这种假社会主义的反感转化到对真社会主义的疑惑――“这就是社会主义吗?”于是科学社会主义就为假社会主义背上了黑锅遭受连累,当人们决定抛弃假社会主义的时候就连真社会主义也一起抛弃了。比如斯大林的官僚主义就被错误地当成社会主义的内在本质的必然现象,于是在批判所谓的“斯大林主义”的时候,将计划经济也否定了,将公有制也否定了,将社会主义也否定了,将无产阶级专政也否定了。等到人们重新追忆斯大林时期真正社会主义的好处时一切都晚了,江山已经易手他人了。其实科学社会主义触到的最大霉头正是执政党社会主义这种假社会主义,科学社会主义被毁灭了却还要为假社会主义背着罪名。不仅如此,由于共产党直接执政管理国家事务,直接行使专政职能,冲杀在阶级斗争的第一线,与敌对阶级直接对抗,繁忙的国家事务就会严重影响党的最高领导人对理论、路线和阶级斗争形势的冷静清醒的观察思考,那么,最容易出现的失误就是阶级斗争扩大化。因为共产党是执政者,是专政的直接操执者,那就必须承担第一责任,就会首当其冲没有回旋余地,大量积累的错误如果不能消解,那么最先被冲倒的就正是共产党。一切事物发展的根本原因在于自己的内部,在于自己内部的矛盾性,同样一切事物毁灭的根本原因也在于此。社会主义国家的崩溃的根本原因就在于它自身内部存在真假两种社会主义的矛盾性,而且假社会主义的发展势头又超过了真社会主义的力量,使党内官僚资产阶级坐成虎势尾大不掉,最终击败了无产阶级。执政党制度的最终结果是导致执政党自身毁灭自我颠覆,所以说执政党制度是导致社会主义国家自我崩溃的根本的和主要的原因。
一 执政党制度简单地说,就是党组织指定制度,即授职制,国家官员由党组织指定、委任,而不是由人民自主自愿选举产生(即所谓的“假代表”)。这样官员就只向党组织(实际上是只向党的领导人)负责,向党的领导人感恩戴德,认为他的官是领导人给的,是他的再生父母,这就形成封建性的人身依附关系,本来是正常的工作关系完全变了味了,无产阶级的组织关系变成了个人之间的授受感恩关系,人民被扔到一边去了,不要人民的监督了。组织关系被改变,实质上就是改变了无产阶级政党的性质。
二、无产阶级的民主集中制强调高度集中,但这种高度集中与自上而下的授职制混淆不清,久而久之反而被授职制代替了,上边说什么就是什么,只有集中没有民主了。这种没有充分民主的高度集中,就容易形成个人说了算的官僚主义,却又将官僚主义当成无产阶级专政,在无产阶级专政名义下实行“长官意志”,无产阶级政党的领导也就被改变了。
三、由于自上而下的指定官位,一级一级往上升,一级一级往上带,不要很久就形成集团。甚至形成门当户对的联姻,形成关系网,一荣俱荣,一损俱损,这就是社会主义条件下的新时代的“护官符”。时间一长就产生了核心,这就是司令部。到这个时候,他们手中的权力就只为他们小集团服务了,无产阶级专政的性质就完全改变了。
四、当他们的利益受到威胁时,他们就要利用手中的权力来维护他们的利益。对来自党发动的运动,他们就对抗,甚至搞反革命政变;对来自群众的批评,他们就镇压,实行法西斯专政,却仍打着无产阶级专政的旗号。也就是说,他们在无产阶级专政机构中形成了大大小小的独立王国——即隐形的党内资产阶级的官僚军事国家机器。每个集团都是党政军财文五賍俱全,每个集团上台都能立即执掌国家大权,立即行使国家职能。“所以,林彪一类如上台搞资本主义制度很容易。”但是直到他们认为无产阶级专政的外衣对他们还有一点用处之前,他们就一直是打着无产阶级专政的旗号,打着共产党执政的旗号,结果无产阶级专政被他们糟蹋得一塌糊涂,引起人民的不满,却又让共产党和无产阶级专政为他们背着黑锅。到他们把无产阶级专政和共产党糟蹋得不成样子的时候,认为再没有利用价值的时候,他们就打出自由化口号,彻底抛弃无产阶级专政了,反过来讨伐共产党了,共产党和无产阶级专政就成了屈死鬼,无产阶级专政就是这样悄悄被篡夺的。无产阶级政党由于实行腐朽的执政党制度使自己腐败蜕变,最后被鼓吹资产阶级腐朽执政党制度的自由化分子击倒,这种历史悲剧在苏联东欧已经成为现实;而在中国,资产阶级自由化分子正在挥舞执政党制度宪政民主的破旗向陷入严重腐败的共产党进攻,而沉浸在执政党制度弊端窠臼中的修正主义中央只有招架之功没有还手之力,却孜孜不倦地论证自己如何如何具有当然的执政党地位,强调怎样怎样增强执政能力,殊不知这正中了自由化分子的诡计。共产党只有将腐朽的和造成腐败的执政党制度(以及干部的特权待遇制度)一起革除,才能解救自己。
事情到这份上,我们还能说执政党制度是好个东西吗?有的同志说,如果在保持执政党制度的框架下,实行巴黎公社原则充分发扬民主,不是更好吗?这只是良好的愿望而已。所谓执政党制度就是执政党说了算,如果不是说了算,也就没有必要执政了。而这种执政方式就必然是党组织授职制度,就不可能充分发扬民主。如果充分发扬民主,也就是否定授职制了。可见,执政党制度与巴黎公社原则是不能兼容的。马克思警示说:“如果用等级授职制代替普选制那是严重背离公社精神的。”所以,历史结论是――执政党授职制与巴黎公社普选制是严格对立的,水火不相容的。
美国马克思主义研究者大卫·科兹和弗雷德·威尔合著的《来自上层的革命――苏联体制的终结》中深刻地指出:“苏联体制的瓦解,不是源于与经济崩溃一道而来的群众暴动,而是源于其自身的统治精英对个人利益的追逐。”他们的文章给人以很大的启发,他们批驳了苏联崩溃是由于社会主义制度本身没有先进性和群众不拥护社会主义的论点,也明确指出干部待遇的不合理性,指出苏联干部的官僚资产阶级化,但是他们没有探究出这些“党―国统治精英”之所以滋生的根本原因是执政党制度。虽然他们也指出了执政党制度导致的许多弊端,但终究没有明确直接指出产生这些弊端的根本原因正是在于执政党制度本身,应该否定执政党制度,没有捅破窗户纸针砭到痛阙,这不能不说是一个缺憾。
十一 再析文革的产生原因和失败原因
执政党制度不仅属于上层建筑的国家管理制度,而且深入到生产关系中的分配关系范畴,又进行国民经济管理,进而又涉及对全民资产的调动处置(实际上是一种占有方式),这就属于经济基础了,对上层建筑要起到正作用,决定作用。所以执政党制度一身二任,既有经济基础对上层建筑的正作用,又有上层建筑对经济基础的反作用,而且是上下反复影响的综合作用。因此它的恶劣影响是强大的,资产阶级政党执政后很快就结束了资产阶级的革命性,苏联在建国后17年(1934年)就发生了大清洗,中国也在建国后17年发生了文化大革命。无产阶级国家是先建立政权,然后再建立社会主义的生产关系。而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官僚资产阶级的产生也是这个顺序,有资产阶级思想的高级干部们先掌握了大权,依附于执政党的大框架推行含有严重合法剥削成分的等级特权待遇制度,使干部队伍发生阶级性蜕变,迅速培植出党内官僚资产阶级队伍。苏联在列宁逝世后废止列宁制定的国家干部领取全国工人平均工资的《苏维埃法令》,推行背离巴黎公社原则的干部等级薪金制、特殊待遇制、军衔制、工人八级工资制。中国也在1955年沿袭苏联的特权待遇制度,取消干部供给制,当时的中央高层领导人中只有毛泽东一人持不赞同态度。就是从那时起,党的高层干部集体走上了资本主义道路,成了走资派。毛泽东后来对用薪金制代替供给制评论说:这是个让步,是无产阶级向资产阶级让步,一让一大步,让出个等级森严,八级工资制(大意)。大跃进的五八年中,他又支持张春桥的文章《破除资产阶级法权思想》。但是,执政党制度和干部特权待遇制度已经是生产关系上的根本缺陷,上层建筑中的政治运动的反作用终究是有局限的,它只能在一定程度上抑制党内资产阶级的滋生,但即使是文化大革命那样的政治运动也不能从根本上达到遏止作用。
辩证法指出,一切事物发生、发展、消亡的根本原因不在于外部,而在于事物的内部,在于自己内部的矛盾性。文化大革命产生的根本原因是因为滋生了党内走资派――即党内官僚资产阶级,而且这个党内走资派――党内官僚资产阶级力量很强大进行猖狂地复辟资本主义活动,已经用常规的党内斗争和政治运动不能击垮它们,不得不采用文革的激烈方式自下而上地揭露党内黑暗面;而党内官僚资产阶级滋生的主要原因是因为推行了执政党制度和干部等级特权待遇制度,这两项制度使干部队伍整体上发生了官僚资产阶级化异变,发生了阶级性蜕变,文革实际上是对这两项背离巴黎公社原则的制度造成的严重后果的自我纠正和自我惩罚;但由于党内官僚资产阶级已经坐成虎势尾大不掉,在阶级力量对比上已经占压倒的优势,以至于打倒一个资产阶级司令部紧接着就又产生一个新产阶级司令部,而且在成立新生革命政权――革命委员会时重复了执政党制度的党内指定方式,没有实行巴黎公社原则,使思想没有得到根本转变的许多老干部重新进入革命委员会,它们本来就对文革不满,总想算文革的账,在毛泽东逝世后立即发动热月式政变,向文革反攻倒算,复辟资本主义;文革在它胜利的顶峰――向走资派夺权时在执政党制度的惯性影响下突然发生逆转,在成立革命委员会时自我进行复旧,走向自己的失败;文革是在无产阶级专政条件下对国家机器的部分改善,即用无产阶级大民主的方式向走资派夺权,摧毁打碎隐形在无产阶级专政机构内部的新生资产阶级的官僚军事机器――资产阶级司令部,但是由于没有从根本上触动执政党制度的官僚干部体制,即只是对执政党制度产生的后果作战,没有对产生后果的根本原因――执政党制度本身作战,所以文革失败了;文革失败的根本原因是坐成虎势的强大的党内官僚资产阶级在执政党制度的庇护下东山再起击败了无产阶级,这说明在执政党制度的大框架下巴黎公社原则是难于充分发挥作用的;文革的历史课题是揭露“资产阶级在哪里?”,它胜利地完成了自己的历史使命,揭示出在社会主义条件下革命的对象资产阶级就在共产党内,就这一点说第一次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完成了它的使命完全胜利了,而且它最终失败又为在无产阶级继续革命理论的指导下揭示执政党制度弊端提示了方向,为第二次社会主义革命指明了斗争方向,下一次革命将是直接对产生党内资产阶级的原因——干部选拔制度作战了,这就是马克思主义的不断革命论。毛泽东不愧是伟大的导师,他从革命委员会成立后不久就出现林彪集团反叛的震惊中冷静地思考“林彪一类如上台搞资本主义制度很容易”的原因,又从邓小平等老干部重新工作后不久就搞右倾翻案风的教训中,果断指出:“搞社会主义革命不知道资产阶级在哪里,就在共产党内,党内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走资派还在走。”在逝世前不久再次指出“大官”的特殊待遇问题,指出他们“比资本家还厉害”,再结合指出王洪文不成熟,“四人小宗派”问题,实际上已经触及到干部选拔制度这个根本问题,甚至已经将探索问题的钥匙插进锁孔里了。既然已经提出“资产阶级就在共产党内”,那么合乎逻辑的下一个问题就是“党内资产阶级到底是怎样产生的?”“怎样防止滋生党内资产阶级?”假如毛泽东再延寿10年,完全可能由他亲自从干部选拔制度上解决这个时代课题。无产阶级革命派并没有在文革的失败中消沉,而是在对文革失败的炼狱般的艰苦思考中涅槃升华了,按照毛泽东的提示,清醒地确定了下一次革命的方向――认真全面贯彻巴黎公社原则,铲除滋生党内官僚资产阶级的根源――执政党制度和等级特权待遇制度。马克思恩格斯在一百多年前就充分肯定了巴黎公社的原则和措施,而且已经提出警示不要重复授职制,经过社会主义国家的复辟惨痛教训才终于被确认下来,历史的辩证法就是这样教导人们接受真理的。彻底的唯物主义者是无所畏惧的,最强大的军队是从失败中学习的军队,让一切嘲弄文革失败的反动分子去狂笑吧,等待他们的将是第二次社会主义革命的严厉打击!
十二 世界历史笑话――所有国家都在违宪执政
在这里,我们来考察一下社会主义国家宪法中的一个奇怪的事情――没有“执政党”的规定。
列宁在1917年十月革命前夕发表的《布尔什维克能保持国家政权吗?》文章中提出了“布尔什维克政府”、“布尔什维克政权”,但在十月革命后1918年的《俄罗斯苏维埃联邦社会主义共和国宪法(根本法)》(即《苏俄宪法》)中,只字未提“布尔什维克党与国家的关系”,连“十月革命是布尔什维克党领导下取得胜利”的话也没有,更没有“布尔什维克党是执政党”的规定。而是明确规定――第十二条:俄罗斯社会主义联邦苏维埃共和国的最高权力属于全俄苏维埃代表大会。第三十一条:全俄苏维埃中央执行委员会为俄罗斯社会主义联邦苏维埃共和国最高立法、号令及监督机关。
1921年,列宁在给党的第十次党代会报告中说“我们党是执政党”,但在列宁逝世前拟定的
在斯大林主持下制定的1936年的宪法中,第三十条:苏联最高国家权力机关是苏联最高苏维埃。仍然是只字未提“党与国家的关系”,连“十月革命是布尔什维克党领导下取得胜利”的话也没有,也没有“共产党是执政党”的规定。
有意思的是,1977年修正主义中央统治下通过的宪法中,却写到:“俄国的工人和农民在以弗·伊·列宁为首的共产党领导下进行的伟大十月社会主义革命……” 第六条:“苏联共产党是苏联社会的领导力量和指导力量,是苏联社会政治制度以及国家和社会组织的核心。苏共为人民而存在,并为人民服务。用马克思列宁主义学说武装起来的苏联共产党规定社会发展的总的前景,规定苏联的内外政策路线,领导苏联人民进行伟大的创造性活动,使苏联人民争取共产主义胜利的斗争具有计划性,并有科学根据。各级党组织都在苏联宪法范围内进行活动。”但是,也没有“苏共是国家的执政党” 的规定。
我国的1954年宪法中写到:“我国人民在建立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伟大斗争中已经结成以中国共产党为领导的各民主阶级、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的广泛的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第二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同样,一直到最近修改的宪法中也没有“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的规定。
其它社会主义国家的宪法中也都没有“共产党是执政党”的规定。可是,奇怪的是,没有任何宪法依据的“共产党是执政党”这个断语却出现在各国共产党的文件中,并且成为社会主义国家管理的根本制度,实在是令人难以理解。不是都说要“依法治国”吗?但“执政党制度”这样根本的国家管理机制却在宪法中没有提及和规定,请问“执政党制度”有什么宪法依据?
还有更为奇特的事情呢。执政党制度是资产阶级发明的,是国家管理的根本制度,按说应该在国家根本大法――宪法中有明确的规定,但是令人惊奇的是,几百年来所有实行执政党制度的资产阶级国家(包括英、法、德、美、日等等国家)的宪法中都没有关于“执政党”和“执政党制度”的明文规定。
最早实行执政党制度的英国是由国王指定议会中多数党的议员为内阁大臣(首相),这并没有形成明文法律,后来只是一种惯例在各个资产阶级国家中实行,都没有诉诸宪法规定。可见全世界的所有国家都在没有宪法依据地违宪执政,岂非咄咄怪事?可是在所有的资产阶级国家中都大言不惭地宣讲“某某党是执政党”,在所有共产党国家的红头文件中都堂而皇之地写着“共产党是国家的执政党”,这真可以说是世界性的历史特大玩笑。
十三 怎样改制?
可以明显地看到,我们的观点与主张政党竞争轮流执政的观点的根本区别是,国家不需要执政党,任何政党都不应该执政。本文的立意是从历史、理论和法理上探讨政党与国家之间的真实逻辑关系,探讨无产阶级政党怎样正确领导社会主义国家,彻底剥夺某些人想依靠腐朽的执政党制度维持自己特权地位的政治资本,也彻底剥夺某些人想依靠腐朽的执政党制度搞西化资本主义复辟的舆论资本。执政党制度应该在中国和社会主义国家彻底废止,而代之以巴黎公社的原则和措施。另一个重要区别是,本文主张的多党制,是在遵守社会主义宪法的前提下的多党制,而不是泛自由主义的多党制。但泛自由主义的多党制已经成为潮流,成为彻底复辟的一种舆论,如果无产阶级革命力量发展得足够强大就可以在大决战时击溃复辟逆流,否则彻底复辟是必然的。
这里有一个严肃的问题需要讨论――怎样改制?我们不赞成“执政党”的观念和执政党制度,但是“执政党制度”已是社会现实,在全世界成为没有宪法依据的既成制度,成为全世界一切国家的根本管理体制,左右着社会生活。这里还有一个人们的感情问题,在社会主义国家执政党制度已经实行多年,而且是列宁坚持实行的。人们已经形成了一种思维定式:“共产党不执政,哪还要共产党干什么?”所以一听到有人说“国家根本不需要执政党,一切政党都不应该执政”,就会大吃一惊,认为是离经叛道之论。这就像几千年中都认为是太阳围绕地球转,忽然有个哥白尼说“不是太阳围绕地球转,而是地球围绕太阳转”,被认为是亵渎圣经大逆不道。也就是说“政党必须执政”的错误认识已经成为惯性思维,要改变它需要大量工作。而且取消执政党制度,涉及到许多方面,尤其是在修正主义路线造成的严重腐败的情况下,这种改变国家管理体制(简称改制)实质上就是反复辟斗争,可以说就是第二次社会主义革命。由于有严重腐败问题使党群关系出现严重危机,如果突然实行共产党不再执政,开放党禁,实行普选,就会出现党派遍地丛生,那么在“执政党制度是天经地义的”这种资产阶级腐朽观念未被清除的情况下,就会出现前苏联戈尔巴乔夫自由化改革那样被自由化势力利用腐败问题煽动打倒共产党而乘虚夺权,全面复辟资本主义,这是严重的历史教训。
所以,改制要有过程,逐步进行,不能操之过急。首先,中国共产党必须重建,重新建设成马克思主义政党,没有这一点一切都无从谈起;党中央必须坚定左转,坚决依靠工人阶级、人民群众、士兵、革命党员、革命干部和左派战士,正本清源,进行大整党,坚决摒除修正主义路线,停止私有化政策,严惩腐败,恢复马克思主义路线在全党的领导地位,纯洁党的队伍,重新争得人民的信任;然后建立工人民兵和农村民兵,实行全民皆兵,整建军队,大量裁减军警,实行军警人民化;然后整建工会、农会、妇联、青年团;然后重新划分阶级;然后进行广泛宣传,使人们都懂得“国家不需要执政党,任何政党都不应执政”,成为社会共识;然后修改宪法,确立巴黎公社原则,取消执政党制度,开放党禁,允许在遵守宪法的前提下建立政党社团;最后实行普选人民代表,直选人民政府。在改制的各个阶段,逐步减少党对国家的直接干预。我们相信,重建后的中国共产党一定能在普选人民代表中得到对国家进行政治领导思想领导的核心地位,避免大动荡,实现党兴国旺,巩固政权的宏伟目标。
我们上述的设想是在中央坚定左转的情况下按照马克思主义的原则和人民的期望的设想(我们曾向党中央呈递完整建议――《治党策·治国策·治军策》,但没有得到回应),实现上述措施的关键条件是中共中央马克思主义化,但是这种良好的设想在现实情况下实现的可能性是很小的,现在的关键问题是已经被既得利益“重器”压抑的党中央领导人是否有重新革命――即坚决左转的决心和魄力,这对于中央领导人来说是脱胎换骨的炼狱熬炼,我们对出现这种重新革命的奇迹没有多大的信心。如果党中央领导人不能清楚认识到修正主义路线的严重弊端,反而是喋喋不休强调如何如何加强执政党地位(即加强自己的地位),继续加强私有化进程,拒绝左转,就不可能肩负重建中国共产党的使命,腐败问题就无法从根本上遏止消除,最后的命运结局就只能是被腐败拖倒。那样,要么是自由化分子上台实现彻底的西式化资本主义复辟,要么是激发出人民民主革命和社会主义革命,而在这两种情况下坚持执政党制度和私有化的中央领导人都只能被人民抛弃。所以,彻底废止腐朽的执政党制度和全面实行巴黎公社原则,只有在第二次社会主义革命成功之后才会付诸实施。
这一场大决战是不可避免的,序幕已经拉开,我们估计大约在10年左右的时间内将进入大决战。这个大决战的备战时间是很短的,无产阶级革命左派绝不能懈怠,也不能消极等待,更不能陷入盲目幻想,而要以只争朝夕的精神积极创造条件发展自己。无产阶级革命左派在向中央领导人指出重新革命的方向道路的同时,必须按照马列毛主义的方式独立进行自己的工作,为大决战而准备力量。
“道路是曲折的,前途是光明的。”“想要阻挡潮流的机会主义者虽然几乎到处都有,潮流总是阻挡不住的,社会主义到处都在胜利地前进,把一切绊脚石抛在自己的后头。”“这是大海的怒涛,一切妖魔鬼怪都被冲走了。社会上各种人物的嘴脸,被区别得清清楚楚。党内也是这样。”我们坚定地认为,不管现在的中央是否能够左转,不管道路多么曲折复杂,也不管斗争多么艰难困苦,巴黎公社原则一定会在终究要到来的第二次社会主义革命中取得完全胜利。
巴黎公社原则万岁!
马列毛主义胜利万岁!
M . L . M . 毛继东(王士吉)
初稿2001年3月—8月
于被羁押的石家庄市看守所112监室
初稿名为《笼中对》
2003年10月修改,
2009年1月再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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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笼中对》(《治党策·治国策·治军策》)小忆
囚笼中三载,我当成读马列毛主义大学研究生。由于割舍了家庭和社会的俗事,突然感到一身轻松,因为想管也管不了了。狱友们自我嘻噱地说:“我们现在是跳出三界外不在五行中了,就是家在大墙之外
有一位号长——小韩与我关系很好,三年中我们一起相处要有两年时间。他不到四十岁,原是供一个中学中午快餐店的经理,因为经济问题入狱。他的父亲在57年整风时给领导提意见,被定为右派,因此牵连他在少年时期很坎坷。入狱时是中右思想境界,满脑子糊涂观念。但我俩很谈得来,后来他承认被我“左化”了。2002年春节后,我们在一次谈话时,他问我:“如果毛主席路线又回来了,是否会完全恢复毛主席的具体政策呢?”我答到:“历史终究向前发展了,不会完全恢复毛主席的具体政策,必然有所取舍,有所发展.”他又问:“那么,应该实行怎样的治党治国治军的方略呢?”这是个大问题,于是我构思文章回答他,最初是以二人对话形式写的。三国时诸葛亮与刘备有一篇《隆中对》,我们当时正关在笼子里,于是就用谐音戏称《笼中对》。最初列出十个大问题,其中有“怎样看待朝鲜的社会主义?”我们探讨得很广泛,也很放开,写出《治党策·治国策·治军策》。在讨论中,我发现一个奇事,马克思恩格斯在四十多年的著述中没有提示无产阶级夺取政权后共产党要执政。最终探索出执政党制度是党内资产阶级滋生的重要原因,从这个角度看去一切问题都豁然开朗迎刃而解了。从2001年3月写到8月,同时写出两个副篇——《国家不需要执政党》、《在社会主义国家里党不应直接指挥抢》,中间还修改《白皮书》,另外还写了七篇文章,其中有《毛泽东不是民族主义者》,出狱后成为在我在网上的开篇作。《红旗公社章程》也是在狱中草拟的,当时是《红太阳共产主义公社章程》。出狱后,《治党策·治国策·治军策》》经过修改补充改写成现在这个样式,十六届三中全会前连同副篇一起寄给党中央。
《笼中对》(《治党策·治国策·治军策》)是回答现在“应该怎么办”和反复辟成功后“应该怎么办”问题的,但我不敢奢望它能像《隆中对》那样有灵验,更不敢自诩致臻致善,它只是匹夫之见,它记录了一个被打入另册的人忧党忧国忧民忧时的痴情而已。有的狱友不屑地说:“你连人身自由都没有,还搞什么治国大略?”我苦笑着说:“天下兴亡,匹夫有责。位卑未敢忘忧国。知我者为我心焦,不知我者谓我何求。”
我当然希望自己的探索能为现在中央领导者吸纳,但即使琴声随风而去,我也已尽到自己的能为了。但我相信人民会钟爱我的赤子之心的,哪怕从中只择出一策半策用于实践,我也就心满意足了。
初稿 2001年3月—8月
于石家庄市第一看守所112监室
初稿拟名为《笼中对》
《国家不需要执政党》修改稿后语
本文《国家不需要执政党》完全是依据马克思主义进行研究而得出的结论,毋庸讳言,本文立论的立场是处于无产阶级和社会主义的,本文最初的立论目的也主要是探讨社会主义国家兴衰的原因。但仅就政党、国家、阶级之间的逻辑关系的结论是适合于一切现代国家的——即国家不需要执政党,一切政党都不应该执政,执政党制度没有任何宪法依据,是完全违反宪政民主的,是导致官僚腐败的制度,应该彻底革除废止。尤其在中国当代两岸分离的状态下,执政党制度的弊端显现得尤为严重。因此,本文作者在倡议组建祖国和平大统一促进会(简称促统会)时毫不讳言将巴黎公社的民主原则作为人民民主宪政的奠基石,因为巴黎公社的民主原则是现代宪政民主的最高阶段,它是历史上民主文明成果的继承和发展。民主和宪政都是历史的范畴,它们的内容和形式都随着社会的发展而在进化,没有一成不变的民主和宪政的固定格式,不存在所谓的普世价值之说。人类社会民主发展的必然逻辑趋势是宪政民主,这首先是资产阶级在反对封建专制斗争中提倡和争取到的,它在资产阶级国家内曾得到高度的实现,但随着历史的发展,这个阶段的宪政民主已经显现出它的不足,而宪政民主发展的必然逻辑趋势是真正的充分的人民民主,这是在当代世界绝大多数国家应该实行的民主。我们也不讳言,巴黎公社民主原则本身是与社会主义相联系的,但是历史的曲折发展却将这种最高民主以人民民主的形式为两岸和平统一铺垫道路,这不能不说是历史辩证法的奇观,这才可谓是中国的特色国情。
本文最初是建筑在促进中共中央左转的立意上的,这在最后一节《怎样改制?》中有明确的表现,但是在坚持私有化毫不动摇的情况下,左转已经不可能,本文建议的通过中央遵义会议自我纠错的方式重建中共,击溃复辟逆流,在巴黎公社原则下实现无产阶级大民主的愿望成为泡影,自上而下的自我纠错的遵义会议方式已经成为不可能,因此必须从另一端做起——按照毛主席 “要寄希望于人民” 的号召,从底层做起,从人民做起,直接呼唤人民。
一些人士针对中国现状提议完全照搬西方现代国家的宪政民主方式,那是抱残守缺,而尤其极力主张照搬两党或多党竞争执政党的制度,则更是视腐朽为神奇,视毒药为蜜糖,其认识上的原因就是没有明白执政党制度的弊端。社会主义国家的一党执政制度固然不符合宪政民主原则,而几百年的资产阶级国家史更证明执政党制度无法超越官僚腐败的卡夫丁峡谷。所以,这些人士主张在当代中国实行西式两党或多党竞争执政党制度,是与他们主张的宪政民主南辕北辙背道而驰的——因为执政党制度本身就没有任何宪法依据,那么还哪里来的宪政民主?因此我们主张的人民民主的宪政民主是远远高于这些人士主张的西式宪政民主的。另有一些人士主张现在在中国完全实行巴黎公社原则民主,但他们不知道目前不具备完全实行的社会条件,社会主义在中国实质上已经不存了,中共已经陷入了严重的腐败危机难于自新重建,还怎么能完全实行巴黎公社民主原则?而第二次社会主义革命尚在艰难地孕育之中。但是历史终究已经大大向前发展了,完全彻底复辟资本主义在中国遭遇到极大阻力。而祖国和平大统一的任务又提到民族命运的日程上来,在这种历史现实国情下,就必须实行以巴黎公社民主原则为奠基石的人民民主的宪政民主,就像当年抗日时期以三民主义为奠基石的新民主主义一样,这不能不说是一次历史的赐予机会。这种人民民主的宪政民主又与过去的新民主主义民主有许多不同点,它不是在国共两党的联合领导下的民主,因为现在的国共两党都不能全心全意为民族为人民服务(国民党的亲民是虚情假意,中共的情系于民是半心半意,一大半系在私有化上,其他各党对人民是三心二意),而是都在孜孜不倦地极力为增强自己的所谓执政党地位和能力而努力拼搏,而能够领导民族和人民的革命党尚在形成之中。在很多历史艰难时刻,是靠人民创造历史的主动精神开拓道路的,巴黎公社就是光辉的典范榜样。在当代中国的情况下,人民必须发挥自己是历史创造者的主动精神,开拓出前进的道路。你可以不喜欢巴黎公社原则,但你无法拒绝历史赐给它的必然机会,否则你就会陪伴腐败一起灭亡。我们深知,民主不是万能的,只是遏制腐败的一种手段,根本问题是所有制,但民主将为解决这个根本问题开辟路径。
在当前中国的现实情况下,为避免民族分裂导致民族灭亡的唯一可行的路径,就是实行人民民主的宪政民主。这种人民民主宪政下的民主,既与西方国家的宪政民主有很大的区别,也不完全同于巴黎公社的民主,而是巴黎公社民主原则下的宪政人民民主——人民依法当家作主。而要实现这种人民民主宪政,必须首先实现两岸和平大统一,而和平大统一的最大的障碍正是两岸的执政党制度。所以,促统会第一个版本政纲的第一项主张就是要求革除废止两岸的执政党制度,唱响促进和平统一民主宪政的一个音符,但愿这个音符不是杂音。
本文作者毫不隐讳自己的立场,但更注重于民族大义,国家大局,现实形势,立足于现在“应该做什么”、“能够做什么”和“怎样做”。有的朋友建议将本文的立场隐去,以“真事隐”的学术论文方式发表,本作者觉得大可不必,还是直抒胸臆为好,因此不惴冒昧原汁原味奉献给国人和世人。
您可以不赞同我的立场,但您应该体察我的良苦用心。
寄意寒星荃应察,我以我血荐轩辕。
谨记于此。
炎黄子孙中国公民
促统会发起人之一
中国共产党党员
(被判煽动罪坐牢开除党籍)
王 士 吉
(M. L. M. 毛继东)
公元二OO九年十月十日
于河北省石家庄市
手 机:18615767303或13472169036
电子 信:[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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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后新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