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 http://www.prdf.org.cn/show.asp?id=515 转引
所谓支教后遗症,就是短期去从事“道德高尚”的支教者获得声誉,而被替代及群体,就是原乡村学校的教师们,则成为“丑陋”的陪衬人。城市来的“能人”到时间一走,原来的教师也就在学生的对比中声誉扫地。
如此支教,不如说是破坏或者毁灭现有的,尽管也不如意的乡村教育。但是没有了如此对付的乡村教育,情况更糟糕。因此贵州文化薪火乡村发展基金会的做法是,培训最基层的乡村教师,在黎平县,已累计培训近800人。
-邹蓝评论
从支教带来的后遗症说起
作者:张淑玉 文章来源:中国教师报
前些日子,拜访一位刚从偏远乡村学校支教回来的老同学,言谈间,老同学大发感慨,对笔者实话实说:“我去支教无非就是一年时间,再怎么艰苦也能忍受,可当地教师呢?更何况,支教老师走后,给当地学校留下了很多难题,让我非常不安。”闻听此言,笔者很惊诧,老同学一一道来:其一,支教教师的工资福利原单位照发不误,每月还可以领取一定的交通补助、通讯补助,还要享受乡村学校的福利待遇,收入比当地教师高很多,这让长期工作在乡村学校的教师心理不平衡,在一定程度上凉了农村教师的心,影响了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其二,学生和家长切身感受到城乡教师之间教学能力的差距、教学理念和方法上的差距,支教教师走后,那些有关系有能力的家长千方百计让自己的孩子转学到城镇学校就读,剩余的学生很无奈地接受原学校教师的教育,造成了新的不平衡;其三,支教教师所带的班没有人愿意接,让农村学校的校长很为难。
老同学是一位尽职尽责的优秀教师,支教成绩非常突出。他感同身受,所列举的这些支教后遗症,给我们重新审视支教政策提供了一个视角。应当说,支教是近几年来教育行政部门力图改变教育资源不均衡的一种举措,初衷很好,但实践起来并不理想。在长期以来城乡教育资源不均衡、差距非常明显的情况下,靠几个支教老师一个学期、一个学年的课堂教学就能扭转一个薄弱学校的教育质量,就能解决教育资源分配不均衡的问题,显然是不现实的,也是不可能的。更何况,有些地区的支教活动流于形式,城镇学校动员去支教的教师水平“一般”,支教过程也多是做些表面文章,难以深入下去。可以说,支教只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并不是解决农村教育薄弱的有效之道。
要从根本上提高农村教育教学质量,只有提高农村教师的待遇,将教育资源向农村倾斜,改善农村教育环境。这方面,需要做的工作很多,当务之急就是采取切实措施,让农村学校留住好老师,努力打造出一支稳定、良好的师资队伍。笔者认为,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可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一是全面落实城乡教师的各项工资政策,并在职称评审、福利待遇方面向农村学校倾斜,用良好的待遇留住农村的教师人才;二是重点培植本地的师资力量,可以考虑在农村的高中毕业生中定向选拔部分优秀学生进入师范院校深造,学成后鼓励他们返乡从事基层教育工作,同时提高他们的政治待遇与工作待遇,让他们真正爱岗敬业、献身农村教育事业。三是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农村教师的继续教育应在经费、时间和制度上加以保障,尽快提高现有农村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与其把钱投入到支教活动中,莫如把钱用在农村教师培训上。只有农村学校师资队伍的整体水平有了大幅度提高,才能保证农村教育的高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