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宪法法院开审最大规模集体诉讼案


 这是德国最高法院———联邦宪法法院有史以来受理的最大一宗集体诉讼案。本案所涉及的原告多达34995人,原告中甚至包括现任司法部长和前任内政部长。本案包含了60起独立的诉讼,但都共同控告于2008年初生效的《数据储存法》违宪。2009年12月15日,德国联邦宪法法院开始审理这宗史无前例的诉讼案,预计今年春季法院将作出相关裁决。有媒体指出,无论法院判决的结果如何,这宗集体诉讼案的意义已经大大超过了案件本身

 数据储存法出炉始末

  2007年之前,西班牙马德里和英国伦敦相继遭遇炸弹爆炸袭击。为阻吓恐怖活动进一步向德国蔓延及应对国内猖獗的刑事犯罪,2007年11月,德国联邦议院(议会下院)和联邦参议院(议会上院)相继通过了新的电讯信息数据存储法案(简称《数据储存法》),并于2008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根据该法,不论是否为犯罪嫌疑人,所有民众每份进出的邮件、每个打进打出的电话以及所有英特网的使用情况都将被自动存储保留半年,作为预防恐怖袭击和与犯罪作斗争的措施的一部分。

  此法案在获通过前就充满了争议,反对者声称它“武断地”储存和监视互联网和电话的数据,侵犯了“没有做错什么事的公民”的隐私,而“隐私权是任何民主国家中的一项至关重要的自由”。

  实施后争议从未停止

  此法案在颁布实施后,更是一直争议不断。德国的隐私倡导者和民权团体批评其“走得太远”,侵犯了个人隐私,称它使得大量的个人数据易遭滥用。他们还抱怨,私人信息有可能被给予像美国中央情报局这样的外国情报机构,然后再以不受德国法律管辖的方式使用这些信息。

  正因为反对者坚定地认为,该法的滥用或失误的空间是巨大的,所以多达10万的德国民众曾上街呼吁废除此法。在汉堡,游行示威者甚至举行了标志着“隐私死亡”的模拟追悼会。

  德国绿党人士克劳迪·鲁斯指出,“应当停止超越宪法赋予公民权利的限度”。反对党自由民主党的乔埃尔格·冯·埃森呼吁政府,“放弃多而复杂的预防性政策,转向一项更具有基本权利意识的国内和司法政策。”

  与为数众多的反对者相比,支持此法的主要是立法和警察部门。他们认为此法对防止恐怖袭击和重大的刑事犯罪至关重要。还有支持者指出,此法“引起的麻烦与收获相比是可以忽略不计的”,称它在阻止诸多犯罪,包括恐怖袭击方面是十分有效的。

  34995名原告60起诉讼

  自2008年1月以来,德国民众围绕《数据储存法》侵犯个人隐私,频频向宪法法院提出上诉,法院曾于2008年3月和11月先后两次作出重要裁决,称当局只有在极端情况下或具有授权时才可接触这些数据。此外,根据该法存储的数据只能用于谋杀、盗窃、儿童色情、洗钱、腐败、逃税和欺诈等重大犯罪行为的调查。

  然而,认为隐私权受到威胁的德国民众并不满足于此。在本次的案件中,共有34995名德国民众发起了约60起指责《数据储存法》违宪的诉讼,原告反对不加甄别地将没有嫌疑的公民通讯数据储存6个月,认为此举侵犯了公民的个人隐私。

  2009年12月15日,德国最高法院———联邦宪法法院开始审理这宗最大规模的集体诉讼案。法院将重新审理数据监视和储存的合法性。在案件开审当天,由34995名原告联合签名的信纸被分装在12个大箱子中,送到联邦宪法法院的所在地卡尔斯鲁厄。

  现任司法部长也是原告

  数据储存法违宪案之所以受到瞩目,除了其多达34000多人的原告规模外,还因原告中涉及了几位德国重量级人物。他们分别是德国自民党籍的前内政部长格哈特·鲍姆和德国现任司法部长施纳伦贝特。他们声称,该法“不分青红皂白”将所有公民的通讯数据储存6个月,侵犯了公民的个人隐私,有悖宪法精神。

  格哈特·鲍姆说,该法不仅许可存储公民的通讯数据,还允许通过跟踪手机信号来获得公民出行的数据,“对个人通讯数据的存储无疑是违宪的”。

  然而,该法的忠实支持者中也不乏重量级人物,如德国警察工会会长康拉德·弗雷伯格,他认为该法是反恐和国内安全的需要,并没有违宪。弗雷伯格说,“在一些重大案件中,进一步跟踪犯罪者唯一可能的途径就是依赖数据储存措施。”

  今年初本案将见分晓

  代表34995名原告的律师梅恩罕德·斯塔罗斯提克表示,“如果这种情况(数据储存法)获得允许,那么,我们每天的生活都将遭到严格的审查。”据悉,本案的原告之一———现任司法部长施纳伦贝特已决定不出现在法庭上,原因是“这将引起利益的冲突”。负责本案的法官汉斯—朱尔根·帕比埃尔表示,法院有望在今年初作出判决。

  迄今为止,德国并没有遭遇欧洲其他国家经历的恐怖袭击,所以现在联邦宪法法院正在评估数据储存法是否像一些警察部门所描述的那样重要。而分析人士认为,这宗德国历史上最大规模的集体诉讼案,其意义已经大大超过了案件本身。不论其最终判决结果如何,它都开始令人们深思,预防恐怖行为和刑事犯罪如何以民主的方式、不侵犯个人隐私的方式进行。

 
来源: 法制网——法制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