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官在南京受审能享受优惠?
今天,中国两家地方法院对中国两位高级贪官做出一审判决。中国江苏省南京市法院以受贿罪判处福建省委秘书长陈少勇无期徒刑,陈少勇受贿金额为819万元人民币。中国河北省廊坊市法院以受贿罪和贪污罪判处中国最高法院副院长黄松有无期徒刑,黄松有受贿和贪污金额为510万元人民币。
陈少勇和黄松有领刑的年份相同,按说受贿的金额也应该所差无几。可是陈秘书长比黄副院长多受贿了足足309万元!如果差距是39万元,可以忽略不计。而差距达309万元,就令人不得其解了。单就这309万元说,如果是受贿金额,就足以让一个官员在监狱躲猫猫杯具十五年以上。而陈秘书长比黄副院长多受贿了309万元,却享受了和黄副院长一样的无期徒刑。都是中国的法院,量刑如此悬殊,让人大跌眼镜,会不会今后东窗事发的贪官在双规期间都会痛哭流涕动用关系申请到南京接受审判?
是黄副院长判高了还是陈秘书长判低了?假如黄和陈当初互换被审判的地点,会不会现在陈是死刑而黄是有期徒刑?抑或不同地方的法院在量刑时是依据当地的经济水平或GDP数据?
希望在将来,整个地球能统一法律,统一法院。地球上只剩一家法院:联合国法院。法律面前,国国平等,人人平等。
今天,中国八位在海地大地震中遇难的烈士回到祖国。中国北京长安街启动了只有在国庆阅兵时才使用的双向车道全封闭超规格迎接八位烈士回到祖国。
笔者认为,八位烈士之所以受到同胞的无比尊敬,因为他们是为和平献身。海地和我们没有外交关系,为没有外交关系的国家维护和平直至牺牲生命,是顶级和平行为。
为此,笔者在长安街等候维和英雄两个小时,向他们致敬。
维和烈士回国 2010年1月19日郑渊洁摄于北京长安街
郑渊洁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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