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没有农村金融问题


 

我国没有农村金融问题
董爱国*
看到这个题目,读者会很奇怪,关于农村金融的各种调查表明农村金融服务供给严重不足,政府也大力号召增强农村金融服务能力,怎么会没有农村金融问题呢?且听我慢慢道来。
农村金融服务不足,是不争的事实,无需罗列数据。农村金融服务不足的根源何在?为什么银行不愿意贷款?分析一下农村资金需求和银行的贷款条件就明白了。农村的资金需求分为两类,一是生活支出,农民子女上学、结婚、医疗和修房盖屋;二是生产投入,包括种植、养殖以及其它经营活动。银行作为资本中介,以偿还本金和支付利息为条件的从储蓄者那吸收存款贷款给投资者或消费者,银行择优选择借款人,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同时,提高资源配置效率。
在人一生中,收入和支出存在错配,年轻人刚参加工作要结婚、买房、买车,可收入低储蓄少。等攒足了钱再结婚也不现实,再说如果房价涨得比储蓄快,储蓄总赶不上房价。银行消费贷款可以帮助人们解决收支错配问题,需要钱的时候贷款给你,让你先享受消费,然后分期偿还。但是有个前提,你将来必须有足够的收入偿还。如果把贷款贷给没有偿还能力的人,贷款就会成为坏账。美国爆发次贷危机,根本原因就是贷款给没有偿还能力的人购房。我国消费信贷也是在2000年后城市居民收入提高、消费结构升级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之前之所以一直没有消费贷款,是因为当时城市居民收入不高,住房、汽车的消费需求也很少。目前,绝大多数农民收入低且不稳定,未来收入预期不明朗,还款能力低,银行对农民发放消费贷款在情理之中,如果大量发放才是怪事。银行是商业机构,不是救助机构。当然,农民有享受教育、医疗、养老等权利,但这是社会保障的职责,应该建立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不能要求银行承担社会保障的职能。以前政府要求国有银行向国有企业发放安定团结贷款,是国有银行不良贷款的一个重要原因。
再看农村生产资金需求。林毅夫提出自生能力的概念,“在自由竞争的市场经济中,一个正常经营的企业在没有外部扶持的条件下,如果能够获得不低于社会可接受的正常利润水平,则这个企业就是有自生能力的。反之,如果一个正常经营的企业的预期利润低于社会可接受的水平,则不会有人投资于这个企业,这样的企业就没有自生能,只有靠政府的扶持才能够生存。”[1]农民的生产活动是否有自身能力呢?我国人均耕地1.3亩,按农民占人口总数的70%算,每个农民耕地不过1.85亩,农民在这样少的耕地上劳作,劳动力收益率低,这就是农民为什么要忍受恶劣的生活和工作环境、工作时间延长、微薄并时常拖欠的工资、社会歧视、家人分离等外出打工的原因,即便这样,打工收益也高于在家种地,农民是理性的。农村土地撂荒也是耕种没有自生能力的证明,因为农业收入抵不上种子、化肥、农药和人工成本。说完种植,再说养殖。以前农村每家都养头猪、几只羊、几只鸡,现在没人养了,规模上不经济,无利可图。现在都由专业养殖户来饲养,但是养殖要求技术含量高,遇到疫情可能会倾家荡产。我们村子里有几家养猪,村人都说某人对猪比对父母都好,可是猪不争气,死了几头,欠下信用社的贷款还不了。除了病疫外,畜产品价格剧烈波动,养殖户需要具有高超的投资智慧才能避免市场风险,恐怕绝大多数养殖户既没有这样的技能,也没有足够的资本承担风险。几年下来,没见谁发财了,有的撇下猪舍打工去了。除了种植和养殖外,农民可以建立企业经营。但与短缺时代不同,那时只要乡镇企业生产出来,不存在销售问题。现在已经进入了过剩时代,多种行业产能过剩,同大型企业相比,农村的基础环境差,土地租赁、交通、电力、供水等都不如城市,技术、信息、人才等也处于劣势,常常是国家明令淘汰的对象。当然也有乡镇企业成功转型,具有自生能力,这样的企业也不会缺资金,成为银行的重点营销对象,这样的企业毕竟少数,没有普遍意义,不在本文的讨论范围。现在,农民再白手起家创业,就没有这些成功转型企业这么幸运了,即使城市创业者在金融资源丰富的环境下也存在融资难。总之,农村经济的自生能力差,银行支持农村就像对没有自生能力的国有企业一样,会形成一堆坏账,农信社和农行不良资产比其他金融机构更高的原因,就在于他们的农村贷款更多。现在银行在农村贷款更谨慎,恰恰说明银行的进步。
在目前农民收入低,农村经济没有自生能力的情况下,银行对农村信贷供给不足,选择安全性和赢利性更好的其它项目,是件正常的事情,不是问题,银行不计风险积极在农村发放贷款才是问题。农村金融供给不足只是表象之一,真正的问题是农村该如何发展提高农民收入和农村经济的自生能力。不去研究农村发展问题,揪住农村金融问题不放,就好像一辆汽车发动机出了问题,不去修发动机,而是忙着更换轮胎。发动起坏了,即使再好的的轮胎也不能保证汽车的正常行驶。不解决发展农村发展模式改变城乡二元经济结构,一味强调金融支持,只能把金融机构拖下水,就像国有企业把国有银行拖垮一样。
1979年家庭承包责任制解决了农民的激励问题,但是保留了落后的生产方式,以家庭为生产单位的小农经济不符合社会分工、经济规模等经济法则,同现代化专业生产相比,效率低下,即使农民再勤劳也摆脱不了贫穷的命运。安徽凤阳小岗村作为改革的先行者,并没有走进富裕门,依然十分贫困。从1982年到200年,中央发了111号文件谈农业农村工作,说明中央对“三农”问题的重视,同时也证明了农村政策的失败,成功的话还需要11个文件?今后肯定还有1号文件,如果不进行脱胎换骨的根本性制度变革,只是诸如“增加农业补贴、保持农产品价格合理水平、增强农村金融服务能力、加大力度扶持粮食生产”等等在现有农村经营制度下的修修补补措施,城乡二元结构问题不会得到根本解决。免交农业税,不过几十元钱,不会有多大作用。对农业进行补贴可以提高农民种粮的积极性,可补贴何时到头,什么时候农业具自生能力不再需要补贴。不改变落后的生产方式一味进行补贴维持目前的农村经济制度,就像赶牛不是牵牛鼻子,而是抬牛腿,费力无效,连事倍功半也达不到。
仅就“三农”论“三农”,跳不出“三农”的圈子,是个死结。当多数农民成为工人和市民,只有少数人从事农业生产,农业实现规模经营,就不存在“三农”问题了。农村的根本出路在于农村人口转移,因此,“三农”问题本质是城市问题,城市如何吸纳广大的农村人口。在目前严格的户籍限制、用工歧视背景下,农民工已经进行外出务工,寻求劳动力和资本的结合,进行现代化生产,同当年立下生死状的小岗村的农民一样,是一种自发的制度创新。政府应该顺势而为,同当年认可小岗村农民的做法实施农村体制改革一样,破除一切阻碍农民转移的制度障碍,建立新的制度,促进农民转移。不能只是将农村作为城市问题的蓄水池,当需要劳动力时鼓励农民外出务工,当就业困难时,号召农民回乡创业,让劳动力在城市打工,没有劳动力的老人和孩子留守农村。农村人口转移应是完全转移,农民市民化,融入城市生活,而不是农民工。政府应首先取消所有农民身份歧视的法规制度;其次,将包括进城农民在内的城市低收入人群提供廉租房;第三,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使农民老用所养,病有所医;第四,鼓励民营企业发展,增加就业。这样,不仅“三农”问题得到逐步解决,农民转移引致巨大需求,我国需求不足、过度依赖投资和出口拉动经济的问题也就迎刃而解。
我期望广大农民早日过上富足安康团圆的生活。
 


[1]林毅夫、刘培林,自生能力和国企改革,《经济研究》2001年第9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