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动物与人类不是同类,但是动物也有生命,而有生命就会感知到痛苦,所以动物也享有不受虐待并因此而免于受到不必要痛苦的权利。而这也正是至今为止世界上100多个国家制定《禁止虐待动物法》的理论依据之所在。尽管我国尚未制定有关禁止虐待动物的法律,但是随着社会文明程度的提升以及人与动物、自然和谐相处理念的深入人心,通过增设“虐待动物罪”等罪名方式强化动物权利保障,显然应被尽快提上议事日程。
实施虐待动物行为表面上看仅是使动物遭受痛苦,但是也会使施虐行为当事人性情变得残忍。反之,人类更加文明地对待动物,则有利于使人性变得更加温情友善。从这个意义上说,人类善待动物才能更好地善待同类与自身,通过增设“虐待动物罪”等罪名方式减少虐待动物行为发生,不但有利于使动物福利得到保障,也有利于使人类社会变得更加文明与和谐,并提升社会法治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