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度:一盗功成万网枯
文|老猫([email protected])
此前百度公布的第二季度财报显示,其实现营业收入10.975亿元,同比增长36.7%,营业利润约为4.228亿元,同比增长53%,超出分析师预期……百度一直号称“中立的搜索技术平台”,不论是形形色色的搜索服务,还是百度新筑的凤巢系统,其根本便是巨大的流量——这对于不计其数的“第三方”网站而言,流量参差不齐,单体很难实现盈利价值,然而百度却聚沙成塔、积少成多,它以此成功,依此增长。我们在唏嘘其盈利之时,在想多少网站的“枯竭”才换来百度的“同比增长”呢?
如果说互联网新的创新为“杀手级应用”,那么网络音乐和网络阅读则属于“常规级应用”,我们分析一下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CNNIC)发布的数据,中国网民已突破3亿且仍未到峰值,网络音乐和网络阅读作为最大的网络应用,使用率达到84.5%,用户量高达2.14亿人。而网络音乐和网络阅读也成为搜索引擎最基础的服务之一,带来的流量能达到总流量的30%!
无可考证这巨大的流量中有多少是源于盗版!离开了盗版链接,百度比任何人都清楚这意味着什么,然而作为一家在美国上市的公司而言,百度对盗版总是一副貌似很无奈的样子,口口声声支持版权保护,遮遮掩掩为盗版藏污纳垢。从网络音乐到网络小说,百度堂而皇之为盗版大开绿灯!真的没有办法解决么?率先进入“云时代”的公司,在版权保护上则力挺“晕时代”,我们该如何审视这家上市公司的诚信,一盗功成万网枯,百度在用什么累加自己的盈利数字?
网络音乐便是这“第一号伤心的人”,百度善于且长于钻研法律漏洞,几乎所有的音乐在百度上都能免费下载,然而对于唱片公司来说却是噩耗,它们制造了音乐,拥有着版权,不仅在网络上得不到钱,而且严重冲击了其传统渠道。《2008互联网音乐调查报告》显示,有26%的消费者因为网络放弃了原来的CD购买习惯,百度把唱片公司伤得体无完肤!当然这还不够,唱片公司赖以维系的无线音乐下载等,不得不依靠百度的平台,但这必须付给百度“保护费”,否则凭什么排行榜中就有你呢?唱片公司收不到钱相反要掏钱!2008年6月,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联合多家国内外唱片公司和音乐出版公司,呼吁广告主抵制百度的侵权盗版行为。这些唱片公司涉及的音乐内容包括了华语音乐80%以上的内容以及国际主流音乐的绝大部分。源于版权保护的诉讼百度从“竞价门”直接进入“诉讼门”。
百度“潜规则”的另一受害者便是网络小说了。前不久,盛大网络高管在解读盛大第二季度财报时指出,盛大文学业务(SDL)的最新动态,在第二季度,在线文学业务达到了创记录的每日5亿浏览量,每日发表的累计文字量达到5000万。盛大文学是中国最大的文学版权运营商,如此巨大的流量,但是其收费阅读的盈利模式却受到了巨大冲击。在近期央视《对话》节目中,盛大文学CEO侯小强谈论网络文学产业时表达了这样一个观点,“如果不是因为盗版的存在,中国的网络作家不会是百万富翁,而应该是亿万富翁。盗版让盛大文学损失百亿。”盛大文学在文学作品版权保护上不遗余力,从最初起诉福建云霄阁网站盗版胜诉,赢得了“网络文学第一案”,后又剑指GOOGLE,GOOGLE旋即表达愿意就打击盗版进行合作换取和解,继而设立反盗版基金……然而这对百度而言又是“含糊”。盛大文学旗下的人气小说《长生界》在10个月前搜索结果体现在百度上是13900项,然而时下搜索该小说的结果是5,440,000项,搜索结果竟然上涨了391倍!这疯狂的数字中只有一条指向其版权拥有方盛大文学……
百度不仅在“消化”弱小者,还在“蚕食”成长者,更在“侵害”强大者。牺牲众家之权益,满足自身之私利,我们真的不希望百度的经营模式建立在如此逻辑上,更不想其成为盗版的“网络外援”。9月初,文化部下达了《文化部关于加强和改进网络音乐内容审查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表明,“百度等提供网络音乐搜索结果的运营商须在年底之前经过文化部内容审查,确保不得提供非法的网络音乐。”通读《通知》全文,事实上国家文化主管部门已经对百度等搜索引擎对音乐的盗链行为进行了明示,然而百度还要在版权保护的道路上,挟持大家多久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