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厅级县委书记的出现”新闻的思考


       湖南日前提拔19位县级书记为副厅级引发热议,记者4日统计,事实上在此之前,广东、四川、江苏等七省份早就尝试“高配”县委书记,海南省昌江县委书记甚至为正厅级。

       全国8省出现厅级县委书记,为什么会在现在出现这样的新闻呢?而且实际上不是新闻,因为很多省很久之前就出现副厅级县委书记了。

       从09年中央一号文件中提出推进省直接管理县(市)财政体制改革,稳步推进扩权强县改革试点,依法探索省直接管理县(市)的体制。在4月份,中央组织部出台一系列文件,主要是“提高县委书记地位,为省直管县进一步奠定基石”。7月9日,财政部公布《关于推进省直接管理县财政改革的意见》,“省直管县”财政改革将在2012年底前在中国大部分地区推行。

       可以看出,今年以来,中央在“省直管县”体制改革做的各种铺垫。政治体制改革,最重要的就两点:一个是财政体制改革,一个是人事制度改革。这两点完成,改革就可以说扫清了障碍。前期已经出台财政体制改革,现在就该推进人事制度改革了。省直管县的目的就是给予县一级政府更大的主动性,更好地发展县域经济。要更主动发展,需要什么呢?无非是更多的钱,更多的权。所以厅级县委书出现是政体改革的产物。

       现在出现这样的新闻,无非是政府对“省直管县”体制改革的一种宣传策略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