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委书记的“工作需要”比他人生命还重要吗


纪委书记的“工作需要”比他人生命还重要吗


柏文学


    8月19日,广州番禺区一镇纪委书记梁某醉驾被查,称自己喝酒驾车是“无辜”的,是因为“工作需要”。男子在辩解不成后又开始打电话四处请求,最后仍被强行检测酒精浓度,结果为醉酒驾驶。(扬子晚报8月18日)


    作为党内的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工作职责是来检查党员干部执行党纪国法情况的,并督促广大党员干部带头执行党纪国法。责人者先责己,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先要做到。这不仅是共产党员的起码标准,而且是中华民族传统道德的行为标准,也是人类社会共同认可的普世价值。禁止酒后驾车,是对每个驾车人的公共约束;珍惜他人生命,是每个驾车人的道德底线。作为纪委书记的梁某,理应带头做到“饮酒不驾车,驾车不饮酒”。


    现在,酒后驾车,尤其是醉酒驾车,给社会公众带来的危害极其严重。我国汽车占有量占世界总量的2%,可是死于汽车轮下的人数却高达惊人的世界总量的20%。“汽车社会”时代还未到来,每年便有10万人死于车祸,难道纪委书记还不触目惊心?近期酒驾醉驾撞死他人的新闻汹涌如潮,令人胆寒,公安部正在认真履行职责,严查酒驾醉驾者。作为纪委书记梁某,可谓“顶风作案”,目无党纪国法,无视他人生命,本质工作如何称职?


    如果说梁某顶风醉驾,已经令人非常痛恨,那么警察查验时,梁某称自己喝酒驾车“无辜”,是“工作需要”,并拒绝查验,这副无赖相就十分丑陋了。更有甚者,梁某又打电话四处找人说情,企图为自己开脱处罚,对此丑行,除了鄙视还有什么呢?请问,纪委书记的“工作需要”比他人生命还重要吗?纪委书记的工作任务,一定要“酒醉驾车”才能完成吗?人们还常听说行贿受贿、卖官买官、暗箱操作、潜规则都是“工作需要”。


    有人说梁某醉驾是一念之差,其实,所有酒驾醉驾撞死他人的肇事者,都说自己是一念之差。可见,威胁他人生命安全的“一念之差”,都是不能谅解的。小偷初试也是一念之差,贪污受贿也说是一念之差,抢劫强奸也说是一念之差,很多犯罪行为都说是一念之差之后发生的,可见一念之差不能成为伤害他人和自我辩护的理由。作为公务员,作为党的干部,更加不能用“一念之差”为自己敷衍塞责,不能用“工作需要”来文过饰非。


    人们拭目以待的是,纪委书记梁某四处打电话求情的效果如何。面子文化是东方文化的人情味。这人情并非到处做好事,无原则的人情滥觞,可以像蛀虫一样,蛀空所有规章制度,蛀空所有的法律法纪,蛀空所有维系大厦安全的梁柱和基础。如果梁某求情有效,那么梁某酒驾醉驾将会继续;作为纪委书记的梁某,对他人酒驾醉驾也会帮助求情;那么酒驾醉驾整治工作将会夭折;酒驾醉驾横行无阻,人民生命安危难系,后果多么恐怖!


《镇纪委书记醉驾被拘 四处打电话求人说情》
http://news.163.com/09/0821/08/5H7OQCFR0001122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