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美国企业、美国司法部或美国证监会(SEC)不断曝料,称包括中石油、中海油在内的多家中国国有企业有人收受美国跨国企业的贿赂。中海油很快做出了回应,称经过严格调查未发现员工收受美企贿赂。但此事仍有蹊跷之处。
从披露的情况看,中海油此前已与CCI公司进行了多次沟通,对海外行贿案件共同展开调查核实。今年6月22日,CCI母公司IMI公司中国总裁正式向中海油总公司复信指出,“IMI公司的外部律师已经告知美国司法部,这些收款人并不是CNOOC(中国海油)的员工,而是CCI员工或他们的亲属及朋友。很明显,极有可能是这些CCI前员工及其同伙私吞了这笔钱。”并重申“并无证据证明这些钱真正到了中海油员工的手中,或者说中海油一方有人有意索贿”。相关款项是“通过对个人银行账户汇款的形式汇到了CCI员工或其亲属、朋友的账户上。”但在被美国司法部调查后,这家跨国公司在7月31日承认海外贿赂指控,同意支付罚金1820万美元。美国司法部公布了CCI行贿给外国国有企业官员的企业名单,其中包括中石油中海油。按理说,既然中海油已与CCI沟通好了,CCI也承认确无证据表明中海油员工收受贿赂,它在接受调查时就不应该再牵出中海油。人们有理由问,CCI是在与中海油演双簧,还是CCI在应付中海油的沟通时压根儿就在耍二面派手法,既不想在美国国内受有关法律的重罚,又不想在中国市场上得罪中国顾主?或者又是CCI的疏忽,忘记将中海油从其行贿名单上撤下,还是美国司法部对中国企业的有意捉弄、嘲讽和羞辱?
让我们来设想一下假如中石油中海油不是国企而是民企,在别人曝料说贵公司有人收受我的贿赂后,会是什么样的表现。
首先,它会采取一种宁信其有不信其无的态度,在与对方迅速沟通的基础上严格审查自己与对方进行交易的每个环节,以及与这种交易有关的每个人与机构。所谓脸面问题早已不存在,也无需从讲政治的高度来看待此类问题,公司唯一需要关心的是利益问题,看自身的利益是否在这些交易中受到了侵犯和损害,内部是否有人在交易过程中非法地将本公司的利益进行了输送和让渡。并且,不将事情弄个清楚明白,绝不罢休。
其次,一经查实,对受贿者实行严厉惩处。触犯刑律的,还要移送司法机关治罪。
再次,通过自己的调查如果没有发现对方所说的事实,公司会请求纪检委、监察部门介入,或者干脆委托给专业、独立调查机构进行调查。
我认为,作为国企,尽管中海油已经宣布并未发现其员工收受美企贿赂,纪检监察部门还是有必要介入其中,进行调查。毕竟,中海油自说自话难以服人,即使它确实经过了严格的调查。就象某官员被人举报贪污腐败,官员说,经过严格的自我调查,没有发现我有贪污腐败的行为。如果有人相信这种结论,岂不是要笑掉大牙?
2009-8-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