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金融创新的程度看,美国是创新过度,中国是创新不足。在最近30年的时间里,美国是金融市场的领跑者。目前在世界金融市场流通的几乎所有金融衍生产品都出自华尔街。与此相反,相对于中国的实体经济需求而言,中国的金融创新仍显不足,金融产品较为单一,服务效率仍待提高,远不能满足经济发展和广大金融消费者的需求。中国更应该从完善金融市场层次和结构、推进金融工具和产品创新、加大金融对外开放、深化金融改革、创新金融监管方式等多个方面加快突破,为发展寻找新的机遇。
从创新面临的风险看,我国深入开展金融创新的风险相对可控。金融危机爆发之前,美国投资银行的杠杆率为50倍,房利美和房地美的杠杆率则高达60倍以上。而我国金融机构的杠杆率则基本在8~12倍的相对合理水平;美国实行金融控股公司混业经营体制,大型金融机构内部经营管理的体系异常庞杂,商业银行深度介入资本市场。而我国金融业则是以分业经营为主,商业银行和资本市场基本隔离;美国金融监管体系错综复杂,监管“政出多门”,对创新一直持放任状态。我国“一行三会”的监管体系分工相对明确,监管边界清晰,对创新有着严格的管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