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证监会(SEC)7月28日公布文件称,艾利-丹尼森在华全资子公司向中国官员行贿以获取项目,SEC对其处以20万美元的民事罚款,并要求该公司上交31.8万美元的非法收益。
SEC公布的文件称,2002~2005年,艾利-丹尼森中国公司(下称“艾利中国”)的安全反光膜部门对中国官员实施了数笔销售回扣、观光旅行及赠礼等行贿行为,非法开支总额约3万美元。SEC文件中唯一指明名称的机构是位于无锡的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并称该所隶属于无锡市公安局(据CBN查证,该所事实上是公安部直属科研机构),但未点出任何其他中国政府部门和官员之名。
SEC不但详述了艾利-丹尼森的反光膜部门在中国的违法事实,也介绍了艾利中国针对这些违法行为的最初态度,其中数次违法行为被艾利的监管机构和人员制止。这俨然就是一部违法与反违法的活剧。在这部活剧中,艾利-丹尼森成了一个在中国循例做事的角色,虽然所作所为不正当,但也不丢丑。相反,真正不光彩和丢丑的是得到过艾利反光膜部门好处的那些相关研究单位的工作人员,公司经理,还有政府官员。
在闹得得沸沸扬扬的力拓在中国的高管胡士泰窃密案尚未平息之际,美国证监会(SEC)主动公布艾利-丹尼森在中国的反光膜部门的违法事实,一是表明美国政府的清白与道德上的崇高。美国不象有些国家(如澳大利亚)那样,对该国的企业在它国从事违法活动缺乏相应的约束,美国法律是不允许美国企业在海外从事行贿等违法活动的。有学者说,艾利丹尼森公司之所以老老实实地向美国证交会主动投案,其根本原因在于害怕美国《反海外贿赂行为法》这一非常严厉的律法。“这部法规定,只要美国的公司在海外有贿赂行为,一旦被查出来,其总部、跨国公司的所有集团整体都将受到法律追究。而且美国政府的采购订单也将不再有你的份儿,企业可能就此再也拿不到政府采购项目,有些公司甚至会失去生存的合约。这也是美国反腐败的厉害之处。”
另外也是辩解,美国海外企业之所以存在违法行为,并不是它们一开始就有这种故意,而是所在国的国情环境使然。SEC说,2005年,艾利-丹尼森收购了印尼承包商Paxar公司。该承包商在保税区以外经营,之前一直向经常视察其仓库的3名海关官员行贿。在被艾利-丹尼森收购后,该承包商继续支付这类非法支出。后来,艾利-丹尼森发现,Paxar 公司在巴基斯坦和中国也有行贿行为。被艾利-丹尼森收购后,Paxar公司在印尼、巴基斯坦和中国的行贿数额分别为5000美元、3万美元和1.6万美元。
同时还是一种羞辱。不久前中国民间经济分析机构安邦集团公布的一份研究报告显示:跨国企业在华行贿事件一直呈上升趋势,中国近10年内至少调查了50万起腐败事件,其中64%与国际贸易和外商有关。近几年,沃尔玛、麦肯锡、大摩、IBM等外资巨头一个个排着队进了在华行贿黑名单,按理说,这些外资巨头的行贿行为既然发生在中国,美国跟德国司法部门能掌握的东西,想来中国相应机构也该掌握,但奇怪的是,所有的信息都是在人家处理过后才以出口转内销的方式通过外电传到中国来的。美国电信设备制造商朗讯因出资超千万美元邀请中国政府官员、电信运营商高管近千人次“访问”美国,游览纽约、夏威夷、拉斯韦加斯、迪斯尼乐园而被美国司法部罚款250万美元;全球最大诊断设备生产商美国德普因向中国国有医院医生行贿162.3万美元,鼓励后者购买德普设备而被美国司法部罚款479万美元;德国电信工程业巨头西门子因向中国国有医院及地方官员行贿(以获得地铁工程和电力高压传输线项目),不得不向美国和德国司法部门支付罚款近13亿美元……外商在华行贿,却接二连三地被本国揪出来罚款,实在是令中国司法部门汗颜。
有行贿者必有受贿者,但奇怪的是,行贿者在该国被查处曝光后,咱们这边竟然了无声息。朗讯案、西门子案曝光已有几年了,美国司法部文件都已经透露了西门子在华行贿的运作方式、涉及领域及具体项目的行贿金额,但在官方媒体上,咱们看不到中国司法部门追查数百万美元贿赂的下落,看不到那些“地方政府官员”、“电信运营商高管”、“国有医院医生”姓甚名谁,更看不到他们中有谁因为拿了人家的好处被法律制裁了,更更看不到中方以商业贿赂罪对这些外资巨头提出诉讼并重重罚款的。也许这些案件在中国已经得到查处,但是秘而不宣的作法完全让人有理由认为这些案件最后的结果很可能是不了了之。如果真是这样,无异于纵容在华跨国企业在中国的行贿和相关人员的腐败。
艾利中国的反光膜部门在中国的行贿行为曝光后,网民又是一片喧哗和愤怒。8月10日,无锡市公安局的新闻发言人称,该市公安机关从未与任何境外公司或境外企业驻华公司发生过业务往来,所谓“行贿无锡公安部门”纯属不实之词。对于这种回应,网民们自然很不满意。网民们的不满意是可以理解的,不过无锡市公安局的回应却可能符合实情。但我要说,无锡市公安局其实是没资格来回应这件事的,因为回应的主体不对。美国证监会(SEC)在详述艾利-丹尼森在中国的违法事实时,点了位于无锡的公安部交通科学管理研究所的名,但这个研究所并不隶属于无锡市公安局,而是直属国家公安部的一个研究机构。如此说来,真正应该出来说话的应是国家公安部。
外国在华企业在中国行贿,有可能涉及到中国的国家利益让渡与输送问题。公安部门是国家利益的守护者,我们盼望国家公安部能尽快地就这一案件给人一个说法。并不是说公安战线有人受贿就代表整个公安战线的腐败堕落。人民群众是有自己的判断能力的。一味地沉默和回避并不能消除人们心中的疑问。相反,将情况调查清楚,实事求是地向民众说清楚,昭示公安部门的公信力,更有助于提高公安部门的威信。
更进一步地想,跨国企业在中国行贿的事情层出不穷,而又鲜能给民众一个清楚明白的交待,到底为何,中国的监察部门、司法部门难道就不应该给民众一个回应吗?
2009-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