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青少年网络成瘾的研究
摘要:本文针对青少年网络成瘾研究面临的困境与选择进行探讨,测量工具:从各自为政到统一测量标准。成瘾原因探究:从内因(心理因素)与外因(社会因素)的失衡到内外因并重。防治策略:由重“堵”轻“疏”、治“标”不治“本”向“堵”、“疏”并重,“标”、“本”兼治转变。
互联网技术如同一把双刃剑,人们在享受其成果的同时也在品尝着由此产生的苦果。青少年网络成瘾问题已成为一个新的社会问题,引起了媒体的极大关注。新华社报道,湖北汉口一名16岁少年,沉迷网络游戏,竟半夜持刀砍伤母亲,抢走8000元钱。《金陵晚报》报道,江苏泰州一个16岁的男孩,因沉迷于网络游戏不能自拔,离家出走达两个月,《成都商报》报道,一位伤心欲绝的老父亲,在三个月内写下二十万字的血书,只为了感召沉迷网络的儿子早日回家,不少家长向媒体反映自己沉迷网络的孩子夜不归宿,已经到了不上网不玩游戏就无法生活下去的地步。看来,青少年网络成瘾不仅仅造成健康的损害,也会诱发大量的社会问题。青少年网络成瘾已经到了如此严重的程度,但是,国内学术界关注者多,研究者寡。在研究过程中也面临诸多困境,许多问题界定不清,缺乏统一的测量标准;注重从心理学的视角进行研究,忽视从社会学和社会医学的视角进行研究;对网络成瘾的控制从理论上探讨的多,而缺乏一套有效解决问题的方法,这都需要一种理性的选择。
测量工具:从“各自为政”到统一标准
成瘾分为物质成瘾和行为成瘾,而网络成瘾(Internet addiction)属于行为成瘾的范畴。
“青少年网络成瘾率”这个概念在网络成瘾研究中应用较为混乱,是指青少年网络成瘾症患病率还是青少年网络成瘾症发病率,界定不清,导致研究的标准不统一。
事物之间有比较才能有鉴别,测量工具的一致性是研究结果相比较的基础。目前,网络成瘾测量的工具不统一,也是研究结果难以比较的一个障碍。早期的测量是由Young在1996年将病态赌博的标准加以修订,自己设计出了20个问题,每个问题按照上网频率分五级水平的调查问卷,Young利用该问卷进行了电话访谈和在线调查,发现大约有80%的人“对互联网的依赖性很强”。Young的量表具有一定的权威性。
在我国,目前对网络成瘾的研究还没有一个编制精良、应用广泛、比较通行的测量工具,大多数研究所用的测量工具是参考国外编制的问卷而自编的调查问卷(研究的对象主要是大学生,其次是中学生)。我国台湾国立交通大学、国立台湾大学的学者们于1997年成立了网络科技对教育的影响专题组,对学生网络成瘾现象进行了研究,该专题下的四个子研究都根据各自的研究目的编制了问卷或量表,对台湾的大、中学生上网的成瘾行为、成瘾行为判定、网络态度等方面进行了调查。周倩于1997年采用Morris和Organ的观点,参考Brenner的IRABC量表,翻译修订成中文量表,进行了网上调查。陈淑惠1998年采用自编的中文网络成瘾量表,该量表包含网络成瘾耐受性,强迫性上网行为,网络退瘾症状,网络成瘾相关问题等4个维度,对台湾1336名大学生上网行为及人格特征进行了调查。福州大学的林绚晖和北京师范大学的阎巩固2001年用改编的网络成瘾诊断问卷(改编自Young的问卷)和16PF对293名福州大学生进行了网上调查。西南师范大学的欧居湖等利用自编青少年学生网络心理调查问卷,于2003年对成渝地区2550名大、中学生进行了调查。并据此建立地区常模,将成瘾者划分为三种不同类型,即轻度成瘾、中度成瘾和重度成瘾。我们于2004年对本院651名在校大学生进行了调查,其中有效调查表571份生,采用的是经过自行修订的Young制定的网络成瘾症倾向的检测量表、自行设计的大学生上网行为调查问卷和SCL-90,网络成瘾诊断标准共20题,评分标准:几乎不会得1分;偶尔得2分;有时候得3分;大多数时间得4分;总是得5分。各题分数相加得总分。判断标准是:得分20一49属正常的上网行为,虽然有时候你会多花时间在网上消遣,但仍有自我控制能力。得分50一79分为你正面临着来自网络的问题,虽然并末达到积重难返的地步,但还是应该正视网络带给你人生的全面打击。得分80一100分为你的上网已经到了引起严重生活问题的程度,你恐怕需要很坚强的意志力,甚至需要求助于心理医生才能恢复正常了。用此表可以进行自测,得分50-79分提示得引起高度注意。得分80-100分提示需要外力的帮助。
从以上研究看,从国外引进和自编网络成瘾测量标准很多,网上在线测量也很多,但缺乏一个权威的、统一的测量标准。其实网络成瘾症的诊断并不复杂,问题是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就会导致测量出来的网络成瘾症患病率或网络成瘾症发病率没法进行比较。当务之急是由专业学会牵头,建立一套公认的具有权威性的测量标准。这些标准的建立可以以国外的量表为蓝本进行修订,以便进行推广应用。
成瘾原因探究:从内因(心理因素)与外因(社会因素) 的失衡到内外因并重
只重视青少年网络成瘾心理因素(姑且我们称之为内因)的作用,而忽视
了社会因素(姑且我们称之为外因)在青少年网络成瘾中的作用,这种失衡从以往研究中可窥见一斑。从检索到的国内学者对大、中学生的网络成瘾研究论文或综述一共52篇文献,其中在标题中冠以“网络成瘾─—一种新的心理障碍” ,“青少年网络成瘾的心理机制及其矫治”,“网络成瘾的心理分析及矫正”,“关于网络成瘾的心理学研究”等,明确表明是心理研究的有18篇。其它虽未在标题中表明心理研究,但98%以上属心理方向研究或分析的内容。
国外学者也是重视心理因素对网络成瘾者的影响。Loytsker 和Aiello 运用多元回归分析发现厌倦、孤独、焦虑和内向性自我意识等因素都可能与互联网成瘾有关。Young 等人运用16PF 量表分析了PIU 有关的人格特质,以期更好地理解人格动力因素与PIU 之间的关系。她对网上259 份16PF 有效答卷的数据分析表明,网络依赖者在16PF 中的自我依赖性、独立性、自闭性、情绪敏感性和反应性、警觉性、低自我暴露、不顺从性等项目上得分较高。网络依赖者往往是抽象思维者,较少遵守社会习俗,而且对他人的反应是情绪化的;他们是敏感的、警觉的、内向的。Young 据此认为,那些具有很强的抽象思维能力的网络使用者在面对网上无限多的数据库和信息资源时会陷入一种心理亢奋状态,这种状态的持续和反复可以形成病态网络使用。那些倾向于独处和倦怠社交的人也有可能成为病态网络使用者。
当然,我们无意说这些重视网络成瘾的心理机制研究是存在问题的,而是说这种研究是不全面的,或者说只重视心理因素(内因)是不够的。
为什么说只重视心理因素的研究不够,而必须重视社会因素在网络成瘾形成与发展中的作用呢?这是由于青少年是一个特殊的群体,青少年具有较大的可塑性,从内因看,自控力差,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都正在形成中,从人格和性格看也不太稳定,自我对事物的把握能力比较差,容易受到外界的诱惑。特别是其中的未成年人,这个问题更为突出。青少年的这种特殊性,决定了青少年的网络成瘾研究更应当重视外因,即社会因素和网络本身的影响。“内因是变化的根据,外因是变化的条件,外因通过内因而起作用”具有普遍意义。但是,在对待青少年网络成瘾问题上,内因不像鸡蛋孵小鸡那样简单,或者孵出小鸡,或者孵不出小鸡。其青少年而是在外因的作用下,可能成为栋梁之材;也可能成为社会有用之材;还有可能成为社会无用之材;甚至成为危害社会之人。从青少年讲,内因具有相似性,关键是看环境因素,正像有的社会学家分析的,可以把一个人培养成专家,也可以把一个人训练成小偷。在对待青少年的教育问题上,外因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从客观上看,家庭、学校、社会方面在网络成瘾中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家庭对儿童的成长作用在社会学中有很多的研究,首先,儿童社会化是从家庭开始的,家长对子女的社会化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由于网络技术的发展,许多家长落伍了,成了网络盲,一方面,家长对网络一窍不通,家庭对子女的社会化存在盲区;其次,子女对网络的渴求;这形成了强烈的反差。青少年也往往是通过游戏和聊天接触网络的,使得家长对网络的认知出现偏差。有的家长对孩子的上网行为要么是放任,要么是严禁,孩子对家长则采取了回避、遮掩态度。据北京市的调查,27%的家长对孩子玩游戏不管;19%的家长虽然知道孩子玩游戏,但不知道具体的游戏内容;而54%的中学生对家长隐瞒了自己玩游戏的真实情况。再次,随着中国独生子女家庭的增加,家长望子成龙,对子女的期望过高,粗暴的教育方法,不平等的亲子关系,使得亲子沟通减少,处于青春期的子女其逆反心理加重,亲子之间矛盾加深,失去了家庭教育应有的效果。此外,由于市场经济的发展,社会流动的增加,家长外出打工,或者家长工作太忙,无暇顾及孩子,出现了“留守族”。孩子把网吧当成了托儿所,使得孩子成为成瘾者。
当前我国的教育体制存在的深层次问题比较多,应试教育给青少年带来了太大的压力。家庭、学校和社会普遍看重的是分数,而对青少年的其他方面则很少关心。在学生学习压力增大的情况下,又很难找到宣泄和排解的渠道,网络成了青少年寻求解脱的途径。学校在对学生上网的教育方面非常薄弱,许多学生认为,上网就是为了娱乐,而把上网的学习功能丧失殆尽。今年笔者对某大学一个系的电子阅览室进行了调查,发现总共22台微机,其中17名学生是在玩网络游戏,其余的全部用QQ聊天,竟无一人在网上查阅文献资料或进行其他方面的学习。
还有,网吧的管理也存在较多的问题。政府从2002开始对网络网吧进行严格管理,当时,北京两名少年因与“蓝极速”网吧的服务员发生纠纷而对其报复,对网吧纵火,造成15人死亡的惨剧。国务院、文化部、公安部等都对网吧和网络的传播出台了相应的政策和法规,对净化网络环境,控制未成年人在网吧上网起到了很大的作用。
但是,一些文化部门、教育部门对网吧冠以电子阅览室、电子图书馆等名义,这些场所存在管理上的盲区。一些地方政府主管部门对社会网吧的管理也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这些都是青少年网络成瘾的重要原因。
当然,青少年上网成瘾还有网络本身对青少年吸引的原因,这些原因学术界探讨的较多,在此不赘述。
在重视青少年网络成瘾内因研究和分析的同时,也应当重视其外因,由于外因的可变性强,使青少年的网络成瘾控制也具有相对更好的效果。因此,内外因并重是最佳选择。
防治策略:由重“堵”轻“疏”、治“标”不治“本”向“堵”、“疏”并重,“标”、“本”兼治转变
有的研究者往往把网络看成洪水猛兽,只讲堵不讲疏;即只讲堵网吧,不讲对青少年进行疏导。有的只讲“治标”,不讲“治本”即只讲对青少年网瘾者进行心理治疗,而不讲对青少年进行预防教育。现在面对如此大的上网群体,而将来随着网络的发展,网民队伍不断壮大,上网成瘾者必将会大量增加。如果仍然头疼医头,脚痛医脚,治标不治本,将可能导致网络成瘾成为一个严峻的社会问题,这不仅仅会影响青少年的心身健康,对青少年的未来发展也带来诸多负面影响。我们认为,控制青少年网络成瘾是政府的责任,应建立三个体系。包括:建立学生、家长的教育体系,其次,建立、健全网络和网吧的伦理、行政、法律法规控制体系。再次,应建立、健全网络成瘾的社会辅导体系。
第一,控制青少年网络成瘾要以疏导教育和治本为主要思路。预防为主,教育为先,是解决青少年网络成瘾的关键。
从组织领导上,由当地的教育主管理部门统筹安排,首先在有条件和教育资源丰富的学校有计划地组织教育,教育的时间可以根据当地学生成瘾率的高低和效果确定。从教育对象上看,包括家长和学生(在校的大学本专科、中学生、高职学生、高中生、初中生和小学生)。从教育组织看,可以利用学校资源,包括大学、中学、小学各类教育资源,还包括社区教育资源以及网络教育资源,充分利用志愿者参与教育。从教育内容看,包括网络基本知识、网络资源的利用、网络道德与法律、网络成瘾的预防(每次上网多长时间,适合孩子的过滤软件、孩子接触网络的最佳年龄等)、网络成瘾的控制等。从教育的形式看,可以通过举办夜校,讲座、展览、网络、校报、宣传栏、广播站、电视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教育。对教育的效果进行评价,及时调整教育策略。Young 博士开设网上家庭网上课程,对我们有一定的借鉴。
应注意把关键的技巧教给家长,有的专家在对家长进行教育时指出:“学会做家长,做既亲切,又受尊重的母亲。对待上网成瘾的孩子,不要贴标签,不要鄙视,更不要纵容,多一些忍耐,多一些理性。”家长要改变教育方式,赢得孩子的信任和尊敬,教育的第一个任务往往是帮助他们,让孩子开口叫爸爸妈妈;其次要注意言传身教,孩子的毛病往往是父母的影子,家长要在自己身上铲除这些问题;另外,在物质上要严格控制孩子的欲望,多和孩子进行精神、情感上的交流;最后,教育不能是训斥式的,家长要注意说话的方式、角度、场合、语气,达到最好的教育效果。“原则的事寸步不让,小事上宽容理解,多和孩子象朋友一样的交流。”
第二,建立青少网络成瘾的辅导体系。这包括建立青少年网络成瘾者的社会辅导机构,以志愿者为联盟的非正式辅导组织,无偿为青少年网络成瘾者提供服务。华中师范大学陶宏开教授做的非常成功,已经成功的帮助100多个孩子摆脱了困境。他们通过对学生进行爱心教育、理想教育;教育学生“电脑只是工具,而不是玩具。”其次,在高校形成以心理辅导组织为主,以辅导员队伍为辅的正式辅导组织。在中、小学要发挥班主任的辅导作用。在大学,发挥同伴群体的引导作用也很重要。在某大学,有一位大二的男生经常泡网吧到深夜,最后逃课上网,同宿舍的同学商量后,通知了该同学的家长,同学们与家长一起做工作,最后这名同学摆脱了网瘾。此外,发挥学校和医院心理医生的辅导和辅助治疗作用,特别是那些较为严重的学生,可以教育与心理治疗双管齐下,会起到理想的效果。
第三,控制网络成瘾也应当注意“堵”,进一步完善网络和网吧管理的伦理、行政和法规体系。这几年来,政府出台了一系列的网络管理政策,文化部、公安部、信息产业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于2002年6月29日联合下发的 《开展“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治理的通知》,国务院国务院总理朱镕基于2002年9月29日签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363号令,公布了《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于2003年7月1日发布了《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 2003年2月10日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出台《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管理办法》。但有些政策还带有“运动式”的,比如开始于2004年7月16日的一场以全力清剿网络色情、净化网络空间为主题的全国“网络扫黄”专项行动,对预防青少年因迷恋网上黄色内容导致的成瘾具有重要的意义,但带明显的“运动”痕迹。我们还注意到,到目前为止,国家针对青少年网络成瘾的控制措施尚未出台。
要堵与疏并施。首先,要建立蓝色网吧,把网吧开在学校,开设网络资源利用课程和预防网络成瘾的课程。其次,进一步完善法规,对违反规定,向未成年人开放的,经营含有色情、赌博、暴力、愚昧迷信等不健康内容电脑游戏的制作、复制、查阅、传播有害信息,危害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的,以及对上网用户实施上述行为疏于管理、不予制止的,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应依照有关规定,进行严厉的惩罚,逐步纳入刑法控制的范畴。再次,建立常规的网吧检查制度,不致于使法规流于形式。还有,要建立相应的网络道德体系,形成正确的网络道德价值观,进一步完善行业自律规范,利用社会舆论进行监督。
总之,预防和控制青少年网络成瘾已经成为一个迫在眉睫的问题,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引起全社会的关注,让青少年有一个光明的未来。
关于青少年网络成瘾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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