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值规律体系的横向考察


  

  价值规律是商品运动的普遍规律、基本规律。随着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价值规律也应作深入研究。对此的基本思路有两条:一条是从纵向上研究商品生产不同发展阶段上的价值规律,从而可以做到自觉区别运用;一条是从横向上研究商品生产不同生产环节上的价值规律,从而可以做到自觉全面运用。本文试从后一条思路上进行一些探索。

  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中曾经指出:社会生产一服包括生产、分配、交换、消费四个过程,它们是构成“一个总体的各个环节,一个统一体内部的差别”。(《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第102页)市场经济作为一个社会经济整体,同样也是生产、分配、交换、消费四个环节的统一体,因而商品价值运动也必然要贯穿于这四个环节之中,这样,商品价值在这四个环节中的内在运动,就形成了生产价值规律、分配价值规律、交换价值规律、消费价值规律,四者有机联系,就构成了横向上的价值规律体系。

  生产价值规律是生产领域中价值形成的运动规律,它的基本内容包括两个方面:一是生产商品的社会劳动形成商品价值,劳动是价值的唯一源泉,商品价值就是这种无差别的人类劳动的凝结。这里所谓人类劳动,既包括体力劳动也包括脑力劳动。二是商品的价值量,由生产该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所决定,它与体现在商品中的劳动的量成正比,与这一劳动的生产力成反比。这就是说,投入社会必要劳动的量越多,形成的商品价值量相应也就越多,相反,投入社会必要劳动的量越少,形成的商品价值量也就越少。另一方面,如果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已定,从而所形成的商品价值总量已定,那么,劳动的生产力越高,生产的商品使用价值量越多,相应,每个商品上凝结的价值量就越少,相反,劳动的生产力越低,生产的商品使用价值量越少,相应,每个商品上凝结的价值量就越多。显然,这里讲的社会必要劳动不是指的个别劳动,不是越懒越不熟练,花费劳动越多越有价值,而是社会平均必要劳动,即指在现有的社会正常的生产条件下,在社会平均的劳动熟练程度和劳动强度下,制造某种使用价值所需要的劳动时间。总之,这里我们知道了商品价值的实体就是社会劳动,价值量的尺度就是社会必要劳动时间,那么,我们在社会主义生产活动中自觉运用这一规律,就要尽力做到在相同时间里生产更多劳动产品,这就是人们通常所说的增产节约,只有这样才可能生产更多的价值,所以这也是生产价值规律的客观要求。

  分配价值规律是在分配领域中价值分割的运动规律,它的基本内容也是有两个方面:一是价值分配的对象只能是新生产的价值,即由生产者全部现实劳动所测量的价值。因为物化劳动转移过来的价值,必须用于补偿已经消耗掉的生产资料价值。二是生产者之间投入等量的生产要素,获取等量的新价值,分配关系只是表现为生产要素的背面,这就是说,生产决定分配,实行等量分割。从历史的回顾来看,在简单商品生产条件下,物化劳动(生产资料)和活劳动全部由劳动者个人投入,生产者就是劳动者,因而新生产的价值也就归劳动者个人。在发达商品生产条件下,生产资料商品价值和劳动力商品价值全部由企业主预付,因而新生产的价值全部归企业主。这里,劳动者作为劳动力商品被企业主购买,从而参与生产,因而只能取得劳动力商品的价格,劳动者创造的剩余价值,则在各类资本之间按照等量资本投入,获取等量利润的原则来进行分配,这就是人们通常所说的按资分配。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新发展了大量私人企业,新生产的价值,也归投入资本的企业主。在公有企业中,物化劳动(生产资料商品价值)和活劳动,分别由国家、集体、个人三者来投入,因而新生产的价值,也在国家、集体、个人三者之间进行分配,即通常人们所说的按劳分配。属于劳动者个人的消费资料价值,则由劳动者的投入决定其获取分配价值的数量,那么,在社会分配活动中自觉利用这一规律,就要处理好国家、集体、个人三者之间的关系,企业主和劳动者之间的关系。不同层次的生产者有不同的投入,因而相应也要有个不同的分配比例。同时,由于可供分配的新价值也就是劳动的成果,因此要把劳动成果作为劳动尺度参与新价值的分配,劳动成果越多,生产效益越好,个人所获得的报酬也就相应越多。所以讲求经济效益,这也是分配价值规律的客观要求。

  交换价值规律是在交换领域中价值实现的运动规律,它的基本内容同样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商品价值在交换中表现为商品的价格,价格本身不过是价值的货币表现罢了。二是不同商品的交换在价值量上彼此相等,如果“分析较长时间里的市场价格运动,市场价格的上涨和下落,都是互相抵消和互相补偿的。这就是说价值决定价格,实行等价交换。当然这里讲的等价,显然是指在市场竞争条件下一种总的趋势,而在第每个具体交换场合则会因为市场供求变化使价格在一定幅度内,围绕价值上下波动。总之,这里我们知道了商品价值只有通过交换才能得到实现。等价交换只有通过商场竞争才能得到贯彻。那么,我们在社会主义交换活动中,自觉运用这一规律,就要做到保证产品质量,适应市场需要,同时要力求使商品价格既反映价值又反映供求,并利用市场价格来调节商品流通,这就是人们通常要求的货真价实。只有这样,商品才能在交换中完成它的跳跃,所以这也是交换价值规律的客观要求。

  消费价值规律是在消费领域中价值消失的运动规律,它的基本内容也可分为两个方面:一是商品价值的存在以商品使用价值为载体,或者说使用价值是价值的物质承担者。如果一个物没有用,那么其中所包含的劳动也就是无效的劳动,因而也不形成价值。二是商品价值的消失决定于价值的消费,它与该商品使用价值的消耗率成正比,而与该商品使用期限成反比。这就是说,使用价值消耗越大,价值损耗也就越大,使用期限越长,平均单位时间价值损耗也就越少;如是该商品的使用价值完全报废,价值也就全部消失。当然,这里讲的消失,是指价值从该商品体上消失;如果该商品形成新的商品,那么它的价值则随之逐次转移到新商品体上,总之,这里我们知道了商品使用价值的实现过程也就是商品价值的消失过程,那么我们在社会主义消费过程中自觉运用这一规律,就要做到努力提高消费品的质量,充分发挥商品价值作用,同时要把价值消耗总量控制在实在价值的水平上,并处理好生产消费和生活消费的关系,使两种价值的消耗互相适应,并且把握好使用的时限,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合理消费,因为只有这样才能促进社会商品再生产的顺利进行,这也是消费价值规律的客观要求。

  综上所述,可以看出,生产价值规律,分配价值规律、交换价值规律、消费价值规律,分别反映了商品价值的生产、分割、实现、消失各个过程内在的必然本质联系。其中,价值生产是价值运动的基础,没有它就不可能有价值分割、实现、消失过程,但是价值分割、实现、消失运动也反作用于价值生产,或者起到促进作用,或者起到阻碍作用,它们相辅相成,互为条件,有机地统一为一个整体,构成商品价值运动的总过程。总之,劳动形成价值,通行等量分割,实现等价交换,通过使用消失,这就是价值规律体系的核心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