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驻马店市妇幼保健院眼科主任禹军医生
求 助 信
河南省郭庚茂省长:您好!
敬爱的河南省郭庚茂省长,今天我怀着万分痛苦和极为期盼的心情,给您写这封诉冤信。
您刚到河南省工作,我就给您添麻烦,这些基层政府工作不力造成长期遗留问题,耗费了我生命中为党为人民工作的黄金季节,留下了挥之不去的生命遗憾!我把您当成是青天,铭记您就职时:“我将于9800万河南人民风雨同舟”的感言,今天我给您写这封信,为努力创建胡锦涛总书记的社会和谐;为努力创建温家宝总理的医患和谐;为成千上万的在医疗战线上为医患和谐而默默无闻的努力工作的医生;为成千上万的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而正在遭受病痛折磨的病人;为我因帮助病人而遭迫害两年多的遭遇。泣盼您在百忙之中过问解决我反映的问题,豫南无日月,神州有青天!我时时刻刻怀着对您的期盼!
一、 本人简历:
我是驻马店市妇幼保健院的医生,名叫禹军,副主
二、 冤枉原因:
什么?”“我借给病人20元钱错在哪?”要求撤销这个错误决定!还我清白!他说:“这是他们弄的,我不知道!他们的意思还不是这…。”“我知道你冤枉!你才调来,你不了解医院的情况,比起我来,你这不算什么,我冤枉多了,他们去年和今年初弄了一百多号人去市委告我,想把我赶下台…。”“他们都知道你是我引进来的,我这是杀鸡给猴看。”此话令我莫名其妙。这与我有什么关系?!我又去找院办公室主任、支部副书记杜战国,杜说:“禹医生,让你为我和刘院长受委屈了。……”我不知道他这话是什么意思。我要求看看院规增补条款,杜又说:“禹医生你坐,你等一会,我有事出去一下。”说着就走掉了。至今没有看到医院里的所谓的规章制度增补条款,也一直没有给我“处理决定”。
我找驻马店市驿城区卫生局纪检书记徐三喜反映:“我只是借给病人20元钱,这是什么错误?”徐说:“他来看病,带钱不够,不给他看,让他走。如果你不借他20元,不就没事了。”我不同意他的说法,不承认借给病人钱就是错。徐很恼怒地说:“别再找领导了,你不吭声,过几天就让你上班啦!你再找对你没什么好处。”我实在想不通!2006年8月2日我再次反映到卫生局,梁局长让找臧群荣副局长,我把情况反映给臧,并把反映的材料交给了她。过了一天我又到局里,找臧局长要求解决,臧说:“我现在有事要回家,没有时间管,以后再说吧。”
病人家属得知院方利用其小女孩看病之事,并以其未成年小女孩之名,颠倒黑白、是非不分地错误处理给她看病的医生后,极为不满和愤慨,指责院方侵犯了小女孩名誉权,为我鸣不平,强烈要求撤销这个颠倒黑白的错误决定,还禹军医生清白。遭院方冷遇后,他又找驿城区卫生局纪检书记徐三喜反映,徐说:“她(指我)还不在编制,她到保健院是分别人工资的,这事就这样处理了。她态度好了,过几天就让她上岗了!”“你们要是强调未成年人名誉、侵犯隐私权,要求撤销这个处理文件的话,那我们就再找别的理由处理她,再下个文件。那就是两个字:‘解聘’!”病人家属很气愤地说:“我们要找局长反映!”徐说:“找局长也没有用!你们把材料拿走吧!”
在这样万般无奈的情况下,病人家属把此事反映给了新闻媒体。
三、 关于驿城区的调查报告
鉴于河南省委徐光春书记对《大河报》的批示,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确也作了调查。两年多了,但我反映的问题至今仍未解决。到底船在哪里弯着呢?令人费解。2007年9月18日,当我再次找驿城区领导要求解决问题时,才从驿城区周书明副区长口中得知《中共驻马店市驿城区委(报告)》(驿文[2006]81号),落款是2006年8月22日。驻马店市驿城区委一年多来推诿、敷衍、拖延不给丝毫解决,还弄虚作假欺骗上级领导。这个欺上瞒下了一年多的假《报告》写得很有水平,但是里面的“核心”内容却是无中生有,颠倒黑白的。因此,它的结论就可想而知了。此就几处问题阐述如下:
1、 关于交费问题:这是造成对我错误处理的“核心”问题。这个问题,实际上该《报告》中病人家属高某的述说,就已经说明了事实的真相。仅仅是患者家属高某带钱不够,我借给了他20元钱所致。《报告》还无端诬陷说我替病人交80元钱。这完全是有意编造的。
2、 《报告》说:“院支部副书记杜某、副院长潘某、工会主席陈某、医疗股长张某一起和禹军谈话,禹军承认代病人交医疗费。”并说:“四人笔录和证言都在。”全是胡编瞎造。既然有此笔录为啥当时不光明正大地让我过目,当众签字?岂不是笑话?只有无知的人才能相信。
3、 《报告》说:“禹作眼科手术只需两、三分钟。”还说:“有证人看见患者眼作了包扎处理。”这两句话本身不是什么问题,但从中可以看出,他们是在信口开河,胡说一通,不然就是另有目的。试想:眼又不是树皮,可以随便乱刮一阵,潦草从事吗?何况还看见做了“包扎处理”?这能是“两、三分钟”可以了却的事吗?由此即可以看出,证言的可信度了。
实际上,当时没有做任何“包扎处理”。难道我不清楚?病人不清楚?病人家属不清楚?反倒是他们最清楚?
4、 《报告》说:“由院长刘某主持,杜某、潘某、陈某参加,对禹军代替病人交费一事进行了研究。并根据该院‘管理制度’增补条款第四条,同时鉴于有职工反映禹军以前就有私自收费行为,对其作出了撤销眼科主任、待岗的处理决定。”此“处理决定”院方从未通知过我本人,还是别人听说告诉我的。管理条款“第四条”是什么?我不知道,询问院方领导,又不给说,更不给看。不知为什么?看来很明显,我被医院错误撤销眼科主任;待岗。就是根据这次“颠倒黑白”的诬陷而作出的,这完全是蓄意迫害。至于说到“有职工反映禹军以前就有私自收费行为。”我要问:“此反映真实吗?”以前作过调查证实吗?而且以前院领导从未给我谈过此事。由此可以看出,这完全是在这次“颠倒黑白”的撤销眼科主任;待岗被新闻媒体曝光以后,他们才编造出来的、以前的所谓“反映”。实在可恶!再看:我是7月25日下午给病人看病,7月26日病人家属还钱、感谢,对我的“处理决定”也是7月26日。不禁要问:对一个人的处理,何故这样“神速”?快得令人难以置信!
5、 驻马店市驿城区委2006年8月22日的《中共驻马店市驿城区委(报告)》(驿文[2006]81号)是颠倒黑白、胡编乱造、无中生有、欺上瞒下的《报告》昭然若揭。从2006年8月26日《河南商报》;2006年9月最高人民检察院《法治中国》等也可以从中看出它是胡编瞎造的了。
四、 关于驻马店市妇幼保健院和驻马店市驿城区有关领导的几段话
1、 驻马店市妇幼保健院院长刘敬斌对我说:“这是他们弄的,我不知道!他们的意思还不是这……。”“我知道你冤枉!你才来,你不了解医院的情况。……他们……去市委告我,想把我赶下台。…”“…你是我引进的,我这是杀鸡给猴看。”
2、 驻马店市妇幼保健院支部副书记杜战国对我说:“禹医生,让你为我和刘院长受委屈啦!…”
3、 驻马店市驿城区卫生局纪检书记徐三喜对我说:“他来看病带钱不够,不给他看,让他走。如果不借给他20元,不就没事了。”“别再找领导了,你不吭声,过几天就让你上班啦,你再找对你没啥好处。”
4、 驿城区卫生局纪检书记徐三喜对病人家属高某说:“她(指我)还不在编制,她到保健院是分别人工资的,这事就这样处理了,她态度好了就让她上岗。”“你们要求强调未成年人名誉、侵犯隐私权,要求撤销这个处理文件的话,我们就在找别的‘理由’处理她,再下个文件,那就是两个字‘解聘’!”
5、 驻马店市妇幼保健院长刘敬斌对记者说:“她(指我)是我们聘任的,我们有权聘任或解聘她。……只要禹军承认个错,医院也就不再深究了,……但是她把事情弄复杂了,现在把你们记者都请来了,希望你们不要发表,如果发表对谁都没有好处。那时,不管什么原因,即便100%是我们医院的错,我们都要解聘她。”
6、 驻马店市妇幼保健院刘敬斌对记着说:“她(指我)来医院后,其中两个月,一个月创收5元,一个月创收20元,并且消耗医疗器械337元。不能给我们医院带来效益,我要她干吗?”
这简直是“移花接木”的伎俩。2006年6、7两个月,我正在忙着两项科研技术成果项目的申报工作,事情很多,驻马店市妇幼保健领导都是同意的。因此坐诊时间较少,经济效益显然会受点影响。但也决不只是5元、20元。况且把我从2005年11月调到驻马店市妇幼保健院至2006年7月底,9个月总共所领的300余元的消耗用品和医疗器械(两件工作服、两个紫外线灯等),都混到这两个月说,岂不令人啼笑皆非?
综上所述,我有几点感觉:
1、 我可能是某些领导之间权力斗争的必然牺牲品。
2、 有些人想从我身上捞到好处,没能得逞。便以“她不能给我们带来效益,我们要她干吗?”进行蓄意报复。
3、 有些人妒贤嫉能,认为我分了他们的工资收入了。所以不惜以栽赃、陷害的手段把我弄走。
4、 我被“弄走的命运是注定”的,不管什么原因,100%的错误都是他们的,也要把我“弄走”,以便“杀鸡给猴看。”
五、 我的目前状况和诉求:
我因借给患者20元钱,反遭受到河南省驻马店市妇幼保健院的蓄意迫害,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单方作出错误的处理决定:撤销眼科主任职务和待岗至今。克扣我的工资两年不发分文。把通向我家住房门的锁偷偷的换掉,使我有家回不去至今。两年多来,我孤身一人,带着一个正在上初中的孩子,试想,我和孩子怎么活啊?驻马店市妇幼保健院从2006年4月克扣我的工资资近两年多没有给我发一分钱。我的家,存放书籍和日常生活用品的住房是我和孩子赖以生存的地方,2006年8月9日下午,在记者采访时,我的儿子放学后钥匙打不开门回家的门,原来医院有人把通向我的住房门的锁又换掉了,他们不惜同时关掉了收入可观的耳鼻喉科几个月,因为这是通向我住房门的必经之路。至今我和孩子回不了家,使我们流离失所、饥寒交迫至今未解决。全凭亲友和好心人的接济度日,但这毕竟不是长法。我多次找到驻马店市驿城区委区、区政府、市信访局、驻马店市委,要求给予解决,还我清白。可是,他们光说马上给我解决,却一直拖着没有解决。我每次找到他们每次都说:“省、市领导都很重视,一定会给你个说法的!”、“马上就解决啦。”、“昨天驿城区、卫生局领导已研究,给你解决了,你去找卫生局长就行啦。”、“局里没解决?哦,可能是意见不统一吧?”、“马上解决啦,驿城区、卫生局班子已经定了,你找卫生局长就行啦。”、“昨天驿城区领导亲自去卫生局开会已给你解决了,你去找卫生局长就行啦!”、“禹大夫,请到保健院领生活费。”,到医院要求解决,医院领导说:“我才来,我不知道。”他们就这样视我们母子的生死与不顾,推诿、敷衍、拖延,推来推去,就是一直没有给予解决。这使遭受两年多冤屈的我陷入了经济困难和精神苦痛的多重折磨之中,简直要把我逼疯了。眼看着我的孩子面临着失学的境地。一般情况下,我不会,也不愿哭喊。如今真使我体会到什么叫“度日如年”了。
我只是借给了病人20元钱,我不知道错在哪?难道就因为媒体对事件的曝光,反映了真实的情况,就成了我的罪过?我就“该”遭受如此厄运吗???
无奈我只有向上反映,2007年9月21日,我给河南省驻马店市委宋璇涛书记和河南省委书记徐光春等上级首长写了信反映了这些情况。
虽然对我反映的问题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领导作出了解决意见、办公会议既要和承诺,可是有关人员(驻马店市驿城区政法委书记)一直找借口推诿、敷衍、拖延至今不落实。到了2008年3月,驻马店市驿城区委区政府的解决意见、办公会议既要和承诺仍没有丝毫落实,我找郑玉林区长,郑让我找刘军民书记,可是刘军民书记不在,打刘电话没人接,找陈书记,说是和刘军民书记在山东考察呢。就这样驻马店市驿城区领导的解决意见和承诺到现在也没有落实一条,这期间还派人派车跟踪骚扰我,实行24小时监控。这些人轮流到我投靠暂住的亲戚家去骚扰。我亲戚家被他们日夜骚扰,我去我父母家,他们又去骚扰我的父母,凌晨1点还要敲门进屋,说:“我们进去要口水喝总可以吧?”“你们睡你们的,我们不能睡,我们就看着你睡。”“你也不要为难我们,这是领导安排的。”“我们也没有办法。领导叫我们3个人24小时跟着你。”我非常气愤,我离开父母亲家,他们又去我亲戚家骚扰!这使我遭受两年多迫害和厄运不但没有得到丝毫改善还却是仍在继续延续和加重。万般无奈,只有再向上级反映。二年多啦,我遭迫害,蒙冤受屈,被撤销眼科主任;待岗;工作权被剥夺;工资被克扣2年多没发一分钱;住房门被封2年,使我和孩子有家回不去;拖延至今没有给丝毫解决。这使我感到极度的悲伤和无奈。试想:这让我如何生活呢?实在无奈,于
敬爱的郭庚茂省长:您看看这叫解决问题吗?
我一介弱女不得不向您哭诉我的冤情和我孤身一人带着一个正读初中孩子却上不起学,过着冤屈、遭迫害、流离失所、饥寒交迫的日子,所遭受的痛苦。两年多来:我因借给病人20元钱被陷害莫名奇妙的被撤销眼科主任;待岗;遭报复,住房门被封;工资被克扣2年多未给分文等等 ……;在当今中共中央胡锦涛总书记以人为本创建和谐社会今天,人人享有的工作、生活、医保、工资保障等等基本人权、生存权的和谐社会里,确有只因借给了病人20元钱的禹军医生在河南省驻马店市却无法生存、这一切就这样被它们残酷的给剥夺了!试想我该怎么办啊?这让我怎么生活啊?我和孩子怎么活啊?!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委、区政府、驻马店市妇幼保健院有人在抵触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创建和谐社会的方针,破坏医患和谐。他们即便犯了100%的错误,也要迫害你,不但就这样敷衍、拖延、弄虚作假至今不给你解决,还继续迫害报复你。刘敬斌等人他们利用党和人民交给他们的权力,胡作非为、横行霸道。新闻媒体把他们的丑行曝光了,在光天化日之下他们就继续迫害报复借给患者20元钱的禹军医生,狂妄到了极点,他们就是这样干的。给医生、病人和病人家属造成了极大的伤害,给社会造成了极大的伤害,造成了极坏的影响。他们是在作孽造孽啊!今天我不得不向您“告状”。我把我一个普通共产党员、普通干部、普通医生的遭遇、无奈、无助和这真实的情况反映给您,请求您关注一下我和孩子的命运,过问和解决一下我反映的问题,我期待有关部门尽快给我一个说法,还我清白!还我工作和生活的基本人权!还我为党为人民群众工作的权力!还我和补偿我两年多的工资和精神赔偿和经济损失。还我和孩子中国公民享有的胡锦涛总书记和谐社会幸福生活的蓝天!请您救救我们!给我一个说法!我借给病人20元钱到底错在哪里啊?还我以公道!郭庚茂省长,河南省的青天大老爷!
我强烈要求:
1、 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政府信守2007年12月27日协调会、会议纪要、承诺,并逐条落实。
2、 敦促驻马店市撤销驻马店市妇幼保健院的错误处理决定等,还我清白,恢复我的职务和工作岗位及待遇。
3、 敦促驻马店市妇幼保健院院长向社会公开道歉,公开向医生和病人及病人家属赔礼道歉,恢复我的名誉。
4、 敦促驻马店市妇幼保健院补发拖欠我工作期间和被医院错误被迫待岗两年多的工资、福利待遇和经济损失及精神赔偿。
盼复!
敬祝
康健!
禹 军
联系电话:13223831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