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娱乐城悬挂邓玉娇照片”,这个建议很好!
6月16日,为捍卫尊严和保守节操的民女邓玉娇终于获释。这是民意的胜利,更是正义的胜利。而就在广大网民为邓玉娇的获释而欢呼的时候,博友李吉诃德先生提出了让“娱乐城悬挂邓玉娇照片”的建议。笔者权且以为:这个建议甚好!
尽管李吉诃德先生只是简单说到,我建议将6月16日命名为“邓玉娇日”,是因为“我甚至觉得她比512的抗震更有意义,拿抗震与抗暴相比,我更敬重后者。”“我建议今后每个娱乐城包房里都不妨挂上邓玉娇的照片,时刻提醒那些有钱有势的嫖客讲究嫖德,珍惜生命。或许会对生意有些影响,情绪有些破坏,但安全第一,挂张照片总比小命挂了划算。”但笔者还是力挺了这个说起来似乎有些荒诞的建议。至于根由,且听笔者补充申明:
其一:邓玉娇事件本身及其及其结局都具有划时代的意义。大家知道,天安门之所以悬挂毛泽东的头像,是因为毛泽东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主要缔造者;国民党之所以要悬挂孙中山的头像,是因为孙中山推翻了旧制缔造了中华民国。从历史的角度来说,其二是中国历史推进中的里程碑,是具有划时代的意义的。与此二人相比,邓玉娇只不过是湖北省巴东县野三关镇雄风宾馆梦幻城的普通女工,她大概没有上过大学,也很可能的连中学都没有读完。设若从这个角度来妄谈什么悬挂头像之事,确实有些荒诞不羁。但在这样一个尊严扫地,少廉寡耻的时代里,她却能够为维护女人的尊严和保持女人的纯洁而不畏权势的高压、不畏金钱的利诱,这又岂能不是时代的骄傲、中国的自豪?从事件的结局上来看,党和政府摆脱了官员相卫的拘囿,顺从了民意,让一个“杀人犯”从容获释、昂扬人生,这又岂能不是中国法制的又一创举、新的一个里程碑?!——悬挂邓玉娇头像,必将彰显中国法制的正义感与“人性化”!
其二:邓玉娇是巾帼之英雄、女中之豪杰。邓玉娇想不想当烈女我们并不知道,但说她是巾帼之英雄、女中之豪杰却并非虚言。古有花木兰,今有邓玉娇。网友有诗曰:“飒爽英姿三寸刀,烈女威震洗脚房。巴山女儿震全国,不做二奶志气高。”在当今女人不知“耻”为何物、二奶盛行、“出位”时髦,甚至不惜以出卖肉体而追金求荣的这个年代里,邓玉娇身为草民之女却能处污泥而犹胜白荷花,甚至不惜以生命为的代价而谱写了一曲“千秋侠女肝肠断”的正气之歌。这是一种什么样的品质与精神?!——悬挂邓玉娇头像,必将会使那些只知烟花不屑人伦的芸芸女子时刻效尤,以正其身!
其三:会推进我国“反腐”工作的伟大进程。不知从何时起,我们大大小小的官员都学会嫖娼狎妓了,而那些有钱有势之人甚至还肆无忌惮地把所有娱乐城里的女人都看成了妓女,动不动就要人提供“特殊服务”等等。这是社会的耻辱,也是时代的悲哀。翻开任何一个贪污腐化者的档案,我们几乎都可以看到“与某某女人如何如何”之类的信息。如此,邓玉娇事件岂能不令其毛骨悚然而不再敢任啖其食?——悬挂邓玉娇头像,也必将会使那些荒淫无度之官员无时不在反思:“可以不‘为人民服务’,但决不能用这样的方式叫人民为自己服务!”
邓玉娇获释,既兼顾了民意的正义性,又整合了法律的冷静性,从而赢得了一个庶民和法律的双重胜利。但在这个沉重的胜利面前,我们需要反思的似乎还有很多很多。诚如获释邓玉娇的哽咽之语:“感谢党和政府,感谢所有关心我的人,将来我会多做善事,回报政府和社会。”——在这“感谢”的背后,该有多少的辛酸与思考呢?
还是让所有娱乐城包房里都挂上邓玉娇的照片罢!——她会时刻给我们昭示、时刻让我们警醒的!!!
(李吉明2009年6月22日于河南新乡 邮箱:[email protect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