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改革的力度不妨再大一点
备受关注的广州《进一步推动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的意见》(下称《意见》)昨天正式“浮出水面”,广州国企老总今后还是不是“局级副局级”?薪水会不会“离晒谱”?本报记者独家专访广州市国资委主任张连广,直面多个敏感话题,广州国企将从体制、薪酬、创新方面作出多个有意义的探索。(6月1日广州日报)
一直以来,国有企业行政色彩过浓,特别是高管甚至中层管理人员由政府任命,使得企业依赖性过强,活力、动力不足,还可能带来管理上的种种弊端,不仅遏制了国企自身的发展,同时造成了市场竞争中的不对等,从而影响到整个市场经济的发育完善,广州的改革之举,其出发点及其破冰意义无疑是值得肯定的。
不过,笔者觉得,如果国企领导人仍然由政府行政任命,虽然有形的行政级别或许取消了,但无形的行政级别则可能依旧存在,很难从根本上破除原有管理模式的积弊,达到改革的预期效果。
其一,虽然在任命文件中,不再明确标注“某某级别”的字样,但现实中仍然会按约定俗成的规矩或者兼顾相关方面的因素视同某某级别来对待和操作,因为政府公务人员的收入水平与其职务、级别是相对应的,让某一机关人员去国企就职,不考虑其职务、收入“对等”不现实,国企老总进机关同样如此。因而这样的改革无疑流于形式,“换汤不换药”。
其二,尽管国企老总今后名义上不再保留行政级别,但由于他们的职务依旧由政府部门任免,因而还得看官方的脸色、依政府官员的意志行事,国企的官办身份并不能被突破,国企本身和国企老总对政府的依赖性、依附性得不到根本逆转,这样的改革无异于隔靴搔痒,很难指望由此给国企注入活力、带来动力。
其三,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由董事会决定国企高管的去留,制定科学合理的根本机制,由企业绩效来决定企业高管们的薪酬,才能真正确立国企独立的市场主体地位,体现出国企高管自身的价值。也只有这样,国企才能竞争动力,在竞争中得到发展、壮大,进而真正达到改革的目的。
行政任命不破,行政级别难除,国企改革的力度不妨再大点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