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玉娇免罚”是舆论监督的短暂胜利


周明华

6月16日上午11时,备受瞩目的“邓玉娇刺死巴东县野三关镇官员案”在湖北巴东县法院一审结束。据悉,邓玉娇的辩护律师为邓玉娇做了无罪辩护,经过近一个小时的庭辩后,法官于上午10时30分宣布休庭。经过合议庭合议后,法官于上午11时宣布判决结果:邓玉娇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但属防卫过当,且邓玉娇属于限制刑事责任能力,又有自首情节,所以对其免除处罚。(6月16日《南方日报》)

一个年仅21岁的农家娇弱女子,为了守住属于自己的清白与尊严,用惊魂神州的方式,手持利刃刺死了以钱击脸、多次推压自己的邓贵大。该案发生后,自媒体的偶然曝光以来,可谓峰回路转、悬念跌宕、险象环生。而今巴东县法院一审结束,邓玉娇免除处罚,这当然应算作平民的胜利,舆论监督的胜利;同也是邪恶的失败,色欲熏心者的失败,欲捂丑陋嘴脸者的失败!

有人说,邓玉娇的这一刀不仅有力地刺向了去不良场所逍遥的“色鬼”心窝,还有力地打击了公款吃喝嫖赌之徒的嚣张气焰,甚至可以说邓玉娇这一刀将剔除当前一些“色官”脑中的腐化恶念。但窃以为,纵观该案的运行路径,我们不免忧虑,要不是最初网络先报出这一案情,并经大众传媒的持续跟进,邓玉娇的防卫细节能一直行走在一间玻璃房里吗?显然很难。因为缺失公开监督,权力就存在渗透至司法现场的可能性。那么,邓玉娇故意伤害罪完全可能早已定性。

网友持续扮演一个“民间侦察”或“民间法官”的角色,而且从一开始毫不犹豫地认定邓玉娇没错,而是这几名“镇官”的色欲之心恶性膨胀。他们一直同当地警方的连续几次的蹊跷“更改”进行着网上民间博弈,最终真相还是义无反顾地站在“民间侦察”这一边。此非他们人多势大,也非未到巴东现场的网民多么有聪慧,而是这起命案中的主配角们,各自的形态与病态其实早就显露无遗。就在他们身边,公款吃请、公款按摩等就从未消停过。

只是在邓玉娇案发生后,网友很快便打开自己的记忆之门,将曾见过的“色官”的摇曳身影嫁接到黄德智、邓贵大等身上。而今看来,这一嫁接并无意识出入,也的确形成了一股推动邓玉娇案查处与审判彻底透明的草根力量。但是在权力约束疲乏和一些官员自身修养的缺失下,腐化思想早就趁虚侵入了这些官员的脑中。如果权力继续得不到约束,那么,“色官”以强欺女的镜头还会出现,甚至情节更为恶劣。而诸如邓玉娇式的自卫者也不可能就成为我们时代的终结者。

所以邓玉娇被免除处罚只能是网民的暂时胜利,而更多的平民要保护自己的权利与尊严不被侵害,还无法“复制”出邓玉娇案身上这股舆论监督的力量。表面上看,舆论与草根充分互动和坚守,使司法远离权势回归公正。但这恰恰折射出我们的司法体系,还容易受到权力的挑战,并部分缺乏独立尊严的坚定立场和制度保障。今天舆论侥幸让一名处在社会最底层的受委屈的邓玉娇得到正义的匡扶。但一觉醒来,那些有能力、有资源、有空间控制舆论的机构或公权人,同样可以在侵害别人权利后利用舆论为己脱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