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人民过上好日子是评价一切社会制度优劣的标准(修改稿)


让人民过上好日子是评价一切社会制度优劣的标准(修改稿)

摘要:马克思主义的实质是让人民过上好日子。然而,由于马克思误将生产资料私人占有,当作私有制社会的本质,误导了传统社会主义,从而误将生产资料国有化当成评价社会主义的标准  。邓小平实际上已经纠正了这一错误,民主社会主义也在实践上规避了这一错误,然而由于均不是从发现马克思主义的错误入手,创新理论,均没有给世人一个明确的回答。
春城先生关于人自身生产的创新理论,恰好纠正和弥补了以上错误和不足,为将让人民过上好日子作为评价社会制度的标准提供了理论根据。

关键词:  让人民过上好日子   马克思主义    邓小平理论   传统社会主义       民主社会主 义   按男性血统下传的继承制    家庭消亡


一、马克思主义、邓小平理论的实质——让人民过上好日子
邓小平 于1985年9月23日在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会议上的讲话中,提出了社会主义改革必须坚持的两条根本原则,“一是以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为主体,一是共同富裕”。(1p142)又于1992年春南巡谈话,提出了“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1p373)的社会主义本质定义。“两条根本原则”实际上也是定义。两个定义取哪一个呢?中国官方理论界(2)实际上取的是“两条根本原则”。并且把它变成了一个本质、一个目的——公有制经济为主体是社会主义的本质,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目的。这难道有错吗?笔者以为,不但有错,而且是错上加错。错误之一,对于邓小平理论没有区分探索期和成熟期。将探索期的不成熟观点看作最终结论。邓小平理论的成熟是以社会主义本质定义的提出为标志的。就是说他最终抛弃了公有制经济为主体(下文还要讨论)。错误之二,就是对于邓小平那个不成熟的观点也作了曲解,他任何时候都没有把共同富裕仅仅当成最终目的。正是这一曲解导致了理论的混乱,——由于认为共同富裕是最终目的,所以就不是当下必须考虑的。那么,社会主义的本质就剩下一条,公有制经济为主体。以这种观点为标准,来衡量社会主义。只要是国有化程度高(公有制经济为主体),不管人民的日子过得如何,就是社会主义,就是好制度。就是说,当今中国官方理论界,仍然被束缚在已经被邓小平突破了的传统社会主义理论体系里。邓小平究竟突破了什么?抛弃了将生产资料国有化看作评价社会主义的传统标准,代之以让人民过上好日子。何以见得?有三点证明:A、曾任国家新闻出版署署长的杜导正引述邓小平在1987年与非洲某国领袖的谈话时,曾劝他们“不要搞社会主义”,只要人民满意了,叫什么主义都可以(3)(其实这就是他关于“猫论”的解读)。B、他生前还讲过,判断改革的成败,还是要以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为标准。C、最终提出判断改革正确与否的标准——三个“有利于”。E、关于社会主义的本质定义。
邓小平理论是怎样继承马克思主义的?关键就在于把让人民过上好日子看作社会主义的标准。正是在这一实质性的问题上和马克思主义是一脉相承的。马克思主义和同时代其他社会理论的区别是什么?它是唯一一种为无产阶级等弱势群体谋幸福的理论。当然,他不仅仅只关注弱势群体,而是为了全人类。他的全部学说归结起来,就是为了人的自由、解放。人自由、解放又是为了什么,归根结底是为了人的幸福。他说:社会主义,就是能使“所有人共同享受大家创造出来的福利”,(4) 暴力革命是手段,让人民过上好日子才是目的。什么阶级斗争理论、群众创造历史的理论、剩余价值理论都是为这一目的服务的。否则没有人信仰他的主义。
二、  将让人民过上好日子作为评价社会制度标准的 合理性   
笔者在《传统社会主义和民主社会主义哪一个更正宗?》(5)一文中认为:由于马克思重物质生产轻人自身生产,误将生产资料私人占有这一现象当作私有制社会的本质,误导了传统社会主义。同样道理,生产资料的公有制也不是社会主义(或共产主义)的本质。如果生产资料的私人占有就是私有制社会的本质的话,那么,私有制社会的和本质对应的现象——自私、贪婪、尔虞讹诈等等,一定会随着私有制本质的消灭而消灭。然而苏东、中国等传统社会主义以铁的历史事实,作了否定的回答。可见马克思关于私有制的本质认定既不符合逻辑,也不符合实际。
       那么,私有制的本质是什么?这个问题的答案是由春城先生作出的,他 在《应重新认识父系的起源与私有制的关系》(6)一文中指出:私有制便是按男性血统下传的继承制。通常人们认为,私有制是万恶之源。而他认为是不对的,按男性血统下传的继承制,才是万恶之源,私有制不是源而是流。在他的大作里对于这一观点作了严密的论证。按男性血统下传的继承制(以下简称继承制)有三重含义:1、按男性血统繁衍后代——男性血统的继承(从而决定了后代的身份);2、为这种继承提供物质条件——财产的继承;3、以上两项任务由家庭完成。有文明史以来的社会均是以家庭为单位,家庭是私有制的细胞,私有制的基本特征几乎都体现在家庭上,国家——尤其是封建社会的国家是家庭的放大。私有制的消灭是其细胞——家庭消亡的必然结果。如果消灭了私有制却保留了家庭,就象消灭癌瘤却保留癌细胞一样荒唐可笑。
           空想社会主义关于公有制的设想有两个方面:1、消灭家庭;2、消灭生产资料的私人占有。这两个方面分别对应着人自身生产、物质资料生产。马克思从物质资料生产方面作了充分的论证,为消灭生产资料的私人占有提供了理论根据、具体措施等等,他的整个体系都是围绕这一主题展开的。但是对于人自身生产只是轻描淡写的提了提,虽然也提到要消灭家庭,但并没有提供任何理论根据和措施。本来是两种生产支持的理论体系,现在却只有一种生产,——成了“单腿蹦”的有严重缺陷的理论体系。这样,科学社会主义的科学性就有了缺欠。例如,马克思认为,是剩余产品的产生导致了阶级的产生。其实剩余产品的产生只是阶级产生的外因条件,而按男性血统下传的继承制才是阶级产生的内因。按男性血统下传的继承制造成人先天的身份、地位、财富不平等,造成人的起点不公平,从而导致了阶级的分化,导致了私有制的产生。私有制在很大程度上是DNA(男性血统)所影响和设计的社会结构,具有趋动物性。
         家庭的消亡是一个自然历史过程,也是一个受多种条件制约的复杂过程。简略地说,它是通过自身功能的削弱、萎缩,乃至丧失而最终消亡的。社会对于个人的生存、发展的保障机制越完善,个人就越依赖社会,个人就越独立、自由,家庭的功能就越萎缩;反之,个人就越依赖家庭,个人就越不独立、自由,家庭的功能就越强化。例如,在号称“母亲的天堂”的瑞典,由于单亲家庭享受更高的福利,所以,单亲家庭成为社会的主体,非婚生婴儿的出生率已达到54%。可见高福利的确能促使家庭消亡。这其中的道理其实很简单,当社会对个人的生存、繁衍、健康、发展和愉悦提供了越来越充分的保障时,财产的继承就不那么重要了。从而使婚姻家庭逐渐失去了意义。
     社会主义的本质究竟是什么?笔者在《关于马克思的 “共产主义社会第一阶段”之谜 》(7)一文中,认为马克思的“共产主义社会第一阶段”即社会主义,是空想社会主义和巴黎公社经验的互补,是公有制生长的起点和过 程。给社会主义下一个定义:就是私有制向公有制转化的自然历史过程。这个过程就是家庭消亡的自然历史过程。不管人们的主观意愿如何,实行何种社会制度,都无法改变这一过程的方向,只能加速或滞后这一过程的速度。好制度起促进作用,坏制度起促退作用。有人也许会说,既然社会主义是私有制向公有制转化的过程,那么,是否公有制成分越多,社会就越好越先进?必须彻底否定把生产资料由谁占有看作公、私所有制的本质的观点。所谓本质是事物的比较隐蔽的方面,而生产资料由谁占有是秃子头上的虱子明摆着的东西,是现象不是本质,是结果不是原因。继承制才是社会比较隐蔽的方面,才是本质,才是原因。舍弃本质只在现象上做文章,是舍本逐末。在一个无产阶级当政的国家,只要凭一纸人民的命令就可以在短时间内实现生产资料国有化。例如,原苏东、中国,甚至纳粹德国也可以使国有化达到很高的程度。然而,那都不是什么好制度。因此,一个国家的生产资料国有化程度的高低,对于评价社会制度的优劣没有任何意义。它的意义产生于是否让人民过上好日子。那么,我们是否可以将家庭的消亡作为社会制度的评价标准呢?不能。1、家庭消亡和社会生产力密切相关。那么,岂不是生产力不甚发达的国家无论怎样选择都不会有好制度。而实际上只要那里的人民对自己过的日子感到满意(不是自我感觉,而是和生产力水平相近的国家比较),他们的制度就是好制度。譬如中国人民并不要求今天就达到发达国家的生活水平。只是要求消除两极分化,惩治腐败,并且有一个永不孳生贪官的社会环境,人民就满意了,——也就是过上了(和中国生产力相当的)好日子。那么,中国的社会制度就是好制度。2、传统文化、价值观对于家庭消亡具有影响力。因此,这个评价的标准只能有一个,那就是让人民过上好日子。
在今天纯粹的资本主义社会已经不复存在,人类已经处于由私有制向公有制转化的过程中,这个过程就是家庭消亡的自然历史过程。根本就不存在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两种截然相反的社会制度。但存在着好制度、坏制度的的区分。所谓社会主义,不过是好制度的代称,资本主义不过是坏制度的代称。所以,那个评价社会主义的标准也可以是评价一切社会制度好坏的标准。
中国官方理论界至今顽固地坚持以国有化程度作为评价社会主义的标准。以它来衡量,让人民过得日子最好的民主社会主义是十足的资本主义;中国、朝鲜、越南等,才是社会主义 。其实,别说公有制经济为主体,就是公有制经济占100%,只要家庭未消亡,也不是公有制,而是乌托邦。而且上述理论的哲学根据是事物的性质是由矛盾的主导方面决定的,这是典型的内因决定论。而内因决定论就是形而上学的实体中心论。笔者在《一切事物和现象依赖于条件而存在》(8)对此作了批判。

以上观点必然会遭到传统理论的诘难。首要的罪名就是“趋同论”。其实“趋同论”并没有错。这个道理其实很简单,好日子本身并没有固定的标准,它只是一种比较优势。想当年原苏联的人民比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人民过得日子好,西方各国纷纷效仿,成群接队去原苏联考察学习。后来民主社会主义显示出了优越性,原苏联模式丧失了比较优势,所以垮台了。人类发展到世界历史的今天,长期闭关锁国已不可能,各国人民放眼世界,迟早要选择让他们过上好日子的社会制度。让人民讲话,人民用手投票;不让人民讲话,人民“用脚投票”,甚至“用枪投票”。人民才是历史发展的动力,民水君舟是历史的铁律(这才是苏东原社会主义垮台的真正原因)。因此,从长远看,社会制度必将趋于统一,人类社会必然会有共同的归宿。既然官方理论界信仰马克思主义,就不能怀疑人类社会的归宿是世界大同。因此,“趋同论”是马克思主义的。
有人对于笔者将让人民过上好日子作为评价社会制度的标准 提出疑问(初稿曾在网上征求意见)提出三条意见:1、仅从马克思主义的层面加以论证理由不够充分。2、没有一个固定的标准不好把握。3、太土气,难登大雅之堂。现在来回答,1、当然可以从意识形态、价值观的层面作逻辑的证明。但笔者认为再作烦琐的论证多此一举,这是一个不证自明的命题。幸福最大化是人的普遍要求,凡思维正常的人,无不希望过上好日子,有希望过上坏日子的吗?而且只有让人民过上好日子,社会才会安定、和谐,才能使生产力得以高速度发展,才能为家庭消亡提供条件。2、所谓好日子就是幸福生活.正如王占阳教授所说,社会主义的终极价值追求,实际就是实现社会成员的普遍幸福。由此,在最一般的意义上,所谓社会主义,实质上就是普遍幸福主义(9)。封建主义是地主阶级过好日子的社会,资本主义是资产阶级过好日子的社会,而社会主义是社会成员普遍过(有差别的)好日子的社会。其实共产主义也并不是好日子到了头,它没有最好,只有更好,永远都在创新之中。如果有了固定的标准,它就僵化了,社会就停止了进步。3、笔者以土包子自居,追模毛泽东的文风。毛泽东“左”的错误是糟粕,但毛泽东的文风却是精华。“最高限度的马克思主义=最高限度的通俗化”(列宁语)。但今日之中国理论界,毛泽东倡导的文风已经荡然无存,马克思主义研究进入象牙之塔,没有受过专业训练的人根本不懂。这就加重了信仰危机。笔者决心从我做起,为改变这一局面尽绵薄之力。叫响一个口号就是树立起一面旗帜,它必须是雅俗共赏,达官显贵引车卖浆者都可以接受的。同义的提法很多,权衡再三,才选择了这个提法。
三、春城的创新理论为将让人民过上好日子作为评价社会制度的标准提供了理论根据
让人民过上好日子本来是马克思主义开宗明义的观点,也没有什么奥秘。那么,为什么没有作为首选任务列入革命的议事日程呢?前面说过,因为马克思误将生产资料私人占有当作私有制社会的本质,误导了传统社会主义。传统社会主义有一个最基本的观点:人民过不上好日子的根源就在于私有制,私有制就在于生产资料的私人占有,消灭了生产资料的私人占有,人民自然就过上好日子,生产资料公有(国有)化的程度越高人民的日子就过得越好。生产资料国有化因此就成为社会主义的本质,让人民过上好日子的实质地位就这样被取代了,实际上被忘却了。斯大林、毛泽东正是陷入了这一误区。人民也信以为真,寄托着无限希望。然而,历史作了无情地回答,他们梦寝以求的好日子不过是一个乌托邦!马克思主义是在一个半世纪前诞生的,任何学说在草创期都不可能是完美无缺的,有缺陷和错误是正常的。马克思说过,人们不可能超越时代条件的限制,时代发展到什么程度,人们就认识到什么程度。马克思在他的时代,不可能认识到私有制的本质是按男性血统下传的继承制。斯大林、毛泽东搞了乌托邦固然有他们自己的责任,但首要的责任应由马克思来负(最终归于时代的局限性)。如果马克思主义没有这个错误,他们不可能犯乌托邦错误。
邓小平已经突破了传统社会主义理论的束缚,已经 提出了新的评价社会主义的标准,为什么中国官方理论界却没有理解呢?这恐怕与邓小平理论的缺欠有关系。邓小平的成熟理论——社会主义本质定义,抛弃了早先提出的“公有制经济为主体”,这本来是一个关系到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的原则问题。然而,面对如此关键的大是大非问题,邓小平却失语了!他的著名的“三论”(“摸论”“猫论”“不争论”),对于改革实践也的确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然而,“摸着石头过河”却是指导理论缺如的无奈之举,“不争论”是因为没有过硬理论争不过对手。总之,邓小平并不是通过纠正马克思主义的错误,实现理论突破的,而是凭借独特的自身条件所产生的理论直觉“破茧化蝶”的。因此不能给世人一个明确的回答。这样就使他的创新理论,只能意会,不能言传。这就苦了中国官方理论界,因为别人都不可能具备他的自身条件,所以无法突围,只好待在“茧壳”里。
北欧的民主社会主义是怎样成功的?他们没有听从马克思的指挥棒,独立探索出一条和马克思的指引截然不同的社会主义道路。马克思让夺取资产阶级的生产资料,他们却是夺取资产阶级的生活资料(对资产阶级征收高额累进税等等)(4),从而规避了传统社会主义的错误。事实告诉我们,就是夺取了全部生产资料(完全国有化),也未必能保证人民过上好日子。但夺取了足够的生活资料,就一定能让人民过上好日子。这就是他们成功的关键之所在。
然而,事实求实地说,民主社会主义在实践上的创新远大于理论上的创新。早在《哥德斯堡纲领》通过后,许多社民党人表示要“戒绝理论”。这样就使他们的理论难有大的突破。所以他们也不是在纠正马克思主义错误的基础上,创新理论,开辟出新道路的(也应该属于“摸着石头过河”一类)。对于自己的实践经验,也缺乏概括总结,没有提到原理的高度。他们有的甚至不承认自己的制度是社会主义,而且对于自己继续前进的方向也不甚明了。
而春城先生关于人自身生产的创新理论恰好纠正了马克思主义的错误、弥补了邓小平理论和民主社会主义理论上的不足,为让人民过上好日子作为评价社会制度的标准提供了理论根据。我以为这是21世纪马克思主义的重大发展,——将之看作划时代的发展也不为过。而他不过是一个无固定收入、隐居在乡间的民主文化人士,为此他付出了沉重的代价,——不但耗费了几十年的心血和积蓄,而且至今单身。为什么他能做到的,马克思却做不到呢?主要原因有两个,1、马克思那个时代史前人类学资料远没有今天这样丰富。2、马克思那个的时代没有乌托邦的教训。这样重大的发展为什么大家不知道呢?因为既没有在权威文摘上转载,也没有向外界宣传。为什么?不得而知!更为遗憾的是春城先生就这一问题进一步探讨的理论文章以及另几篇相关的系列研究成果,也被官方一些学术期刊拒之门外。为什么?不得而知!!中国有关马克思主义的期刊杂志汗牛充栋,无价值的垃圾论文充斥版面,反而是有重大价值的论文不能发表,为什么?不得而知!!!

注释:
 
(1)《邓小平文选》,第三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
(2)中国官方理论界和中国官方是“两张皮”。中国执政当局特别是胡温新政,遵从邓小平的“三论”,在一定程度上规避了传统理论的错误指导,采取了很多了关心民生的施政措施。
(3)香港明报2008-10-13:《改革开放30年: 五大成就五大不足 》
(4)《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43页。
 (5)见拙文《传统社会主义和民主社会主义哪一个更正宗?》请点击:http://blog.cat898.com/boke.asp?Userid_87012.showtopic.42603.html

(6)马克思主义研究[J].北京,2003.4
(7)《关于马克思的 “共产主义社会第一阶段”》之谜    [东岳论丛][J].济南,2000,2网络版请点击http://blog.cat898.com/boke.asp?aima57en.showtopic.36193.html
(8)《一切事物和现象依赖于条件而存在》山东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J].泰安2001.1网络版请点击:http://blog.cat898.com/boke.asp?aima57en.showtopic.41953.html

(9)社会主义就是普遍幸福主义王占阳 :   http://blog.cat898.com/boke.asp?aima57en.showtopic.229354.html
参考文献:1、《邓小平文选》第三卷    (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
                   2、《 从职能社会主义到基金社会主义-瑞典社会民主党的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  》
(瑞典)冈纳·阿德勒 等著,张小劲 等编译  黑龙江人民出版社     1989年版
                  3、马克思恩格斯选集:1、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相关链接:http://www.frchina.net/data/personArticle.php?id=85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