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副”为何要留“缺口?”


据凤凰网资讯《中组部要求省级以下政府不配助理 启动全国减副》报道,近日,吉林省政府免去6位省政府副秘书长的职务。这是1月12日中组部、中编办下发《关于规范地方政府助理和副秘书长配备问题的通知》后,全国第一个开始“减副”的省份。

   看罢这个报道,笔者由衷地感到高兴,在一个单位官比民多的现象终于得到党中央的重视,并且开始付诸于行动。《关于规范地方政府助理和副秘书长配备问题的通知》还称,部分地方政府配备了助理职务,副秘书长职务过多的问题比较突出,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要求各省区市政府原则上不配备省长(主席、市长)助理,省级以下政府不配助理。也就是说省市区政府特殊情况下可以配备省长(主席、市长)助理,那么什么情况是特殊情况?又该如何界定?这一规定不得不给人产生遐想的空间,发挥的余地。从某种意义上来讲,这就是“减副”的不彻底表现,笔者不禁要问:既然是“减副”,为何还要留下这样不彻底的“缺口”?

     中组部、中编办这一做法至少有以下几方面不妥:

     首先,中央对省市区级政府开了可以配备省长(主席、市长)助理的口子,且没有具体明确省市区政府领导副职的职数,无疑给各省市区争取省长(主席、市长)助理职位而留下活动余地,当省市区政府遇到官员无法安置时,首先就会想到增加副职位置,因为这是中组部有规定在先,是合理合法的。而对中组部来说,无形加大了编制机动权,增大了权力操众的空间。试问:这样的缺口难道不为滋生权力腐败留下机会?为“减副”反弹埋下伏笔?

     其次,省市区政府在“特殊”情况下配备了省长(主席、市长)助理,而《通知》要求,省级以下政府不配助理,那么配备了省长(主席、市长)助理的省市区政府,是否符合当地实情,真的需要配备?如果不符合规定要求,那么这种做法是否会成为下级政府的“榜样”?下级政府会不会也因“特殊”情况效仿上级增加副职?试问:如果省市区政府的特殊情况并非真正特殊,那么又如何能让下级政府做到不配备助理呢?因为己身不正,岂能正人?

     再次,就是一种“官大一级压死人”的现实写照。因为中国的官级是呈倒金字塔结构,越到下层,领导的职数越少。而处于金字塔上层的省市区政府特殊情况下配备了省长(主席、市长)助理,相反,处于金字塔下层的各级地方政府不配助理,无形中减少了省级以下各级地方政府的领导职数,影响地县以下干部工作的积极性。

     故此,笔者认为,既然中央是本着“减副”的目的,就不应该为省市区政府留下配备助理的“缺口”,只有这样才能防止“减副”的反弹,达到机构精简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