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及社会的公共产品意识


  随着社会制度的进一步健全,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关注社会公共产品的提供。但是真正能让我们了解的社会公共产品其实是很缺乏的。我们只是知道某些东西它是政府办、是国家出的钱,却也没多少人真正去思考这种公共产品的提供的来源和细节的东西。

  公共产品具有私人产品所没有的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在公共产品的享受上,我们应当是平等的,没有什么利益的冲突。但是在一个公共产品意识不是很健全的国家,有些利益集团却可以利用手中的职权为私人或某个利益群体谋取排他性和竞争性突出的公共产品,这不得不让人深思。其实大部分的公共产品最初是来自于国家的投入,而国家的投入是来自纳税人的纳税。所以作为社会的每个群体都应该在具有纳税意识的同时,增强自身的公共产品意识。只有加强公共产品意识,才能更有效的形成社会对政府的行为的监管。在中国有个很奇怪的现象——往往人们分不清政府与国家的概念,在学术上也是这样,没有很好地区分政府与国家的概念,但这应该是人们没有过多的关注社会公共产品的最初提供者应该是谁的缘故。再说到公共产品的最终投入领域,应该说这是个博弈的过程。当国家有了收入后,在支出方向上各部委、各省市对于这块大蛋糕都垂涎欲滴,都想从中分一块。其实他们也是在考虑自身的公共产品支出成本问题。如果能够分的一杯羹,可想而知对于公共产品的投入肯定会远远小于他们自身投入的成本。这就会出现某个利益集体的成本低于社会的总成本,极有可能出现社会总成本的浪费。也就是他们所缴纳的税收会很大程度上低于他们所获得社会公共产品的成本。所以应该加强社会的公共意识。

  公共意识的加强对社会公共产品提供的有效性和有益性具有深刻意义。当人们具有了公共产品意识,才能够为政府提供公共产品的方向提供意见,让政府的公共产品投入到公民最迫切需要的领域。同时,加强公共产品意识能够增强对于政府工作的监管。虽然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一定意义上增强了人民对政府的监管,但是如果我们的人民没有公共产品意识、没有明确的知识体系,如何能够更好地监管政府,如何能够更好地当家做主。

  这仅为个人观点,请各位读者给予斧正。